作者diefish5566 (死魚56)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Re: [申訴] 不服LOL板主群不處理Xargon等四人
時間Thu Jan 9 21:10:47 2014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diefish5566 (死魚56)》之銘言:
: : 板規似乎沒有不知者無罪這條
: : 每天用手機發文自殺的不知道多少
: : 進一個看板發言之前 看板規是基本常識吧
: : 板主沒有警告或水桶是他們的疏失
: : 不代表違規者沒有責任
: 板規當然沒有不知者無罪,不管有沒有看板規,有沒有知道板規,
: 只要是違規的行為,都得要負起責任並且接受相對應的板務處分。
: 但是你說的這些,都不足以說明發文者是惡意進行違規行為,
: 而板主在認定的時候,也認定這些文章不屬於惡意重大違規,
: 對於這些沒有違規的文章,當然就沒有警告也沒有處分。
: 至少就現在整體的板務處理來看,針對這些文章的處置並沒有疏失。
: : 假設每個人都看過板規應該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
: : 如果可以用不知者無罪五字就卸責
: : 那我建議直接廢掉所有板規
: : 既然都看過板規了
: : 蓄意放廣告不就是和板規作對?
: : 還是發文者是先知 知道會被執行者認為是善意而過關?
: 發文者是怎麼想的我不知道,如果你有相關的證據也可以提出來討論。
: 現況就是板主認定這些文章的內容沒有違規,在 #1ImEPybc (LoL_Picket) 也詳細說明,
: 若明顯不是惡意重大違規,就不一定要判永久水桶,這是板主的裁量權。
: 如果你要申訴板主的不處分,就得要給出更強的理由說明板主的裁量不正確。
: : 明文寫進去 明顯地違反
: : 板上幾百篇
: : 我是不清楚認定不重大的理由為何
: 依照現在板規的規定,這些文章的確沒有違規,不管有幾篇都沒有違規。
: 既然沒有違規,就不屬於板規 E2 約束的範圍,自然也跟重大扯不上關係。
多說無益
通篇下來你的立場就是:「板主有裁量權 板主最大」
所以他認為沒惡意的廣告不是廣告 免罰
他認為不重大的違規不是違規 豬腳麵線
明文規定永久水桶+劣退
客觀事實一清二楚
用惡意重大這類虛無飄渺的字詞可以直接當作無違規
此例一出
同樣E2的提供外掛者
只要說我一家大小三十六口全靠我一個養 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
請板主饒命 完全沒有惡意 我只能靠賣外掛生存
這樣是否就因此不處分?
板主裁量權應該是在客觀事實不清楚時見具體情況施行
而非無限上綱賦予板主皇帝一般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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