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5566 (死魚56)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Re: [申訴] 不服LOL板主ckcraig水桶
時間Mon Sep 23 17:51:38 2013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diefish5566 (死魚56)》之銘言:
: : 如果板主群仍忽視板主釋義 認為這樣的言論違反板規
: : 那麼應該要以C1釣魚條款水桶hydra6716
: : 畢竟依照他的解釋 我是因為他的言論進桶的
: 關於這一點待 LoL 板主群討論,對此類言論是否違規作出說明後,再繼續討論。
: : 首先公告之中僅列五句 依循水桶往例
: : 被處分者全數無意義或是惡意推/噓文
: : 不是全部列出來就是運用省略號或乾脆來句懶得貼
: : 總之不會只有五句放在那裏
: 如果你主張 ckcraig 板主於該篇公告當中對於處分理由說明不完整,
: 我可以請 ckcraig 板主修改公告以進一步完整列出為何認定違反板規 C4 。
: : 退一步說 PTT有所謂的補推/噓的文化
: : 有些加重處分的文體空白噓之後補意見沒事的也是有
: : 板主群習慣將一個人的言論視作整體(詳參本人在本板第一篇申訴)
: : 噓文之後補上的意見絕對超過三個
: : 我想不能只擷取一部分的內容
: 我認為板規 C4 的主要精神在於認定「導致推噓文評價機制失準的爭議行為」。
: 因此即使言之有物,但若發表該噓文乃惡意導致推噓文評價機制失準,
: 即已滿足板規 C4 的認定要件。當然,板主不具有讀心術,
: 但在噓文所述內容明顯非反對該文內容,卻仍採用噓文來表達意見時,
: 推測此一作為乃試圖導致推噓文評價機制失準,並非不合理的臆測。
: 其次,在 LoL 板板規 X3 即已明確表達「建議在噓文表達反對之意的同時,
: 也註明為何反對之理由,以避免造成誤會糾紛。」故當噓文的內容非反對該文內容,
: 也未註明反對之理由,致使造成板主認定該噓文乃惡意影響推噓文評價機制,
: 使用者則需負未註明反對理由造成誤會糾紛之部份責任。
這麼一大段 請問和我的說法補意見有何相悖之處?
我在上篇回文中已經指出板主群習慣將一個人的言論視作整體
我相信我補的箭頭意見絕對超過三個
難道不同案件可以選擇使用對於被判罪者不利的不同方式看待嗎?
再退一步說 就算我該負部分責任 請問板主該付的部分責任為何?
: :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 : 只有這個子項比較符合小組長這一串說法
: : 我想小組長應該是指這個子項
: : 小組長認定我藉著西瓜中傷板主?
: : 如果說板主亂桶就是中傷
: : 那究竟什麼不是中傷呢?
: 呃,我看的其實不是子項,是板規 C2 的大項。
: 相對於平實地表達認為板主的管理方式不如沒有管理,用「放顆西瓜」來諷刺板主,
: 這種嘲諷的口氣的確可以被認定為一種口氣惡劣的言語攻擊行為。
放顆西瓜是社會慣用語 體育界政治界都常常被使用
說某公司無恥都不算口氣惡劣了
在公告說X你妹都是開玩笑語氣
放顆西瓜都比板主好怎麼能算口氣惡劣呢?
--
1F:推 billchen0905:奶型超美的 我愛死了11/24 21:04
2F:→ billchen0905:終於知道何謂一見鍾情 我想我戀愛了11/24 21:05
4F:推 billchen0905:我想變成吉娃娃 qn的相簿又開了 爽啦 網誌也開了 爽11/24 21:26
5F:推 billchen0905:不好意思 我去洗手一下11/24 21:29
6F:噓 qn: 馬的11/24 21: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