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mow (阿歐伊)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Re: [申訴] 不服FFXIV板主erimow水桶之判決
時間Fri Mar 3 11:50:20 2023
※ 引述《stkissstone (淺澗遠秋)》之銘言:
: 案件申訴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 申訴人: stkissstone
: 申訴看板/板主ID: FFXIV / erimow
: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 於看板《FFXIV》
: 2023年 02/23日 14:21分起
: 推文
: 推 stkissstone: 計算機還可以說比喻的太誇張 ACT撈遊戲資料的還可以 02/13 14:21
: → stkissstone: 拿來嘴 造謠的真可悲 02/13 14:22
: 推 stkissstone: 所以不想管不就更不會去車gshade 多貼這堆屁話 02/13 18:23
: → stkissstone: 和平的板放久了總會有自high仔跑來發瘋 02/13 18:28
: 被判定違反
: 板規3-2
: 禁止十八禁、人身攻擊、鬧板、洗板、引戰或違反組規、站規等文章與推文
: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針對特定人進行攻擊
: "造謠的真可悲"這句僅指使用此手法的可能存在/不存在的人
: 除非檢舉人自認自己使用這種手法釣魚
: 不然我僅對於錯誤的資訊和引戰釣魚的手法表達反對與不認同
: 最後則是對版風的感嘆 FFXIV版尚未對於評判板風這點設立規則
: 已經於2023/02/27 17:04:25寫信詢問版主是否能重新考慮
: 信件採取類似本版申訴的正式文章 並有注意語氣是否合適
: 但至今2023/03/03 00:13 都沒有收到回應
: 不是太大的爭議 但希望至少能得到點回應而非石沉大海
: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 ==違規原文==
: 文章代碼(AID): #1ZuThF4- (FFXIV)
: ==板主公告==
: 文章代碼(AID): #1Z-nbeRH (FFXIV)
: ==溝通紀錄==
: 將轉錄私人信件
: ==========================================================
: 未依照申訴程序者不受理
: 文章標題請改:[申訴]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申訴人、小組長你好
以下對本案開始進行說明
首先就我而言,我對於申訴人所謂,"此句指涉對象可能存在或不存在,除非對方承認他是
造謠","否則僅是對對於錯誤的資訊和引戰釣魚的手法表達反對與不認同"
這部分就我個人而言我有不一樣的看法,今天就這邊文章討論的脈絡來看
1F:→ kaltu: Nvidia Experience 也是未經SE認證卻可以修改畫面渲染的第02/09 12:56
2F:→ kaltu: 三方軟體02/09 12:56
3F:推 DDG114514: 孔乙己漲紅了臉爭辯道:Nvidia Experience 不能算第…02/10 13:35
4F:→ DDG114514: …三方!……作業系統驅動程式的事,能算插件麼?02/10 13:35
5F:推 moon456403: GS是因為這原因被吉田抄家了嗎02/11 16:48
6F:推 Seaka: 跟吉田沒關係,他在github發佈的程式內含惡意代碼02/12 10:00
7F:→ Seaka: 向github檢舉並確認屬實後就被github ban掉了02/12 10:00
8F:推 fancydick501: Nvidia exp是硬體公司的服務 ok的 02/13 11:36
9F:推 Lupin97: 會拿計算機、Excel軟體與Act比較討論第三方工具的製作人 02/13 12:14
10F:→ Lupin97: ,不好說 02/13 12:14
此處產生誤會
11F:→ LittleJade: 造謠可以省省,什麼不好說02/13 14:02
12F:推 stkissstone: 計算機還可以說比喻的太誇張 ACT撈遊戲資料的還可以02/13 14:21
13F:→ stkissstone: 拿來嘴 造謠的真可悲02/13 14:22
15F:→ asd1: 不要跟記者做一樣的事02/13 15:51
17F:→ Lupin97: 再想想02/13 17:59
18F:→ Lupin97: 繼續打他的太極02/13 18:00
19F:→ Lupin97: 刻意不再去追訴第三方工具的細節論述就是他的態度02/13 18:03
21F:推 stkissstone: 所以不想管不就更不會去車gshade 多貼這堆屁話02/13 18:23
22F:推 Lupin97: N卡渲染表示欣慰,在官方雙標仔還真不好說02/13 18:27
23F:→ Lupin97: 主機玩家表示:02/13 18:27
24F:→ stkissstone: 和平的板放久了總會有自high仔跑來發瘋02/13 18:28
25F:推 LittleJade: 所以你貼的東西跟你指控他叫github刪除有什麼關係02/13 18:32
26F:→ LittleJade: 真的是吉田抄家會只有gshade嗎?擺明造謠02/13 18:33
27F:→ Lupin97: 上面不是在問N卡算不算第三方工具?= =02/13 18:34
此處解開誤會
28F:推 LittleJade: 那你也是曲解了他的意思,省省吧02/13 18:37
29F:推 asd1: 官方會處理的就那種直接破壞遊戲難度的 好像沒很難理解吧02/13 18:55
首先就第一部分而言
其實就是雙方對於官方對於第三方程式的使用認知有所不同
應該都屬於曲解對方,或者誤解對方所描述的對象
因此這邊我認為兩邊都是無關造謠,僅為解讀推文的方式不同
再者,依照申訴人的申訴來看,他說他並沒有針對特定人的攻擊,
而是對引戰、造謠手法不認同,我認為也是有一些疑慮的。
造謠本身為人的行為,加上申訴人於推文最後又補了一句,總會有自high仔跑來發瘋
那我是否可以認為前句所指涉的是申訴人所「主觀認為造謠的那個人」發瘋、可悲
若無緣無故,沒有前後板友的推文,我相信申訴人亦不會有此番言論
因此我認為我對此案的判斷不是對方有無造謠與否,而決定是否有人身攻擊的問題
而是當下這數句是否有針對他人而使用的問題,因此我會認為違規
終究是比較小的看板,還是希望專注在討論遊戲上就好
對於這方面的拿捏,可能是比其他看板嚴格一些,所以使使用者有所疑慮
這部分未來將會持續完善板規來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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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關於板風這件事情
其實我不太理解申訴人所想要表達的情況為何
是類似於C_Chat板規4-13 4-12這樣的概念嗎
就這兩條來說,當時是因為C_Chat應該是用來討論ACG的而不是討論板風
故設立板規予以禁止
至於FFXIV板是否本身是否需要設立,是可以討論的議題
但至今為止看板上的文章,我個人認為都沒有失焦的疑慮
申訴人提出後,我會審慎思考是否應要額外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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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31.12.26 (澳大利亞)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ub_GOnline/M.1677815423.A.7E5.html
※ 編輯: erimow (103.131.12.26 澳大利亞), 03/03/2023 11:52:49
30F:推 stkissstone: 我提尚未設立相關板歸這點僅想表達該段推文沒觸犯 03/03 12:25
31F:→ stkissstone: 現行版規 並沒有打算新開甚麼議題 03/03 12:26
評判板風我以為是討論板風的意思
32F:推 stkissstone: 況且如果版主認定此事僅是普通的誤會的話 那該版友就 03/03 12:28
33F:→ stkissstone: 不是較激烈發言中所指的引戰釣魚份子 不是被攻擊對象 03/03 12:29
34F:→ stkissstone: 批評對象就成為不存在的對象 03/03 12:30
我的理解是你當下認為他是造謠的人,所以當下你有攻擊的對象存在
而非我認定他有沒有造謠與否,再從此決定你的話有沒有攻擊人
※ 編輯: erimow (103.131.12.26 澳大利亞), 03/03/2023 12:51:43
35F:推 stkissstone: 我以為懲處相關會更客觀點? 罵空氣雖然不太好看 但也 03/03 12:55
36F:→ stkissstone: 不是不會發生的事情 到那時間點已經不是對於人 而是 03/03 12:56
37F:→ stkissstone: 對整段沒有交集的對話感到不解和不滿 人並非主旨目標 03/03 12:57
38F:→ BaRanKa: 新版主看起來不好徵 是我太兇狠還是你板人太少 03/03 17:08
39F:→ BaRanKa: 然後 我覺得兩位的討論都還算平和 這是好事:O 03/03 17:08
40F:→ BaRanKa: 然後你人在海外有沒有跟版友們說啊@@ 03/03 17:18
41F:→ stkissstone: 人是真的很少 許多流量都還留在C洽那邊 03/03 17:29
42F:→ stkissstone: 推文有CD容易漏東漏西 所以我整理一下我現在的想法 03/03 17:30
43F:→ stkissstone: 從主觀的角度來看->我是否認為他是造謠並攻擊他->否 03/03 17:31
44F:→ stkissstone: 從客觀的角度來看->版主認為他不是造謠->不被涵蓋在 03/03 17:32
45F:→ stkissstone: 原本推文所指責的範圍內 03/03 17:33
46F:→ stkissstone: 另外有其他的 不在該版上也不在申訴案中的發言 03/03 17:34
47F:→ stkissstone: 就只是些胡亂遷怒 跟當時推文/現在的討論沒有關聯 03/03 17:35
48F:→ erimow: 沒有耶 看ip應該知道 大部分人都跟西洽重疊,西洽那邊我 03/03 17:37
49F:→ erimow: 會發文 03/03 17:37
50F:→ erimow: 另外新板主比較多卡在發文篇數,小組規定是200這點 03/03 17:38
51F:→ erimow: 至於人數,我自己觀察改版前的直播人會比較多,因為西洽 03/03 17:40
52F:→ stkissstone: 常推文那幾個人身家調查一下好了 然後在閒聊引誘他們 03/03 17:40
53F:→ erimow: 被洗很快,直播串很容易不見,這邊直播串討論我記得人氣 03/03 17:40
54F:→ erimow: 可以到80-90左右,未來7.0大型直播搞不好能破百 03/03 17:40
55F:→ erimow: 畢竟我覺得網遊畢竟還是有長草期。另外就是這遊戲跟ptt的 03/03 17:42
56F:→ erimow: 使用人口我覺得重疊很少,臺灣社群主力在噗浪這邊 03/03 17:42
57F:推 stkissstone: 巴哈跟DC群應該多點 鋪浪比較像匿名八卦區 03/03 17:44
58F:推 stkissstone: 不過也差不多該有個結論了? 03/04 21:06
59F:→ BaRanKa: 我發現他來申訴後這水桶日幾乎要過完了 03/05 13:18
60F:→ BaRanKa: 新版主若難產 而因文章數不到 請一樣推薦給我看看 03/05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