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rsg (你.已.經.死.了)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Re: [討論] WOW 板 新法還是舊法?
時間Sat Dec 10 23:20:29 2011
: 1. 新版主上任後已經改板規, 新版規是否能凌駕於舊板規並且修改已判決之內容?
: 2. 酌情合併是否有法源依據?
: 3. 改判的內容是以舊板規還是新板規作認定?
: 4. 板主對於舊板規之連續犯認定不認同, 以此做改判是否合理?
: 經詢問小組長, 將每個ID分案, 以方便後續文章搜尋.
單就這段質疑回應S "前"版主對於法不溯及既往的質疑.
在台灣新法到底能不能套用到舊犯上面呢??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非拘束人身自由
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
,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從這條文中體現出採用從舊從輕原則。
從舊從輕原則
原則上依據行為發生時的法律處理,但若新法的內容較利於行為人時,則適用新法。
資料來源 wiki
好啦 台灣法律是這樣玩的,那WOW版的版規可以麻煩跟著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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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卓:臣又來向皇上請安了。
孫 土 :不要在那一直臣又臣又的!
董卓:臣又做錯什麼?人非 月 貝 孰能無過啊!
曹操:(豆 中指)你再給恁爸臣又來臣又去的試試看!
劉備:別吵!你們搞得我好 糸 張 月 上腺都快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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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96.98.24
1F:→ goodlooker:標題最好改一下 非當事人回文會被桶 12/10 23:26
※ 編輯: korsg 來自: 203.196.98.24 (12/10 23:30)
2F:→ korsg:感謝提醒qq 12/10 23:30
3F:→ mimily0504:XDD 我在想有人會不會很堅持他在[申訴] XD 12/10 23:32
4F:→ FairyBomb:那個人我想不會有啥回應,下午裝死到現在 12/10 23:35
5F:→ FairyBomb:可以一直發文然後對推文視若無睹 12/10 23:35
6F:推 g3sg1:可能他的針跟死翼的背一樣大 可以盡情的在上面跳到爽吧 12/10 23:41
7F:推 kendofox:這條太讚了! 12/11 00:02
8F:推 spirit761127:不能不推這條了... 12/11 03:07
9F:推 ganbaday:從輕從新/從舊從新/實體從舊程序從新...採誰? 我已經問了 12/11 11:24
10F:推 kuarcis: 其實從舊是特例 主要都是從新 但是從輕基本是共通的 12/11 12:41
11F:→ kuarcis: 刑法重大影響人民權利 故罪刑以法定 以行為時有法規為準 12/11 12:44
12F:→ kuarcis: 以免因溯及既往而使人民對刑法有不確定感 12/11 12:45
13F:→ korsg:其實從舊或者從新不是問題,問題是哪一者較"輕" 從輕就對哩. 12/11 23:50
14F:推 salami:我認為 溯及既往與否 是一個角度 12/12 21:40
15F:→ salami:但改判這件事情 更大的問題點在於 原先以經過申訴後 12/12 21:40
16F:→ salami:由小組長和板主重新判決 今天板主無權擅自撤銷小組長層級的 12/12 21:41
17F:→ salami:決議 也就是說 就算新任板主說了算 直接溯及既往 12/12 21:41
18F:→ salami:但因為這個"既往"並非前任板主層級所判 而是小組長層級決議 12/12 21:42
19F:→ salami:坦白講 那個重判是與「小組長層級的申訴處理決議」抵觸 12/12 21:42
20F:→ salami:這是無效的 比較合理的作法是 重新申訴 或 向上申訴 12/12 21:43
21F:→ salami:在新任板主的環境下重新向小組長層級申訴 12/12 21:43
22F:→ Ithildin:小組長說過該判決為板務層級 不然申訴就是上群組了 12/12 21:43
23F:→ salami:或是不認可小組長的判決 由當事人向組務層級申訴 12/12 21:43
24F:→ salami:說真的「已經向小組長申訴又有決議的案件」若板主說改就改 12/12 21:45
25F:→ salami:那又何必設定組務分級的制度? 12/12 21:45
26F:→ foreverk:組長都說是板務層級了,你是組長還他是組長? 12/12 22:08
27F:推 salami:所以那篇到小組來的申訴 後來不算小組長的判決? 12/12 22:18
28F:→ salami:只算小組長建議下的板主重判? 12/12 22:19
29F:→ salami:組長當然是他 我問的只是邏輯 12/12 22:19
30F:→ Ithildin:都問過了... 12/12 22:20
31F:→ foreverk:組長自己說的事情我不知道還有甚麼好問的,不然你要糾正 12/12 22:23
32F:→ foreverk:組長嗎.... 12/12 22:23
33F:推 ganbaday:組務層級的只有兩個案子,一個是Ith的發回更審,更審結果 12/13 00:52
34F:→ ganbaday:是降為提醒定案。另一個是b某,但程序不符駁回了。 12/13 00:52
35F:→ ganbaday:簡言之,目前只有那個提醒是結案不可上訴,其他都板務層 12/13 00:53
36F:推 BigCat:「只算小組長建議下的板主重判」不對,小組長沒有「建議」 12/13 04:37
37F:→ BigCat:會這樣說是因為不想把這種事搞成好像是小組長授意,他沒有 12/13 04:38
38F:→ BigCat:頂多只能說是我去商量看看有沒有改判空間而已 12/13 04:38
39F:→ BigCat:所以小組長沒有「建議」 12/13 04:40
40F:→ BigCat:他只是聽完我的陳述以後「沒有持反對意見」 12/13 04:40
41F:→ BigCat:所以這還是板務層級,我還是必須受使用者申訴,就這樣 12/13 04:41
42F:→ BigCat:而且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四人共審是審到哪邊 12/13 04:41
43F:→ BigCat:新舊板工什麼都沒有交接到,要我去廢墟裡摸什麼…… 12/13 04:42
44F:→ salami:那就是版務層級~沒有問題~ 12/13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