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bonyuzu (Dolphin Omega)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Re: [申訴] Headphone板主zabonyuzu之禁言水桶處分
時間Tue Sep 27 03:48:25 2016
版主表達無意願且無義務*向使用者說明「對人不對事」的具體事證在哪。
並且表示「規則是這樣,我是板主,我認為你有違規所以水桶你」*
使用者hydeless將 zabonyuzu版主的判決視為有敵意的自由心證
因為他拒絕向使用者說明,拒絕舉證,拒絕提出引用的版規
並且建議使用者跳過與版主溝通逕行向組務反應,明顯違反組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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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節錄自申訴文末段所提出的質疑
我稍微說明一下拒絕向使用者說明,拒絕舉證,拒絕提出引用的版規這三點疑慮
我認為我在水桶公告就表示該使用者的推文尺度違規,哪一段話違規也節錄清楚
而我在水桶後第一次回信給使用者的第二段如下
"我水桶你是因為我覺得你的討論方式近乎是挑釁跟你觀點不同的人
一些不雅的名詞針鋒相對在板友上而不是事情上"
我認為已足夠清楚標明我處份的原因跟立場
使用者認為我的判決是有敵意的自由心證,
如此豐富的想像力我無權干涉,辯論也沒有意義
既然雙方沒有共識那就只能尋求組務的管道解決
另外該檢舉者被處分的理由我在敘述一次重點,就是對人不對事
本版推文尺度罰則如下
惟為維護板面秩序,對於特定板友有挑釁、謾罵或人身攻擊等用詞,
限本人來信檢舉由板主受理後定之,板主視情況水桶7日到30日
對於產品之針砭不再此限。
黃色字體的部分已說明清楚,對於一些不雅的用字跟挑釁,只有在產品上不再此限
而板友hydeless在文章
#1NqIKXNT中,許多揶揄跟挑釁的語氣都是建立在其他板友之上
且檢舉文的第一篇,hydeless板友在節錄本板板規的時候
也有意無意的的"遺漏"板規中那一段我標為黃色字體的部分
我認為這樣的申訴文本身就應該是無效的
於法,我的判決完全依照板規而走
於情,可以看到水桶文下板友一面倒的支持判決
因此於情於法,我認為此判決都是相當合適不過的
耳機板板主 zabonyu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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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abonyuzu (114.44.124.166), 09/27/2016 03:50:29
1F:推 Honorguard06: 請問申訴者還有其他意見要補充的嗎? 09/30 02:23
2F:推 hydeless: 1. 對於Z版主至今仍無法列出使用者哪篇文章違規,哪個推 09/30 08:24
3F:→ hydeless: 文違規,是否有針對ID個人進行人身攻擊,而非指涉族群 09/30 08:25
4F:→ hydeless: 哪些是對談而非針對無發言無推文個人進行攻訐? 09/30 08:26
5F:→ hydeless: 哪些是挑釁語氣?標準為何?全部沒有舉證。使用者感到 09/30 08:27
6F:→ hydeless: 遺憾,沒有提供上下推文當證據的指控判決,很難讓人不去 09/30 08:28
7F:→ hydeless: 感到有敵意的個人化判決。 09/30 08:29
8F:→ hydeless: 2. 並非辯論沒有意義或是沒有共識,Z版主才拒絕溝通,而 09/30 08:29
9F:→ hydeless: 是他對組務規定理解有錯誤,認為使用者可以逕行跟組務 09/30 08:30
10F:→ hydeless: 申訴(至今這個與站規相悖的規定還擺在版規上) 09/30 08:31
11F:→ hydeless: 如此拒絕溝通連解釋舉證都懶,配上公告輕蔑連列舉都都懶 09/30 08:32
12F:→ hydeless: 很難讓使用者不去認為管理者對使用者存在著霸權的意識, 09/30 08:33
13F:→ hydeless: 不去感覺到此判決是沒有敵意的公正判決。以上。 09/30 08:33
14F:推 Honorguard06: 請申訴人以回文方式回覆唷,謝謝。 10/02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