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comic (疲憊不堪)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板務] #1cKvUHKW (StockPicket) 4-7
時間Mon May 27 21:12:16 2024
討論主旨: 關於4-7 板規認定
(可以是一條板規、一個現象等)
說明:關於4-7,板規訂定如下:
4-7 文章、推文內容含有對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視、引戰等者,水桶 30 天。
從
#1bab_YnY (StockPicket) 一文內,我曾經對於此類板規進行檢舉,當時的判定是
1F:推 rayccccc: 皆未達
而 L板主當時的判定為:
2F:推 laptic: 認定尚屬合理評論,4-4 未達
根據4-7,對使用者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 者,就有違規問題,但是
兩個板主判例皆未達。而在文章內卻詢問未果。因此我希望兩位板主能在此文章回覆4-7
的上下限明確規範為何?例如挑釁的上限為何、下限為何,並且希望兩位板主分別舉例,
如果可以請明定至板規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3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716815539.A.D5F.html
3F:→ aloness: 這實在很難定義啊…也有不帶髒字針對到底的判例 05/28 22:40
4F:→ aloness: 光是一句"優先以檢舉人感受為審查要旨"就很難有公定標準 05/28 22:41
5F:→ aloness: 甚至就一個"↑"都可以有看成是指特定人的判例過 05/28 22:44
6F:推 YU1225: 簡稱雙標 版主說了算 05/29 00:39
7F:→ YU1225: 懶得申訴 …累死小組長了 難怪一堆人申訴 05/29 00:40
8F:→ iamacomic: a板主,所以判定上有問題是否應該修改板規至明確規範 05/29 01:05
9F:→ iamacomic: 4-7應由檢舉人主觀意識的違規而非板主認定的未達吧 05/29 01:06
10F:→ iamacomic: 若兩位板主的認定方式出發點是在你們身上,那板規應該 05/29 01:09
11F:→ iamacomic: 寫成"板主認定",而非"對使用者" 05/29 01:10
12F:推 rayccccc: 如果是中性偏負面意思的字眼 由檢舉人感覺為主 05/29 22:39
14F:→ rayccccc: 他是回應你對他的檢舉 05/29 22:41
15F:→ iamacomic: r板主,你現在回應的方式還是以"板主認定" 05/29 23:48
16F:→ iamacomic: 我認為板主若要強加"板主主觀認定"觀念,請修改板規 05/29 23:49
17F:→ iamacomic: 檢舉人提起檢舉的時候,就是認為有違反板規的意見 05/29 23:50
18F:→ rayccccc: 每一項檢舉是否違規本來就是由板主認定 05/30 00:47
19F:→ rayccccc: 為何需要特別加註? 05/30 00:47
20F:→ rayccccc: 難道任何字眼只要檢舉人檢舉就成立? 05/30 00:49
21F:→ iamacomic: 所以r版主的意思是:只要明確違規,板主認為沒有就是未 05/30 01:42
22F:→ iamacomic: 達,這樣理解沒錯吧? 05/30 01:42
23F:→ iamacomic: 不管任何板規,只要板主主觀意識認為沒有就是沒違規? 05/30 01:42
24F:→ iamacomic: 我剩下的問題只想確認這點,謝謝。 05/30 01:43
25F:→ aloness: 也存在無差別地圖炮,像"股版這群87 balabala" ,這種的 05/31 19:30
26F:→ aloness: ,這個有看到還是要處理啦…以前奶圖不盛行的時候,版上 05/31 19:30
27F:→ aloness: 炮火可是十倍強,版工想管也壓制不住 05/31 19:30
28F:→ aloness: 當初一個"幹"字水桶十年就是在這樣的風氣產生的,因此還 05/31 19:33
29F:→ aloness: 是需適當的壓抑一下火氣,至於針對性批判還是由當事人來 05/31 19:33
30F:→ aloness: 提為宜 05/31 19:33
31F:→ aloness: 明訂也不是個辦法,定個詞就會有人改諧音,再加就是改同 05/31 19:43
32F:→ aloness: 意詞,再不然就改文言文火星文,創意是無限的,從20年前 05/31 19:43
33F:→ aloness: 的巴哈無名就玩不完了,現代人挑戰他人心中那把尺的創意 05/31 19:43
34F:→ aloness: 還遜於那時代 05/31 19:43
35F:→ rayccccc: 何謂明確違規? 06/01 01:02
36F:→ iamacomic: r板主你都明定只能你認定了,這問題不是該問你自己嗎? 06/01 15:16
37F:→ iamacomic: a板主想法可以理解,不過可以的話希望還是界線標明 06/01 15:20
38F:→ iamacomic: 畢竟板規寫定使用者感受問題但是又判未達很奇怪 06/01 15:20
39F:→ rayccccc: 是啊 所以我說有無違規本來就是由板主認定 06/04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