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ird5566 (賴粉意見領袖)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檢舉] #1cG4c8Vg 4-5-1 a6435966
時間Sun May 12 14:57:29 2024
檢舉文章代碼:
#1cG4c8Vg (Stock)
(若為同ID多文章檢舉如洗推文,請列出所有文章代碼)
(文章代碼後請附上看板位置,例:#********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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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ID:a6435966
違反板規:4-5-1
違規事證:
1F:噓 a6435966 : 藍鳥哥你自己在八卦版說要刪帳號沒刪,還繼續跑來05/12 13:42
2F:→ a6435966 : 股版造謠?沒誠信的人05/12 13:42
違規說明:我根本就沒說什麼 隨意指摘別人造謠 這是引戰跟挑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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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46.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715497052.A.4FC.html
3F:→ aloness: 通知說明 05/14 21:59
5F:→ a6435966: 請問這不是造謠 什麼是造謠? 05/15 12:33
6F:推 a6435966: 而且指名?你的帳號名字是叫藍鳥哥?你不是叫賴粉意見 05/15 12:36
7F:→ a6435966: 領袖?你自己如果沒有造謠,怎會覺得我再說你? 05/15 12:36
8F:推 a6435966: 4-5-1 是要由本人檢舉,我並不是指著bluebird5566 所以 05/15 12:55
9F:→ a6435966: 連檢舉資格都不構成吧? 05/15 12:55
10F:→ laptic: 前因後果先搞清楚,藍鳥確實曾表示「柯如果排得票第三就自 05/15 17:19
11F:→ laptic: 刪帳號」,但造謠部分的關係為何?請說明 05/15 17:19
12F:推 a6435966: 請問4-5-1要本人提出 我並沒有指名bluebird5566這Id 他 05/15 21:49
13F:→ a6435966: 有什麼證據證明我當時說的內容是指他 不是要本人檢舉嗎 05/15 21:50
14F:→ a6435966: ??4-5-1 05/15 21:50
15F:推 a6435966: 4-5-1 請先證明我是在說他 05/15 21:52
16F:推 a6435966: 太擴大解釋4-5-1了,而且說造謠就是挑釁引戰?連刑法都 05/15 22:07
17F:→ a6435966: 構不成公然污辱或妨礙名譽了吧...... 05/15 22:07
18F:→ laptic: 但... 按板上共識而言,藍鳥確實可以指向 BlueBird5566 啊 05/16 00:38
19F:推 a6435966: 版上共識???無言..如果要依此理由水桶我也無意見, 05/16 03:41
20F:→ a6435966: 我的答辯到此結束,謝謝 05/16 03:41
21F:→ laptic: 但不管怎樣說,這似乎是觀感問題,只是有些話還是太重了, 05/18 17:39
22F:→ laptic: 因此 4-5-1 成立 05/18 17:39
23F:→ aloness: 依群組長判例,他感受是在講他的話可以提出檢舉,故無須 05/19 16:28
24F:→ aloness: 爭執在"對象"上 05/19 16:28
25F:→ aloness: 關鍵點請放在後面的"造謠"上,您舉例的那段話我看不懂前 05/19 16:30
26F:→ aloness: 因後果 05/19 16:30
27F:推 rayccccc: 4-5-1 成立 05/21 01:33
30F:→ BlueBird5566: 第一篇本來就一堆人說是假新聞,哪來的造謠?自己 05/21 08:03
31F:→ BlueBird5566: 不做功課就說別人造謠 05/21 08:03
32F:→ BlueBird5566: 而且公然侮辱本來就沒有引戰、挑釁這兩個要件。 法 05/21 08:07
33F:→ BlueBird5566: 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板規比法律嚴是正常的。 刑法 05/21 08:07
34F:→ BlueBird5566: 也沒禁止發一行文、注音文 05/21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