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ird5566 (賴粉意見領袖)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板務] 檢舉板禁止非「補充違反板規」及「累犯
時間Mon Nov 6 13:01:30 2023
討論主旨:檢舉板禁止非「補充違反板規」及「累犯紀錄」的推文
說明:
最初的檢舉板板規 非當事人是不能回文、推文的
但因常常有人檢舉文
寫錯板規 或者少寫累犯紀錄
所以才提版務文 請板主修改板規
讓非當事人也可推文補充
因此目前的板規是可以推文補充 但不能回文
但近期檢舉文常有非當事人介入發表個人觀感 引起筆戰
已影響板主與其他板友不滿
因此提板務文
建議將「補充推文」限縮到 「補充違反板規」及「累犯紀錄」
換言之
檢舉板禁止非「補充違反板規」及「累犯紀錄」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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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ptic: 本案已受理 11/06 13:05
2F:→ laptic: 我個人的態度是這樣:板務看板的嚴肅程度應與組務板相等, 11/06 13:09
3F:→ laptic: 非當事人正常來說是不能發言的,只是在本板有開放推文補充 11/06 13:09
4F:→ laptic: ,只是未敘明得推文的性質。但在這一次的事上,因為這些閒 11/06 13:09
5F:→ laptic: 聊推文,導致處理檢舉案時遇到麻煩,要解決恐怕也不是什麼 11/06 13:09
6F:→ laptic: 兩三天的事了。 11/06 13:09
7F:推 YU1225: 當初就是要避免推文互嗆 讓版務變的吃力 11/06 13:11
8F:→ YU1225: 版規說清楚 訂明白 有沒有合理?討論出來 才不會有人違規 11/06 13:12
9F:→ BlueBird5566: 不好意思,補充一下,之前我好像有問過類似的問題 11/06 13:15
10F:→ BlueBird5566: ,當時三位板主的意思是在推文補充沒有效力 11/06 13:15
12F:→ BlueBird5566: 所以既然沒有效力的話,那就直接禁止推文吧 11/06 13:16
13F:→ BlueBird5566: 若原本是違規4-2-1 結果引用錯板規,寫成4-2-5 應 11/06 13:18
14F:→ BlueBird5566: 另開檢舉文 11/06 13:18
15F:→ BlueBird5566: 但累犯的話,因不確定目前板主怎麼判斷是否累犯。 11/06 13:19
16F:→ BlueBird5566: 若為了補充累犯紀錄,另開檢舉文,反而變得很亂 11/06 13:19
17F:→ BlueBird5566: 所以是否維持補充累犯紀錄,再請版主評估。 若板主 11/06 13:20
18F:→ BlueBird5566: 有自己的判斷方式,就不需要版友補充了 11/06 13:20
19F:推 a069275235: 反對 建議放寬推文限制 11/07 00:07
20F:→ a069275235: 以YU檢舉vu的案子為例,f204明明是事件本身的受害人, 11/07 00:07
21F:→ a069275235: 但在版規上卻被列為非相關人士,現在甚至不准他參與案 11/07 00:07
22F:→ a069275235: 件討論,荒謬至極 11/07 00:07
23F:→ a069275235: 11/07 00:07
25F:→ a069275235: 的「麻煩舉證其他使用者表示觀感不佳之部分,否則傾向 11/07 00:07
26F:→ a069275235: 判決未達」,最後此案判決結果取決於「其他使用者表示 11/07 00:07
27F:→ a069275235: 觀感不佳之部分」。既然判決需要參考其他使用者的觀感 11/07 00:07
28F:→ a069275235: ,為何又不允許其他使用者推文表示看法呢? 11/07 00:07
29F:→ a069275235: 再來討論這條規定的本意,l版主前一次針對此議題的公 11/07 00:07
31F:→ a069275235: 困難」,但以這裡的推文數量及內容,我不覺得會嚴重到 11/07 00:07
32F:→ a069275235: 會影響版務運行。在股版也有多位版友喜歡一天推成千上 11/07 00:07
33F:→ a069275235: 百行推文,這種才叫做嚴重影響使用吧,但是想以版規4- 11/07 00:07
34F:→ a069275235: 5-3檢舉洗版卻是困難重重,怎麼在股檢版推文多個一兩 11/07 00:07
35F:→ a069275235: 行對案情的看法,就會讓版主覺得審理困難呢? 11/07 00:07
36F:→ laptic: 如前推文,板務看板非供閒雜人等溜達之處,如果一味要求放 11/07 13:43
37F:→ laptic: 寬限制,豈不是讓本板的檢舉申訴等專用功能形同虛設? 11/07 13:43
38F:→ BlueBird5566: Fj那個例子太爛了。他可以自己檢舉 11/08 20:24
39F:→ BlueBird5566: 事實上4-5-1 如果改成只有當事人可以檢舉,就沒有 11/08 20:26
40F:→ BlueBird5566: 這個問題了 11/08 20:26
41F:→ BlueBird5566: Fj可以自己檢舉對方 11/08 20:26
42F:→ aloness: 事實上他也自己檢舉了 11/09 00:08
43F:→ aloness: 另外就第三方推文而言,引用4-3是比較體面的說法(不管第 11/09 00:32
44F:→ aloness: 三人講了什麼,不追究僅是一概禁止),要明講的話,三案一 11/09 00:32
45F:→ aloness: 個四處煽風點火,一個無視版主警告硬要戰到底,一個直接 11/09 00:32
46F:→ aloness: 代版主執行判決,在現實就他人糾紛,我相信各位都不會涉 11/09 00:32
47F:→ aloness: 入,為何要來這裡放飛自我? 遑論還會不慎影響判決的證據 11/09 00:32
48F:→ aloness: 力(目前有一案已實質上被亂入影響),且這樣的行為也是不 11/09 00:32
49F:→ aloness: 尊重寫檢舉文的人(現在也已經有第三人推文不是在討論檢舉 11/09 00:32
50F:→ aloness: 案而是在討論檢舉人),後續發生的先不明列但會整理起來, 11/09 00:32
51F:→ aloness: 待決定處理方式後再一併作業 11/09 00:32
52F:→ BlueBird5566: 我是不介意推文,不過我之前的確看過板主的一行判 11/09 10:45
53F:→ BlueBird5566: 決推文,夾在某些人的幾十行筆戰推文中 11/09 10:45
54F:→ BlueBird5566: 若跟其他看板一樣,但單一板主就可以判決,那開放 11/09 10:49
55F:→ BlueBird5566: 推文就沒有影響 11/09 10:49
56F:→ BlueBird5566: 但股板已改為合議制,所以板主的判決跟判決理由都 11/09 10:51
57F:→ BlueBird5566: 會在推文說明、統計。過多的筆戰推文,會造成不少 11/09 10:51
58F:→ BlueBird5566: 影響 11/09 10:51
59F:→ BlueBird5566: 例如檢舉A,B跑來推文,C質疑板主,板主還要花時間 11/09 10:52
60F:→ BlueBird5566: 在推文跟BC解釋 11/09 10:52
61F:→ BlueBird5566: 最後檢舉人也不知道板主的判決是啥 11/09 10:53
62F:→ BlueBird5566: 對版規或者板主質疑,明明可以用"詢問"分類發文 11/09 10:54
63F:→ BlueBird5566: ,硬要在每篇檢舉文推文吵,影響判讀 11/09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