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ewonder (格羅索 靈魂附體 )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申訴] #1aRTolsV (StockPicket))
時間Thu May 25 13:03:12 2023
欲申訴文章代碼:
#1aRfi5YK (Stock)
原判板主:laptic
(請洽該檢舉文的推文)
申訴說明:此文章為WHO示警:下波大流行時間。
這三年半,因為疫情帶給經濟動盪,無限QE,股點為:大盤跌至八千多點,漲到萬八,因
資金湧現,因疫情造成相關收益股翻倍,改變了金融環境。
這怎麼會沒有股點呢?
另外,水桶時間一年,是在是太長,已經很謹慎慎選po新聞,怎麼還會被當做無股點的文
章呢?請板主仔細研判此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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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62.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684990994.A.20C.html
※ 編輯: shinewonder (118.163.162.152 臺灣), 05/25/2023 13:03:36
1F:→ BlueBird5566: 文章代碼錯了吧05/25 13:10
2F:→ BlueBird5566: 而且看起來頂多是刪文 沒有要水桶一年吧05/25 13:16
3F:→ laptic: 累犯是因為下列記錄:05/25 13:25
5F:→ laptic: 但在此之前,請修正標題的看板位置,本案才會受理05/25 13:27
※ 編輯: shinewonder (223.139.57.39 臺灣), 05/25/2023 17:51:25
7F:→ BlueBird5566: 然後其實板規4有說 一年內沒有警告以上處分 視為表 05/25 23:58
8F:→ BlueBird5566: 現良好 紀錄歸零 而原PO在2022/4/25被水桶一年05/25 23:59
9F:→ BlueBird5566: 在2023/4/25出桶 所以原po一年內無警告以上處分05/25 23:59
10F:→ BlueBird5566: 所以我才會在二樓說 這頂多是刪文..05/25 23:59
11F:→ BlueBird5566: 另外原po被水桶一年是因4-2-1 而現在違反的是4-2-505/26 00:00
12F:→ BlueBird5566: 今年5月板規已改成違反同一條才算累犯吧? 05/26 00:01
13F:→ BlueBird5566: 不過目前置底的那個板規好像沒改到?05/26 00:05
※ 編輯: shinewonder (223.139.57.39 臺灣), 05/26/2023 11:18:04
14F:推 rayccccc: 水桶可以解除 05/26 11:31
15F:推 laptic: 第一:總則有敘述,取公告後或出桶後較長者,因此目前還在 05/27 18:05
16F:→ laptic: 出桶後期間內 05/27 18:05
17F:→ laptic: 第二:新聞內容非與總經相關,心得也硬扯股點,個人覺得此 05/27 18:05
18F:→ laptic: 判定應無不妥 05/27 18:05
19F:推 rayccccc: 累進原則不是違反同一條才算嗎? 05/27 19:29
20F:→ rayccccc: 上次4-2-1這次4-2-5 05/27 19:30
22F:→ laptic: 分後,本次無法給予警告以下處分 05/27 21:02
23F:→ rayccccc: 謝謝馬寶 05/27 21:10
24F:→ BlueBird5566: 那我覺得你情況三的情境寫得不好 05/28 02:05
25F:→ BlueBird5566: 你寫 「使用者違反之板規有不同,且初犯罰則不同」 05/28 02:05
26F:→ BlueBird5566: 這句話指的是 "初犯"罰則不同 05/28 02:07
27F:→ BlueBird5566: 然後你用4-6-1 (水桶七天) 跟4-2-1 (刪文)舉例 05/28 02:08
28F:→ BlueBird5566: 這2個的初犯罰則確實是不一樣 05/28 02:09
29F:→ BlueBird5566: 但shinewonder違反的是4-2-1跟4-2-5 05/28 02:09
30F:→ BlueBird5566: 4-2-1的初犯是刪文 4-2-5的初犯也是刪文 05/28 02:10
31F:→ BlueBird5566: 以他的狀況應適用情境二才對 怎麼會是情境三 05/28 02:10
32F:→ BlueBird5566: 若是因為前一次水桶過 所以再違反其他條就不能警告 05/28 02:11
33F:→ BlueBird5566: 以下 那這3個情境都要改寫了= = 05/28 02:11
34F:→ BlueBird5566: 應該改寫成「若未受水桶處分 違反相同板規才累犯」 05/28 02:12
35F:→ BlueBird5566: 「若受過水桶處分 再違反不同板規也會累進」 05/28 02:13
36F:推 laptic: 抄收,有時間時將另文公告追加「情況四」,說明累犯時的處 05/28 17:41
37F:→ laptic: 理方式 (畢竟在撰寫的當下,沒有涵蓋到累犯的部分) 05/28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