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ird5566 (公關公司)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詢問] 關於推文補充
時間Wed May 3 23:13:02 2023
主旨:關於推文補充
(可以是一條板規、一個判決...)
問題: 用文字有點難說明
直接舉例 像下列這篇檢舉文
┌─────────────────────────────────────┐
│ 文章代碼(AID):
#1aKHWnmd (StockPicket) [ptt.cc] [檢舉]
#1aKFyEtG 1-2-3,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683036209.A.C2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原po是檢舉1-2-3,1-2-5
然後我在推文補充
1F:→ BlueBird5566: 這應該適用新板規1-2-905/02 23:43
後來板主群都說1-2-3,1-2-5未達
好像沒有提到我補充的1-2-9
所以有幾個問題想釐清
1、我推文補充的1-2-9有列入檢舉項目嗎
是並未加入判決 還是1-2-9也未達?
2、未來板友推文補充的違規項目 是否具有效力
還是要另外開檢舉文檢舉?
3、過去檢舉時 若板主認為未達 但違反別的板規 就會變更適用板規
例如檢舉4-2-1
板主認為4-2-1未達 但違反4-2-3 就會用4-2-3處分
未來板主群仍會延續這種→板主可變更適用板規
還是說只要檢舉的板規未達 就直接pa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37.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683126784.A.BE1.html
2F:推 aloness: 我個人是沒有列入判斷,因為不在檢舉文內,又檢舉版原則 05/03 23:17
3F:推 aloness: 上只處理檢舉方及被檢舉方的意見 05/03 23:17
4F:推 aloness: 就第3點,版主改規定執行處份,原則是基於版主主動執行規 05/03 23:22
5F:推 aloness: 定的權利,但就檢舉版採多數決時,版主回應較不適合在檢 05/03 23:22
6F:推 aloness: 舉文中擅自更改評判命題(三人討論命題要先一致),但主動 05/03 23:22
7F:推 aloness: 執行就規則應該還是可以 05/03 23:22
8F:推 aloness: 以上是個人見解,待其他版主補充觀點 05/03 23:23
9F:推 sherlockman: 原來是l版主自己主動的喔 那滿威der... 05/03 23:44
10F:→ aloness: 沒有威不威的事,各版版主本就有主動執行規定的功能,不 05/04 00:08
11F:→ aloness: 論哪一個bbs都一樣 05/04 00:08
12F:→ laptic: 當時採行的是單一板主認定,不過現在改成合議制,因此推文 05/04 00:27
13F:推 laptic: 意見不一定會納入考量 05/04 00:27
14F:→ laptic: 不過原則上,我是希望能直接把「可能違反的板規」寫進檢舉 05/04 00:29
15F:→ laptic: 文內,不然只會更麻煩 05/04 00:29
16F:→ BlueBird5566: 如a板主說的 板主本來就要主動巡板 但因人力問題所 05/04 00:33
17F:→ BlueBird5566: 以以檢舉為主 板主巡板為輔 若板主判斷檢舉不成立 05/04 00:34
18F:→ BlueBird5566: 同時發現有違反其他板規 理論上也應主動管理 沒有什 05/04 00:34
19F:→ BlueBird5566: 麼威不威的問題 這樣才是正確的 05/04 00:34
20F:→ BlueBird5566: 現實的法律的話 有人撿到你東西不還 你告竊盜 檢察 05/04 00:35
21F:→ BlueBird5566: 官或法官覺得不成立竊盜時 也可以變更起訴法條變侵 05/04 00:36
22F:→ BlueBird5566: 占 所以這是合理的 總不能因為告訴人不懂法律 就讓 05/04 00:36
23F:→ BlueBird5566: 被告或被檢舉人逃過處分 沒有啥威不威的問題哦 05/04 00:37
24F:→ rayccccc: 不過現在採合議制認定,就算板主看到違規也不能當下執行 05/04 01:07
25F:→ rayccccc: 判決 05/04 01:07
26F:→ rayccccc: 第2題我個人是檢什麼就判什麼,如果認為有其他違規應該 05/04 01:11
27F:→ rayccccc: 新開一篇檢舉文 05/04 01:11
28F:→ BlueBird5566: 好的 感謝板主群回覆~~ 05/04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