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ird5566 (公关公司)
看板StockPicket
标题[询问] 关於推文补充
时间Wed May 3 23:13:02 2023
主旨:关於推文补充
(可以是一条板规、一个判决...)
问题: 用文字有点难说明
直接举例 像下列这篇检举文
┌─────────────────────────────────────┐
│ 文章代码(AID):
#1aKHWnmd (StockPicket) [ptt.cc] [检举]
#1aKFyEtG 1-2-3,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tockPicket/M.1683036209.A.C2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原po是检举1-2-3,1-2-5
然後我在推文补充
1F:→ BlueBird5566: 这应该适用新板规1-2-905/02 23:43
後来板主群都说1-2-3,1-2-5未达
好像没有提到我补充的1-2-9
所以有几个问题想厘清
1、我推文补充的1-2-9有列入检举项目吗
是并未加入判决 还是1-2-9也未达?
2、未来板友推文补充的违规项目 是否具有效力
还是要另外开检举文检举?
3、过去检举时 若板主认为未达 但违反别的板规 就会变更适用板规
例如检举4-2-1
板主认为4-2-1未达 但违反4-2-3 就会用4-2-3处分
未来板主群仍会延续这种→板主可变更适用板规
还是说只要检举的板规未达 就直接pass?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7.37.22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tockPicket/M.1683126784.A.BE1.html
2F:推 aloness: 我个人是没有列入判断,因为不在检举文内,又检举版原则 05/03 23:17
3F:推 aloness: 上只处理检举方及被检举方的意见 05/03 23:17
4F:推 aloness: 就第3点,版主改规定执行处份,原则是基於版主主动执行规 05/03 23:22
5F:推 aloness: 定的权利,但就检举版采多数决时,版主回应较不适合在检 05/03 23:22
6F:推 aloness: 举文中擅自更改评判命题(三人讨论命题要先一致),但主动 05/03 23:22
7F:推 aloness: 执行就规则应该还是可以 05/03 23:22
8F:推 aloness: 以上是个人见解,待其他版主补充观点 05/03 23:23
9F:推 sherlockman: 原来是l版主自己主动的喔 那满威der... 05/03 23:44
10F:→ aloness: 没有威不威的事,各版版主本就有主动执行规定的功能,不 05/04 00:08
11F:→ aloness: 论哪一个bbs都一样 05/04 00:08
12F:→ laptic: 当时采行的是单一板主认定,不过现在改成合议制,因此推文 05/04 00:27
13F:推 laptic: 意见不一定会纳入考量 05/04 00:27
14F:→ laptic: 不过原则上,我是希望能直接把「可能违反的板规」写进检举 05/04 00:29
15F:→ laptic: 文内,不然只会更麻烦 05/04 00:29
16F:→ BlueBird5566: 如a板主说的 板主本来就要主动巡板 但因人力问题所 05/04 00:33
17F:→ BlueBird5566: 以以检举为主 板主巡板为辅 若板主判断检举不成立 05/04 00:34
18F:→ BlueBird5566: 同时发现有违反其他板规 理论上也应主动管理 没有什 05/04 00:34
19F:→ BlueBird5566: 麽威不威的问题 这样才是正确的 05/04 00:34
20F:→ BlueBird5566: 现实的法律的话 有人捡到你东西不还 你告窃盗 检察 05/04 00:35
21F:→ BlueBird5566: 官或法官觉得不成立窃盗时 也可以变更起诉法条变侵 05/04 00:36
22F:→ BlueBird5566: 占 所以这是合理的 总不能因为告诉人不懂法律 就让 05/04 00:36
23F:→ BlueBird5566: 被告或被检举人逃过处分 没有啥威不威的问题哦 05/04 00:37
24F:→ rayccccc: 不过现在采合议制认定,就算板主看到违规也不能当下执行 05/04 01:07
25F:→ rayccccc: 判决 05/04 01:07
26F:→ rayccccc: 第2题我个人是检什麽就判什麽,如果认为有其他违规应该 05/04 01:11
27F:→ rayccccc: 新开一篇检举文 05/04 01:11
28F:→ BlueBird5566: 好的 感谢板主群回覆~~ 05/04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