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we77 (安)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申訴] 原文已被刪除 原判板主:yoche2000
時間Tue Sep 7 02:24:58 2021
------------ StockPicket 申訴文 ------------
板規沒這些東西,y板主私信沒回應,只好用申訴文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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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訴文章代碼:
https://www.pttweb.cc/bbs/Stock/M.1629691644.A.A13
(原文已被刪除)
原判板主: yoche2000
申訴說明:
原文章代碼 與 俱體事證:
[標的] 萬海空
已刪文
https://www.pttweb.cc/bbs/Stock/M.1629691644.A.A13
2. 分類:空
3. 分析/正文:一堆隔日沖用盡銀彈還鎖不起來,等下隔日沖就放棄全部倒出,加上一早
什
麼台gg的利多新聞,現在利多新聞都是出貨用,加上長榮陽明兩個扯後腿,現在全力放空
萬
海,財富自由或違約交割就看今天了。主力怎麼可能那麼好心幫你拉漲停解套
4-0 鬧板,財富自由或違約交割當分析正文
4-1 標的分類做多喊空、多空理由不充實(1-1-5、1-1-6)
且後面被你砍得文,也有自己承認
4-2 日記、喊盤 (空氣單、做多喊空)
4-4 文章過短、無意義文章
板主最後給予 「併記處分」
但翻閱板規,並無此相關細則,因此向板主請益以下:
根據板主自己修定的規則,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
詳如 處分累進原則補述,待處分違規
目前已知本檢舉文是在公告處份後,以新案方式檢舉,不同於舊案
因此無法理解板主的 「併記處分」是什麼意思? 是否有遵照自己訂下的規則?
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
一案一罰 (
以處分公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一年+退文。
處分累進原則補述 (見公告
#1VjE2ZTB)
1.本板累進加重原則為一案一罰,在處置當下若先前在板上一年內有處分之公告,依本原
則累進之。
2.若處置當下有多項待處分違規,且先前沒有違規處分紀錄,以處分較重者計。
例:若同時違反 4-1 砍文和 4-3水桶一周,則處刑則較重者水桶一周。
3.處份累進原則意旨為加重刑責,若累犯之刑責低於本刑,本原則不得適用。
例:先前違反4-1砍文,後違反4-3。4-3本刑為水桶一周,但依加重原則計為警告,仍處
水 桶一周。若遇到此般因本原則減輕刑責之情形,本原則不適用。
4.依照從輕從新原則,若先前有因為舊制(一文一罰)且依新制應減輕處分者,可統一管道
站內信 yoche2000 板主尋求救濟,經審核後得改判和減輕刑責。本救濟僅適用於2020
年6月之後的判例。
5.對於惡意鬧板行為,板主仍得依4-0進行主觀加重處分。
另想詢問的問題為 :
y板主認為是該一案一罰,但檢舉人對不同違規文分案另行檢舉,不就是多案了。
這樣走行政流程,是否違背原意、且耗時耗工,還望板主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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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67.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630952702.A.C08.html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09/07/2021 02:25:48
1F:→ towe77: 補充: 09/14 已過7d等待日,已寄信給三位板主等待是否符合 09/15 00:45
2F:→ towe77: 2-2-4 申訴案若於 7 日內無板主回覆,或...(略)申訴人可至 09/15 00:47
3F:→ towe77: Law-Service板進行進一步申訴。 09/15 00:47
4F:推 stuppi: 您好 請參照stock版公告文#1X8qTYAX 09/15 04:22
5F:推 stuppi: 根據您上面也有貼的處分累進原則補述之第2點 09/15 04:22
6F:推 stuppi: 因被檢舉者之處置及檢舉新案之時間為重疊的 09/15 04:23
7F:推 stuppi: 所以擇重併案處理 希望有替您解答到 再看其他板主有沒有 09/15 04:24
8F:推 stuppi: 要補充 09/15 04:24
9F:→ towe77: 我有問題的就是這個:不同時間的不同檢舉文章、不同違規 09/15 08:46
10F:→ towe77: 內容、違反不同的板規,為什麼可以視為一案? 09/15 08:46
11F:→ towe77: 板主認為是在同時間,理由是對方處於水桶?但後面追加的 09/15 08:49
12F:→ towe77: 檢舉文跟前面不同案件,憑哪點可以從寬認定,違反一案一 09/15 08:49
13F:→ towe77: 罰原則 09/15 08:49
14F:→ towe77: 2.若處置當下有多項待處分違規,且先前沒有違規處分紀錄 09/15 08:51
15F:→ towe77: ,以處分較重者計。 09/15 08:51
16F:→ towe77: 3.處份累進原則意旨為加重刑責,若累犯之刑責低於本刑, 09/15 08:52
17F:→ towe77: 本原則不得適用。 09/15 08:52
18F:→ towe77: 已經處置完畢並執行水桶,對於水桶內追加檢舉,以檢舉而 09/15 08:56
19F:→ towe77: 言並沒有違反第二點,因此併案是個讓人看不懂的地方 09/15 08:56
20F:→ towe77: 在08/23 以自刪標的處分,08/26追加的水桶7d是一案一罰 09/15 09:11
文章代碼(AID):
#1X4Gdb8m (Stock) [ptt.cc] [標的] 長榮爆炸多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628506597.A.230.html
本篇在前公告以水桶7D 處分
[標的] 萬海空
已刪文
https://www.pttweb.cc/bbs/Stock/M.1629691644.A.A13
1. 標的:萬海
2. 分類:空
3. 分析/正文:一堆隔日沖用盡銀彈還鎖不起來,等下隔日沖就放棄全部倒出,加上一早
什
麼台gg的利多新聞,現在利多新聞都是出貨用,加上長榮陽明兩個扯後腿,現在全力放空
萬
海,財富自由或違約交割就看今天了。主力怎麼可能那麼好心幫你拉漲停解套
y板主: 該被檢舉人尚未出桶 併記處分
本申訴文的重點: 新案、因不同內容在不同時間違反不同板規,為何可以併案?
1.本板累進加重原則為一案一罰,在處置當下若先前在板上一年內有處分之公告,依本原
則累進之。
已知第一篇被水桶7D,有處分公告;
為何第二篇是引用一個處置當下有多項待處分違規 給予併記處分 ?
時間軸已經對不上了,且新檢舉案的案由都與前項不同。
板主的判決與累進制精神不同,因此需要提出申訴。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09/15/2021 09:28:46
21F:推 Assisi: 認同 yoche 作法,還是維持原判 09/16 11:33
22F:推 Assisi: 引入檢舉板後原則上還是依照短時間內多篇文章相似行為 09/16 11:33
23F:推 Assisi: 會視為同一事件 併案處分 09/16 11:33
24F:推 Assisi: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板規的目的不是只在於懲罰 09/16 11:34
25F:推 Assisi: 還在於希望引導板友能更善用與參與板上的討論 09/16 11:34
26F:推 Assisi: 第一篇 與 第二篇 處份違規者的違規時間是相近的 09/16 11:35
27F:推 Assisi: 累進制的精神還是在於原處分 執行 完畢後仍再度違規 09/16 11:36
28F:推 Assisi: 才會累進處份 09/16 11:36
舉個較為極端的例子 :
同一人於短時間內對相似標的同時發出看多看空文,並在事後同一天刪文
對板主群來說,仍然算單一案例?
且該使用者違反的板規,與原股板公告判決原因並不相同
板主併案處理,已違反累進處置原則
以板規來說,板主判決已失去原處分原則的用意,變相鼓勵反串、刪文以躲避板規。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09/16/2021 18:29:52
29F:推 stuppi: 兩位板主過半表達意見,維持原判結案。 09/16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