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llianSa (愛撒嬌)
看板Stephen
標題[News]港一男子涉嫌藏匿偶像周星馳身份證觸法
時間Wed Oct 12 22:01:10 2005
【中廣新聞網 】
香港一名四十三歲男子,十年前在尖沙咀拾獲影星周星馳身份證後,一直攜
帶在身邊,最近碰上警員臨檢,放在皮包裡的星爺身份證被發現,當場移送
法辦。
他今天在法院承認自己違法私藏他人身份證,正等候宣判。
這名男子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藏有他人身份證罪名之後,辯方律師求
情時表示,被告是周星馳的影迷,所以才會在撿到偶像的身份證後,如獲至
寶一直放在錢包裡作為紀念,並沒有任何不法意圖。
主審裁判官決定,將案子延後宣判,被告獲准以五千港元保釋,法院下月二
十三日宣判。
根據香港法律,任何人如沒有合法理由持有他人身份證,一經定罪,最高可能
面臨十萬港元罰款及監禁十年。
941012
http://tw.news.yahoo.com/051012/4/2el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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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51
1F:推 DogCavy:如果我撿到星爺的身分證也會想私藏吧 XD 10/12 22:09
2F:推 topchris:要拿去歸還給星爺才有機會認識他啊!! 10/12 22:12
3F:推 yyb:可能星爺那時候遇到葉玉芬,所以身份証掉了裝作不是他的!! 10/12 22:57
4F:→ fmy:他真是星爺的超級粉絲啊!! 10/12 23:39
5F:推 vickyshan:如果我撿到也會想私藏耶...放在相框裡每天欣賞>/////< 10/13 00:11
6F:推 ohmage:真是有趣的新聞~不知星爺作何感想? 10/13 00:41
7F:推 spity:我也想要~~ 10/13 01:16
8F:推 Misako:如果是我我也會留著啊 ~~~ 10/13 02:13
9F:推 fumizuki:星爺想:原來在你那裡啊XD? 10/13 06:25
10F:→ Aurona:我會影印一份,然後再還給他 >/////////< 10/13 11:14
11F:推 kodance2003:我也會留下來收藏啊~~~除非上面有星爺的聯絡方式 10/13 15:03
12F:→ kodance2003:那我就會歸還給星爺...這樣就能認識星爺囉~~哈哈 10/13 15:03
13F:→ ooopooo:我會拿來賣給你們 10/13 17:01
14F:推 RickyOrange:我會在星爺的配偶欄填自己名字... 10/14 12:06
15F:推 yyb:樓上是男的?? 真是有見地!! 10/14 17:27
16F:→ GillianSa:三樓說的葉玉芬是誰??香港的罪判的真重啊..很難想像orz 10/15 01:15
17F:→ eatrol:樓上的要溫習一下行運一條龍.. 10/15 17:16
18F:推 haudai:可以借轉就可嗎...超棒的XXD 10/21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