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llianSa (爱撒娇)
看板Stephen
标题[News]港一男子涉嫌藏匿偶像周星驰身份证触法
时间Wed Oct 12 22:01:10 2005
【中广新闻网 】
香港一名四十三岁男子,十年前在尖沙咀拾获影星周星驰身份证後,一直携
带在身边,最近碰上警员临检,放在皮包里的星爷身份证被发现,当场移送
法办。
他今天在法院承认自己违法私藏他人身份证,正等候宣判。
这名男子今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藏有他人身份证罪名之後,辩方律师求
情时表示,被告是周星驰的影迷,所以才会在捡到偶像的身份证後,如获至
宝一直放在钱包里作为纪念,并没有任何不法意图。
主审裁判官决定,将案子延後宣判,被告获准以五千港元保释,法院下月二
十三日宣判。
根据香港法律,任何人如没有合法理由持有他人身份证,一经定罪,最高可能
面临十万港元罚款及监禁十年。
941012
http://tw.news.yahoo.com/051012/4/2elad.html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51
1F:推 DogCavy:如果我捡到星爷的身分证也会想私藏吧 XD 10/12 22:09
2F:推 topchris:要拿去归还给星爷才有机会认识他啊!! 10/12 22:12
3F:推 yyb:可能星爷那时候遇到叶玉芬,所以身份证掉了装作不是他的!! 10/12 22:57
4F:→ fmy:他真是星爷的超级粉丝啊!! 10/12 23:39
5F:推 vickyshan:如果我捡到也会想私藏耶...放在相框里每天欣赏>/////< 10/13 00:11
6F:推 ohmage:真是有趣的新闻~不知星爷作何感想? 10/13 00:41
7F:推 spity:我也想要~~ 10/13 01:16
8F:推 Misako:如果是我我也会留着啊 ~~~ 10/13 02:13
9F:推 fumizuki:星爷想:原来在你那里啊XD? 10/13 06:25
10F:→ Aurona:我会影印一份,然後再还给他 >/////////< 10/13 11:14
11F:推 kodance2003:我也会留下来收藏啊~~~除非上面有星爷的联络方式 10/13 15:03
12F:→ kodance2003:那我就会归还给星爷...这样就能认识星爷罗~~哈哈 10/13 15:03
13F:→ ooopooo:我会拿来卖给你们 10/13 17:01
14F:推 RickyOrange:我会在星爷的配偶栏填自己名字... 10/14 12:06
15F:推 yyb:楼上是男的?? 真是有见地!! 10/14 17:27
16F:→ GillianSa:三楼说的叶玉芬是谁??香港的罪判的真重啊..很难想像orz 10/15 01:15
17F:→ eatrol:楼上的要温习一下行运一条龙.. 10/15 17:16
18F:推 haudai:可以借转就可吗...超棒的XXD 10/21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