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SAES (RR)
看板Statistics
標題[問題] 一個關於'事件'的小疑問
時間Fri Oct 4 18:38:29 2013
最近重新在看條件機率
突然有個兩小疑惑
1.我們可以把整個包含條件的敘述,當成'一個事件'嗎?
2.條件機率的'條件',一定要是個事件嗎?還是可以單純是一個給定環境呢?
例如投擲硬幣
投擲兩次,第一次正,第二次反,稱為事件A,機率是 P(A) = 1/4
但在已知一正一反 (事件B) 的情況下,機率就變 P(A|B) = 1/2
那我可以把整個上述狀況 A|B 定義為 '事件C',P(C) = 1/2 嗎?
如果可以,我就可以進一步討論
在兩不公正硬幣(事件D)情況下,事件C的機率 P(C|D)
不過這個條件D可以稱為'事件'嗎?
感覺只是定義一個環境而已,如果不是的話,這樣寫法成立嗎?
條件機率的"條件"一定要是一個事件嗎?
抱歉感覺都只是很基本的問題
但因為書上對這些好像都沒有特別解釋,只好上版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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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105
1F:→ yhliu:給定 A|B 是什麼意思? 或者先問: A|B 是什麼東西? 10/04 20:40
2F:→ yhliu:P(A|B ) 是給定 B 已發生來看 A 的機率, 並不是有個東西是 10/04 20:41
3F:→ yhliu:A|B 然後問它的機率. 10/04 20:42
4F:→ RSAES:意思就是 我能把 "已知B發生的時候,A發生的情形" 整句當成 10/04 23:01
5F:→ RSAES:一個事件嗎? 如果不行,是"事件"有更詳細的定義嗎? 10/04 23:01
6F:推 anovachen:P(A|B)就是樣本空間已經"縮小"到B已經發生的情況下 10/05 04:22
7F:→ anovachen:再發生A的機率。 10/05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