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問題] 分身辦法疑問
時間Sun Sep 17 11:48:37 2023
※ 引述 《laptic》 之銘言:
: 一、如果在送到群組事務板前,各看板有本身的調查程序(如在檢舉板階段,板主傳喚疑
: 似分身使用者到案說明),在此「分身辦法」上路後,是否不得再以類似簡易程序,
: 進行分身違規的處理(即在受理後,就必須移送到群組事務板立案)?
群組方保留板主自行判斷是否送交組務的自主判斷權
送組務是為了提供「當事人答覆」「可能有群組合議庭」「可能送帳號部」協助板主
但如果板主已經做完判斷,就可以進行裁量,不需再送群組方
此種精神亦在板務站長前階公告中呈現,故不在分身辦法中另文說明
: 二、就第四條第一項敘述「被檢舉人帳號相同位址登入紀錄至少五組」,此部分與第一條
: 第一項引用的「板務部多重帳號送件辦法修正」之中,提到的「可以依據三組IP自行
: 用板規走行政處分」可能有衝突。想請確認一下,一般使用者向板主提出分身檢舉時
: ,是否也需要負起五組或以上相同上站記錄的舉證責任?還是由板主決定即可?
板主決定即可
此處援引站方規範不同,是板務部與帳號部的定義差異,本群組一律接受其證據
同時,雖然分身辦法提到不接受截圖
但若板主已認可其證據真實性,就可以提出
群組方會認為板主已善盡舉證責任
: 三、按照過往的作法,帳號部方面也有本身的申訴程序,得對該部的調查結果提出異議,
: 請問在「國家體育場」群組中,於第四章的程序完成後,受處分之分身使用者是否仍
: 得另行向帳號部提出申訴?
分身辦法僅說明使用者在本群組使用分身的規範
此處問題當中的情境已是帳號部受理階段,使用者自然應以站方相關規範去應對
所以並不會在本群組分身辦法對其在帳號部行為做指示
亦即,群組方處理的權限在帳號部提供查詢結果後,就已完結
當事人若需要向帳號部提出申訴,請自行進行,不在本群組分身辦法範圍中
如果帳號部申訴結果與原先查詢結果不同,自然是以最新結果為主
但在這之前,群組方一律以帳號部查詢結果為案件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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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94922519.A.19A.html
1F:→ laptic : 瞭解,感謝 09/17 12:02
2F:→ JUNstudio : 感謝提問:D 09/17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