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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使用者 rainjuly 近期一系列相關提案,在此群組長一併做出裁定於本文。 相關提案包括: 2/12:罷免NBA板主提案被小組長駁回,向群組長提出異議案(以下簡稱案一) 文章代碼(AID): #1W9flwL9 (Sportcenter) [ptt.cc] Re: [罷免板主] NBA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3143034.A.549.html 3/03:檢舉籃球小組長包庇NBA板主案(以下簡稱案二) 文章代碼(AID): #1WFcAhCD (Sportcenter) [ptt.cc] [檢舉] 小組長qazwsx8793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4701227.A.30D.html 3/05:檢舉籃球小組長違反罷免辦法,要求立即革職並不錄用案(以下簡稱案三) 文章代碼(AID): #1WGInlvv (Sportcenter) [ptt.cc] [檢舉] 籃球群組qazwsx879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4883951.A.E79.html 4/30:罷免NBA板主提案(以下簡稱案四) 文章代碼(AID): #1WYzMjLz (Sportcenter) [ptt.cc] [罷免板主] NBA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9776941.A.57D.html ~ 在裁定之前,先說明群組長交接時間軸,避免使用者產生程序上的誤解 109/11/20 前任群組長 RJJ 於 BoradAffairs 向站方提出請辭。 根據本站群組長任免規則第參條第一項,該項請辭於一個月後生效。 109/12/20 前任群組長 RJJ 之請辭案應自此日生效。 雖然站方並未調整其相關功能設定,但就法理上而論,群組長 RJJ 請辭 案已生效,此後應由站方安排相關遴選作業,或依群組長任免規則第肆條 第一項指定暫時性代理群組長。 同時前任群組長自此日起不得參與群組內任何案件。 110/03/05 板務站長 sitos 向群組內四位小組長通知進行新任群組長徵選程序。 110/04/03 經過群組內徵選程序,由小組長 JUNstudio 出任群組長一職。 根據板務站長向群組內公佈的徵選程序,該人事案需由 「負責本遴選程序之板務站長布達人事,完成交接,即時生效」 但板務站長 sitos 已於 110/03/29 向站方提出請辭,導致無人發布公告 就程序上而言,自此日起雖已產生準群組長一名,但並未完成真除。 110/04/17 板務站長 mousepad 公告群組長完成交接。 群組長 JUNstudio 上任。 ~ 這邊補充說明,在 4/03 時有使用者在下列文章要求小組長處理案一案二案三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6772887.A.4CA.html 但此刻本人仍為小組長身份,縱然已於此日獲得其餘小組長推舉而成為準群組長,但 在程序上我不是群組長,不能處理案一案二案三。 因此,在我於 4/17 確認就任群組長,並即時生效後,我立即發布公告向群組所有使 用者告知此項訊息: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8630627.A.CDE.html 同時,依慣例,我必須在七日內,針對群組長空缺期間的下列積案做出初步回應: Sportcenter板 rainjuly案 2/12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3143034.A.549.html 3/03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4701227.A.30D.html 3/05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4883951.A.E79.html CourtSport板 lowkeyer案 2/10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urtSports/M.1612969186.A.A59.html BinLaden案 3/10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urtSports/M.1615344608.A.087.html andy880913案 4/07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urtSports/M.1617803367.A.058.html 由於 CourtSport 案件所涉層級僅為受理申訴階段程序有無不當之處為主,當事人上訴 理由抗辯內容為輔,且積案皆涉及水桶一年以上之罰則,在審視其違規情節及申訴過程 後認定其案情影響範圍較小,可稍後處理。故預計優先處理 rainjuly 相關案。 ~ 原先群組長預計在 4/24 必須對案一案二案三做出初步裁定。 不過在4/24,NBA板主dragon803提出請辭案: 文章代碼(AID): #1WWmRixc (Sportcenter) [ptt.cc] [請辭] NBA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9199724.A.EE6.html 根據群組長職權之看板與小組緊急處理權,我認定該請辭案若即刻生效,且同時進行 另一名板主的罷免案,最糟結果將導致NBA板只有一名板主,這對一個全站前五人氣 的看板來說,在板務管理上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局面,因此一方面要求NBA板需立即進 行板主徵選,並暫停罷免案(案一)裁定。 之後提案人 rainjuly 於 4/26 來信詢問群組長是否可處理其提出之系列案,我也回 信表示「近日有板主異動案所以我認為不適合這時候處理」,並且提出我認為現階段 提案人可以理解的處理方式。 一個是撤銷案一,在罷免案程序歸零後重新提出,由小組長重新受理。 一個是靜待NBA新板主產生後再推動罷免,此時對看板秩序影響較小。 第一個建議是我自二月起旁觀案一後續發展而有的想法。由於站方尚未指派群組長導 致職務空缺而影響相關案件進度,與其放任提案人一直在其他看板做出與事實無關之 指控與攻訐,導致其持續對小組長產生敵意,對該系列案件進行無濟於事,且系列案 件皆卡在群組長層級,若站方未協助處理,本群組四位小組長皆無法處理,那還不如 撤案,將案一從群組長層級撤銷,再重新擬定較具邏輯觀念及論述能力的罷免提案。 由於在程序及層級上這並非我當時的職權範圍,因此這個想法也只是建議。 ~ 但我從提案人的回信當中可見,此時其主觀意識仍與案二案三的論點相同,皆已主 觀認定小組長會無視站規而進行偏頗的裁定,所以我的建議並不被提案人接受,同時 提案人並要求群組長必須無視NBA板主辭職案而「立刻處理」案一。 我想這顯見提案人有其邏輯謬誤及法普知識不足之處,這邊僅作簡單聲明。 群組長及小組長之所有權利義務內容皆來自於站方授權,其擁有之權利義務規範可見 2之1,所有群組法規皆是基於站規賦予之職權內容而設置的子法,自然皆不 得牴觸站規,因此就算提案人來信一直強調群組罷免辦法之內容,且逐字逐句向群組 長進行分析,群組長在這邊還是必須針對更高位階的群組長規範作為依歸,即必須以 協調帶領群組發展為責,對看板與小組負起緊急處理權、爭議協調權及監控警告權, 而對本系列案進行裁定。因此並非如提案人理解的那般,群組罷免辦法並非是最高層 級且不可動搖的金科玉律,而是受到群組長及小組長職權規範的子法,在自由心證原 則許可下,小組長仍具有一定的裁量空間。 這邊也需要對關心 NBA 板的使用者說句話,真的有心改造板面討論風氣,可以考慮 參加板主徵選,板面運作面臨危機,真的需要各位來協助。 │ 文章代碼(AID): #1WXggNGJ (NBA) [ptt.cc] [公告] NBA版主徵選(4/26~5/23)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BA/M.1619438231.A.413.html 那麼,前言說了這麼多,接下來要進入裁定本文了。 ~ 案一2/12「罷免NBA板主提案被小組長駁回,向群組長提出異議案」 文章代碼(AID): #1W9flwL9 (Sportcenter) [ptt.cc] Re: [罷免板主] NBA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3143034.A.549.html 裁定認定小組長裁量過程無瑕疵,不受理本案。該罷免案仍維持未通過審核說明1.小組長對案件皆擁有裁量權 雖然罷免辦法第三條第2)項第a.款闡明「為避免過度限制使用者網路公民權, 小組長原則上僅進行形式上的程序審核‥」,但並非表示小組長放棄裁量權。 基於其擁有之板主任免權、看板監督權及裁定權,若小組長遇不夠清楚明確的 提案內容,有要求雙方當事人補充論述之必要,該裁量並無與罷免辦法牴觸。 2. 提案人對小組長充滿無謂且惡意的主觀意識 此案於小組長提出要求當事人進行補充說明時,尚未對罷免案做出審核裁定, 提案人即已認定小組長偏頗當事人,並對小組長下指導棋,無視小組長還未依 其自由心證而對罷免案進行審理。在小組長做出未通過審核之裁定後,除了向 群組長(當時空缺中)提出案一,並因為對小組長職權莫名產生不信任感,導 致接連向群組長(當時空缺中)提出案二案三,甚至還到他板造謠攻訐,嚴 重影響本群組正常事務運作。 提案人之惡意舉動並非案一不受理的主要理由,但這是人品問題。 3. 提案人的提案理由論述能力不足 群組長不是很能理解罷免理由僅要求「請具體列點陳述」之下,提案人還能寫 成這樣子是在幹什麼?第一點「起點」?第二點「因此」?這到底在寫什麼? 提案人就只想強調當事人愛引戰,然後言不及義的寫了通篇大論,小組長認為 這樣的提案內容不夠清楚明確,已表達「疑慮」,因此要求當事人先行補充, 這樣才能補充原先提案人空洞且匱乏之罷免理由,如此裁定確實能夠將雙方論 述補構完整。提案人不先檢討自身論述能力,反而自以為可以站在虛構的道德 高度上,對小組長以及群組長職權進行干涉。這未免太可笑了。 請再加強基本文字溝通能力。 4. 提案人應加強己身文章內容之邏輯觀念及論述能力 建議提案人不用真的去上哲學課或著作文課,把文章寫的信達雅就行了。 簡單來說,在發表任何文章之前,先想清楚讀者看不看得懂。雖然說作者已死 、文本多義,一切的詮釋權都在讀者身上,但想要說服人,請先確認自己的論 點是否有理及有禮。 ~ 案二3/03「檢舉籃球小組長包庇NBA板主案」 文章代碼(AID): #1WFcAhCD (Sportcenter) [ptt.cc] [檢舉] 小組長qazwsx8793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4701227.A.30D.html 裁定該檢舉案無明確事證,不受理說明1.小組長對案件皆擁有裁量權 小組長於受理 2/20 小組檢舉案時,被提案人認為裁定包庇特定對象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urtBasketB/M.1613760570.A.A91.html 小組長對於案件皆擁有裁量權,在其合理的自由心證範圍內皆被視為有效裁定 。故本案暫停不相關人士之發言權,並確保當事人之發言權,此舉並無踰矩之 處。 雖然提案人寫信提醒小組長「漏了一個水桶」,小組長實務上仍保有不受理之 裁量權,毋庸符合提案人之期待,也不應該在未履行提案人信件要求之後,於 他板蒙受提案人不必要的批評與攻訐。 2.當事人並未因本案裁定而受益,無包庇之實 該案原始當事人與提案人無關,且該案屬於 NBA_FILM 板事務,且細觀相關文 章尚無法提供事實證明使用者 namie810303 因小組長裁定而受益。 提案人本案邏輯及論述有誤。 3.當事人躁進,未於該案確認完結前即提出檢舉 提案人於 3/03 提出案二後,該檢舉案仍在 SportBasketB 進行中,至 3/13 仍有相關文章,且於 4/30 還有後續案情討論推文,表示該案仍未完結,因此 案二不應該存在。提案人此舉已涉及濫用檢舉制度,並在他板刻意造謠攻訐, 對小組長職權做出與事實相悖之指涉,相關行為皆證明提案人主觀意識已對小 組長產生敵意,因此本案除不受理外,也需對提案人濫用相關制度做出指正。 請勿再犯。 4.提案人應加強己身文章內容之邏輯觀念及論述能力 減少複製貼上的力氣,請自行參考案一裁定說明第四點。 ~ 案三3/05「檢舉籃球小組長違反罷免辦法,要求立即革職並不錄用案」 文章代碼(AID): #1WGInlvv (Sportcenter) [ptt.cc] [檢舉] 籃球群組qazwsx879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4883951.A.E79.html 裁定本案駁回說明1.提案人請勿濫用檢舉制度 群組長判斷,當時由於案一發展未如提案人期待而產生審核未過之結果,且其 無視於群組並無群組長現況而貿然提出上訴,導致該案卡關,其責任歸屬應屬 提案人躁進以及站方不作為,但是提案人卻莫名產生對小組長之主觀負面意識 ,進而昧於理解小組長職權而提出案二案三之相關檢舉,甚至對小組長做出 不實指控,其濫用檢舉制度之心可議,故群組長認為案三實無討論之必要。 2.請勿干涉群組長權限 群組長擁有的小組長任免權,已於組規中闡明需經由「一定之免職程序進行免 職」,沒有必要配合莫須有的檢舉案而對小組長任免進行裁定。 根據提案人的主張「無限期禁止其擔任任何板主」,此種主張並無法源依據, 業已嚴重干涉群組長的小組長任免權及小組長的板主任免權。 3.請提案人加強自身法普知識 群組長及小組長之職權皆來自於站方授權,以站規賦予之職權內容進而設置群 組內部規範及辦法,即表示其所有群組規範皆為站規之子法,仍不得有牴觸之 行為,站規賦予之裁量權也已保留組務人員自由心證之空間。 同時提案人主張小組長應嚴格遵守罷免辦法之規定,然而由於提案人罷免理由 論述能力不足,導致小組長無法進行「形式上的程序審核」,提案未過的責任 應由提案人承擔。 4.提案人應加強己身文章內容之邏輯觀念及論述能力 減少複製貼上的力氣,請自行參考案一裁定說明第四點。 ~ 案四4/30「罷免NBA板主提案」 文章代碼(AID): #1WYzMjLz (Sportcenter) [ptt.cc] [罷免板主] NBA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9776941.A.57D.html 裁定本案駁回,聯名提案人需重新提案。(見說明1.不得由 rainjuly 作為提案人。(見說明2.3.本案應由 ClownT supin wu5834 Ashand 四人重新提案。(見說明4.說明1.一事不再理原則案一仍在群組長裁定階段,在案一未宣告結案或提案人自行撤案前,提案人 提出完全相同內容的案四被視為重複提案,且有惡意影響群組事務之嫌。 考量聯名提案人雖其心可議但其情可憫,裁定該提案仍保有運作之空間,但需 於日後重新提出。(見說明4.2.提案理由未見改善 提案人於案四陳述之罷免理由並未更新,顯見其未能理解原罷免案被小組長駁 回審核之本意,在原罷免案之罷免理由已讓小組長產生「疑慮」的情況下,提 案人不思改進其罷免理由,反而重複提案,此種換湯不換藥的作為當然不可能 會產生不同的審核結果。同時提案人甚至來信要求小組長與群組長必須依照其 主張進行裁定,此種行為已是對組務人員的不信任聲明,組務當然也不歡迎此 種使用者繼續濫用權利。 請注意,組務人員依法行政是根據站規行事,而非根據使用者的來信指教。 3.提案人應加強己身文章內容之邏輯觀念及論述能力 一樣請自行參考案一裁定說明第四點。 在瀏覽提案人於本板及其他看板相關主題後,群組長衷心建議,在rainjuly邏 輯觀念及論述能力未有顯著改進之前,建議勿於本群組內所有看板擅自發表任 何自認有意義的文章,避免影響他人使用本群組看板之合法權利。 4.請提案人 ClownT supin wu5834 Ashand 四人重新提案 四位提案人作為聯名提案人,表示其認可提案人荒腔走板的罷免理由,然而我 可以不理會提案人惡意且無謂之濫訴濫告,但我卻仍需尊重四位提案人的意願 。因此這邊要求四位可再找尋另一位聯名提案人,然後重新提出罷免案,我認 為只要你們罷免理由別寫的太糟,也不會有需要小組長介入裁定的空間。 不過要寫的比某罷免案還糟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啦。 請四位在重新提出罷免案時,推派其中一位作為主提案人,並遵守下列限制: a.請具體列點陳述,勿超過五點,含空行累計不得超過20行 b.必須言之有物,湊不到五點就不要硬湊,文章要能讓人看得懂 c.必須陳述通案現況而非個案事況,不要讓人覺得是濫用罷免 d.嚴禁張貼連結(包括圖片、文章) 考量NBA板狀況特殊,若四位重新提出罷免案,若成功立案,罷免投票將在本 季總冠軍賽結束後第一天立刻進行。 ~ 就這樣,謝謝這段期間以來相關人士以及不相關人士對本系列案件的指教。 本系列案件於群組階段處理完畢。 最後還是寫給關心 NBA 板的使用者們一些建議:請不要在 #1WWmRixc 講那些沒意義 的話,真的想要改善板面討論風氣,鄉民有責!捨你其誰!NBA WANT YOU! 請認真考慮參加板主徵選: │ 文章代碼(AID): #1WXggNGJ (NBA) [ptt.cc] [公告] NBA版主徵選(4/26~5/23)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BA/M.1619438231.A.413.html 同時本群組也在招募有意願參與群組事務及擔任小組長的使用者,有意願者可以參考 置底文,並寫信向我報名。 喔,對了,建議rainjuly在沒有加強其邏輯觀念及論述能力前,請不要參選NBA板主 ,也不要考慮本群組其他板主職及小組長之職務,避免對其身心造成不利影響。 祝福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05.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ortcenter/M.1619971131.A.BE1.html [編輯說明] 增加部份段落色碼 ※ 編輯: JUNstudio (220.135.105.33 臺灣), 05/03/2021 00:22:49
1F:→ rainjuly : 我不認為我的論述有任何問題耶 05/03 00:12
2F:→ rainjuly : 我提出的程序都完全合法 你很明顯偏袒小組長 05/03 00:13
3F:→ rainjuly : 我對小組長的指控都是事實 你說我在造謠 05/03 00:16
4F:→ rainjuly : 然後直接在公告指控我 雙標仔也能當群組長啊 05/03 00:18
5F:→ rainjuly : 推論全錯 還整篇邏輯來邏輯去 是在掩飾自己沒邏輯? 05/03 00:20
當事人寄予組務人員之信件一律視為組務相關案件文章, 因此在未加強其邏輯觀念及論述能力前,請勿書寫任何自認有意義的文字予組務人員。 組務人員沒有義務接受你每日無理信件轟炸。
6F:推 jerry83688 : 不意外 體育群組這些人最愛官官相護 05/03 01:17
7F:推 jerry83688 : 最愛打著維持群組秩序的旗號把其他看不慣的申訴貼上 05/03 01:38
8F:→ jerry83688 : 惡意搗亂的標籤,通篇大論有8成以上在扯核心指控以 05/03 01:38
9F:→ jerry83688 : 外的部分以無所不用其極來否定申訴的有效性,甚至還 05/03 01:38
10F:→ jerry83688 : 會言損申訴人本身,體育群組一往自我感覺良好的傲慢 05/03 01:38
11F:→ jerry83688 : 態度真是青出於藍更勝於藍呢 :) 05/03 01:38
謝謝指教。 近期我將針對群組申訴作業改善方案進行各方請益,希望還能多提出實質建言。
12F:→ rainjuly : 我是認為我們的作為完全合法 05/03 01:47
13F:→ rainjuly : 看這個人對我的指控都是一些主觀偏見 05/03 01:47
14F:→ rainjuly : 至少可以肯定在"我們並沒有違法"上面 05/03 01:48
15F:→ rainjuly : 這個號稱群組長的人跟我們是有共識的 05/03 01:49
16F:推 rainjuly : JUNstudio 如果你要毀我名聲 我有一個很實質又簡單 05/03 01:56
17F:→ rainjuly : 的建議 將我們罷免的案子還有你的裁決轉貼到NBA板 05/03 01:57
18F:→ rainjuly : 直接跟NBA板眾說明我是如何敗壞國家體育場的風氣 05/03 01:58
19F:→ rainjuly : 你這篇這麼義正嚴詞 應該能獲得許多迴響的吧 05/03 01:59
「義正辭嚴」和「義正詞嚴」,兩者都有人用
20F:推 malain : 同意轉文啊,讓版眾公評,不要在這邊打官腔 05/03 02:37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與其書空咄咄,不如實際去作。 我這段才叫做打官腔。希望你能體會。
21F:推 xyz0123 : 原來是一群詹酸想搞罷免 可憐吶 05/03 09:48
不管是柯酸杜酸東酸鬍酸軟糖酸吉巴酸探花酸小丑酸保羅酸也可以提罷免啊 只要師出有名,言之有物,任何罷免提案不太容易遇到如同本案一的申請狀況的。
22F:推 iminir2013 : 請問群組長 案4裁定可另立主提案人 那重新提案時 05/03 09:59
23F:→ iminir2013 : rianjuly是否能作為聯名提案人? 05/03 10:00
24F:推 iminir2013 : *rainjuly 另外樓上已經暗示雙標部分了 你們要 05/03 10:13
25F:→ iminir2013 : 重寫提案的話記得寫進去 05/03 10:13
案四裁定並未針對聯名提案人資格進行限制,請勿作過度揣測及下指導棋。 該提案人因其行事瑕疵(好啦,不提邏輯觀念和論述能力)導致裁定取消其提案資格 並未取消其罷免參與的資格,其仍可行使相關權利 但我很在意罷免理由的論述,若要下指導棋的話,請側面協助監督該案後續重新提案內容 ~ [編輯說明] 回覆推文提問。預計將於5/03晚上再度回覆。 ~ ※ 編輯: JUNstudio (220.135.105.33 臺灣), 05/03/2021 10:56:34
26F:推 jerry83688 : 體育群組搞得像你的徵文比賽,各位好好充實自己的詞 05/03 12:49
27F:→ jerry83688 : 彙量,我們的邏輯大師JUNstudio aka作文賞析大師可 05/03 12:49
28F:→ jerry83688 : 是對邏輯觀念和論述能力十分要求呢,造詣不夠他可是 05/03 12:49
29F:→ jerry83688 : 會直接駁回,在要求別人提出實質性建言怎不反視自己 05/03 12:49
30F:→ jerry83688 : 有沒有做出實質性的審查,稍早發言可是按照你偏愛的 05/03 12:49
31F:→ jerry83688 : 咬文嚼字的方式去回應,單純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05/03 12:49
32F:→ jerry83688 : 罷了 05/03 12:49
33F:推 ClownT : 基本上提案人的提案內容和程序皆有符合規範 05/03 12:50
34F:→ ClownT : 如有爭議點,我也建議提供同意轉文,觀點不同時應以 05/03 12:50
35F:→ ClownT : 證據和條文說話,而非一味討論提案人的邏輯能力,您 05/03 12:50
36F:→ ClownT : 認真管理,提案人也是認真找尋證據並按照程序提出意 05/03 12:50
37F:→ ClownT : 見的,大家現實中也都是一般人罷了,過度情緒化的言 05/03 12:50
38F:→ ClownT : 論不該出現在組務板 05/03 12:50
39F:→ ClownT : 另外提出不滿跟身體力行是兩回事,不是每個人都有做 05/03 12:50
40F:→ ClownT : 事的時間與心力,但在本站每個人都有監督的權利並可 05/03 12:50
41F:→ ClownT : 實行,希望這次判決組務長能再次三思,謝謝 05/03 12:50
42F:推 iminir2013 : 我沒有過度揣測 你在案4說明4提及可另找聯名提案人 05/03 13:19
43F:推 iminir2013 : 沒有說清楚R是否失去聯名資格 否則要求可再找其他人 05/03 13:22
44F:推 iminir2013 : 聯名?說清楚就好了 感謝回覆 05/03 13:26
45F:推 f123456879 : 不意外 05/03 13:59
46F:推 amo0717 : 身為法律系,只覺得這大概就是制度層面的問題了。 05/03 16:01
47F:→ amo0717 : 就像我國很多人覺得法律離人民很遠,為什麼明明有 05/03 16:01
48F:→ amo0717 : 事實卻無法判決?因為制度上有太多非法律人無法理 05/03 16:01
49F:→ amo0717 : 解的事情啦~看到某N這樣亂也沒辦法改變什麼 久而久 05/03 16:01
50F:→ amo0717 : 之就變成大家眼睛閉起來算了就好,就任由他爛吧 哈 05/03 16:01
51F:推 amo0717 : 當初駁回罷免主要是用“應該向其他板主提出檢舉, 05/03 16:09
52F:→ amo0717 : 而非罷免”來駁回,結果現在好了,一個不做事裝死 05/03 16:09
53F:→ amo0717 : 的請辭了、另一個一樣不做事的還佔著茅坑不拉屎。 05/03 16:09
54F:→ amo0717 : 其實這在過程中我也向D板主檢舉過N板主,但一個連 05/03 16:09
55F:→ amo0717 : 嘴球員受傷都不會處理的板主...最後當然也不了了之 05/03 16:09
56F:→ amo0717 : 。這個體制真的滿慘的:板主有問題》檢舉板主》其 05/03 16:09
57F:→ amo0717 : 他板主擺爛》罷免板主》裁定應該向其他板主檢舉XD 05/03 16:09
58F:推 bobyacool : 還在鬧阿 是說你是法律系的 也能講出這種 嘖嘖 05/03 18:51
59F:推 amo0717 : 不然你以為法律系只會整天嘴人法盲嗎XD 我倒是比較 05/03 19:00
60F:→ amo0717 : 希望推法普 而PTT站規倒是挺死的 也沒人想改 05/03 19:00
61F:→ amo0717 : 兩個沒在做事的+一個利用職權爽引戰的 真是笑話 05/03 19:01
62F:推 bobyacool : 你又不是只有ptt能上 站規就那樣寫 不爽就去DCard阿 05/03 19:08
63F:推 wu5834 : 謝謝小組長與群組長多次示範如何吃案 長知識了 05/03 19:24
64F:→ wu5834 : 各位組長封殺罷免的作法 有如南投縣政府一樣精妙呢 05/03 19:27
65F:推 amo0717 : 講不過人叫別人去低卡 這代表你也承認站規很爛嘛 05/03 19:42
66F:推 amo0717 : 我是建議你少說幾句啦 畢竟你也講不贏 來當吃瓜群 05/03 19:45
67F:→ amo0717 : 眾想嘴砲 邏輯思辯能力又不夠清晰 何必呢? 05/03 19:45
68F:推 amo0717 : 一個“引戰“的明確性原則都做不到 一邊引戰一邊定 05/03 19:51
69F:→ amo0717 : 義引戰+判刑 加上其他板主不想屌 真死亡輪迴XD 05/03 19:51
70F:推 rainjuly : 他2016年才在罷免提案下面生氣嗆小組長 05/03 20:19
71F:→ rainjuly : 難道會覺得規定很好嗎 05/03 20:19
72F:→ rainjuly : 但現在換自己的麻吉當板主我就不知道了 05/03 20:20
73F:推 amo0717 : 這我就不知道了 畢竟時空背景不同了嘛 05/03 20:51
74F:推 qazwsx879345: 你覺得版主有問題 你可以跟N檢舉 也可以跟J或D檢舉 05/03 21:19
75F:→ qazwsx879345: 向N檢舉 判決你不服 你可以向組務申訴 05/03 21:20
76F:→ qazwsx879345: 向J或D檢舉 沒處理 你也可以向組務申訴 05/03 21:20
77F:→ qazwsx879345: 你們說他們明確怠惰板務 都可以檢舉 甚至直接拔除 05/03 21:20
78F:→ qazwsx879345: 有這麼多條路可以走 但也沒人要走 再說體制有問題 05/03 21:21
79F:→ qazwsx879345: 不覺得很奇怪嗎 等D說要退了 才來抱怨他做不好 05/03 21:22
80F:→ qazwsx879345: 現在就有開版主缺阿 怎不去選? 05/03 21:22
81F:推 qazwsx879345: curry、七六、魔術版版主 都久未執行板務 被我拔掉 05/03 21:25
82F:→ qazwsx879345: 你們覺得他們當不好 去檢舉 這還比罷免更快捏 05/03 21:25
83F:→ qazwsx879345: 我當初就回了你要因為n引戰不適任 提罷免 我覺得ok 05/03 21:27
84F:→ qazwsx879345: 你要說沒人可以檢舉 制衡他 這罷免理由真的合理嗎? 05/03 21:27
85F:→ qazwsx879345: 你光是向n檢舉後 再向我申訴就是一個選項了好嗎 05/03 21:28
86F:推 rainjuly : 那對罷免理由實質審核是哪一個規定裡面的選項 05/03 21:37
87F:→ rainjuly : 依照罷免辦法小組長根本無權干涉罷免理由 05/03 21:39
88F:→ rainjuly : 不然的話 你每次罷免都出來叫人去檢舉就通通否決啦 05/03 21:39
89F:推 qazwsx879345: 罷免理由本來就會經過審核 不然隨便人來提都開罷免? 05/03 21:40
90F:→ rainjuly : 一個自由心證的引戰條款 板主可以隨便判板友 05/03 21:41
91F:→ rainjuly : 板友說板主引戰就不能當罷免理由 很好笑 05/03 21:41
92F:→ qazwsx879345: 程序上沒問題只是一個基本條件 05/03 21:41
93F:→ qazwsx879345: 不然過往 #1NlSEwgz (Sportcenter) 為什麼要請版主 05/03 21:42
94F:→ rainjuly : 審核是程序審核 沒人說你可以對罷免理由審核 05/03 21:42
95F:→ qazwsx879345: 回文 就是因為對申訴理由有疑慮阿 05/03 21:42
96F:→ qazwsx879345: 這是前小組長就做過的事 講得好像沒人審核過 05/03 21:43
97F:→ rainjuly : 那時候小組長是說板主想回文 他沒有說對罷免理由 05/03 21:43
98F:→ rainjuly : 有疑慮 05/03 21:43
99F:→ rainjuly : 你是直接開誠布公表示對罷免理由有疑慮 05/03 21:43
100F:→ qazwsx879345: 組務亦不願為罷免人所提出之罷免理由一背書。 05/03 21:44
101F:→ qazwsx879345: 那篇有沒有講這句 05/03 21:44
102F:→ rainjuly : 那不代表他反對罷免理由 05/03 21:44
103F:→ rainjuly : 那句不是反對啊 05/03 21:44
104F:→ qazwsx879345: 那他是不是對罷免理由進行審核? 05/03 21:44
105F:→ rainjuly : 他只是表達他的中立 05/03 21:44
106F:→ rainjuly : 沒有 他是讓板主回文 05/03 21:44
107F:→ qazwsx879345: 我一開始就說我要請版主回復 然後我再看看狀況 05/03 21:45
108F:→ rainjuly : 他根本沒提到他對罷免理由的看法 05/03 21:45
109F:→ rainjuly : 那你直接否決是怎樣 05/03 21:45
110F:→ qazwsx879345: 然後是誰在版主還沒回復前 就開始說甚麼官官相護 05/03 21:45
111F:→ qazwsx879345: 偏袒的? 自己罷免理由寫成那樣 也不反省自己 05/03 21:45
112F:→ rainjuly : 我的罷免理由沒問題啊 05/03 21:46
113F:→ rainjuly : 你違規才要反省 05/03 21:46
114F:→ qazwsx879345: 隨便你去吵吧懶得理你了 審核前例 判決理都跟你說 05/03 21:47
115F:→ rainjuly : 但沒有一項講得通 05/03 21:47
116F:推 jerry83688 : 我檢舉過namie810303啊 但dragon完全無視,然後 jay 05/03 22:06
117F:→ jerry83688 : fans更是完全怠忽職守於板主一職 05/03 22:06
118F:推 jerry83688 : 我直接請示不拐彎抹角,NBA板主namie810303 身為職 05/03 22:18
119F:→ jerry83688 : 法者還帶頭 po引戰文是否就不適任於板主一職? 甚至 05/03 22:18
120F:→ jerry83688 : 他還刪文企圖湮滅證據來免責,其他兩位板主如上所述 05/03 22:18
121F:→ jerry83688 : 一個檢舉不處理,一個是長期怠忽職守,板主間的制衡 05/03 22:18
122F:→ jerry83688 : 行同失靈,體育組長都在這,直接請教該如何處理nami 05/03 22:18
123F:→ jerry83688 : e810303這樣的行為 05/03 22:18
124F:推 bobyacool : https://imgur.com/a/aBXC8Q5 05/03 22:33
125F:推 jerry83688 : 笑了,你繼續鬧呀bobyacool,是有多怕詹迷板主被人 05/03 22:38
126F:→ jerry83688 : 家申訴 ,板主迷是你. xD? 05/03 22:38
127F:推 ClownT : 其實不太懂,我們也有按照程序去申請,理由也合理, 05/03 23:05
128F:→ ClownT : 為什麼不跟以往一樣,讓罷免案自然產生去執行就好 05/03 23:05
129F:→ ClownT : 偏偏要這樣擋,說真的也不一定會罷免成功啊,一個民 05/03 23:05
130F:→ ClownT : 主程序走的這麼困難、這麼難看,有比較好嗎? 05/03 23:05
131F:推 gto731216 : 有沒有那一個版友的政見是把引戰的版主水桶的?反 05/03 23:29
132F:→ gto731216 : 正引戰的判定都是版主說的算。 05/03 23:29
133F:推 bobyacool : 說個笑話 永桶幫談引戰 05/03 23:30
134F:推 jerry83688 : ClownT, 這些組長 群組長最愛無所不用其極在程序 05/03 23:46
135F:→ jerry83688 : 上盡最大可能去刁難申訴者,只要一個地方稍有瑕疵就 05/03 23:46
136F:→ jerry83688 : 開始否定你,有些修養差的還會酸人展現自己的莫名優 05/03 23:46
137F:→ jerry83688 : 越感,這就是ptt ,還有人可以喜孜孜奉為圭臬自許為 05/03 23:46
138F:→ jerry83688 : 正義正義,可憐啊 05/03 23:46
139F:→ bobyacool : 所以你應該教他們怎麼上訴到站長那阿 至於你被羞辱 05/04 00:08
140F:→ bobyacool : 的部分剛好可以當反面教材 成功了以後你就出師了 05/04 00:08
141F:→ bobyacool : 以後就可以叫你ptt宋世傑 05/04 00:09
142F:推 iminir2013 : 其實我也不解為何質疑提案人論述能力不足 就案1說明 05/04 00:12
143F:→ iminir2013 : 明3群組長所述,他已經明白R要表達N愛引戰,何來言 05/04 00:13
144F:→ iminir2013 : 不及義之說?為何在那挑剔「起點」、「因此」,有到 05/04 00:13
145F:→ iminir2013 : 妨礙理解的地步嗎?而且規定就20行,是通篇大論到那 05/04 00:14
146F:推 iminir2013 : 裏..那裡面也提出N過於操作「板規沒有規定的地方」 05/04 00:17
147F:→ iminir2013 : 作為判決依據,有造成雙標管理的疑慮,然後佐以一些 05/04 00:18
148F:→ iminir2013 : 事證來舉例,質疑N是否適任版主,這哪裡不夠清楚? 05/04 00:18
149F:→ iminir2013 : 阿你們也不要理會來模糊焦點的 別中他的計 05/04 00:19
150F:推 f123456879 : 請版主回覆 他不回覆是不是就等一輩子了? 05/04 00:43
151F:推 iminir2013 : q小組長的推文也很有趣 21:27因為n引戰不適任提罷免 05/04 00:58
152F:→ iminir2013 : ,我覺得ok...那請問你當時對罷免理由哪裡有疑慮?罷 05/04 00:58
153F:→ iminir2013 : 免理由也不是寫因為沒人可以檢舉、制衡他,你要不要 05/04 00:58
154F:→ iminir2013 : 看清楚一點? 21:45的確當初也不是駁回提案方抗議申 05/04 00:59
155F:→ iminir2013 : 請發言,而是直接駁回整個罷免提案,根本不合情理, 05/04 00:59
156F:→ iminir2013 : 被講到這個又亂扯一通,R當初只是質疑程序,他那裡 05/04 00:59
157F:→ iminir2013 : 說了官官相護的言論? 05/04 01:00
158F:→ jerry83688 : 當初某人被我刺到桶我、刪我鎖我文,是有多阿Q才會 05/04 01:17
159F:→ jerry83688 : 覺得這樣就是羞辱式的勝利XD 講白點就是嘴不過崩潰 05/04 01:18
160F:→ jerry83688 : 封鎖對方 ,你繼續沾沾自喜吧 "b"哀唷 XD 05/04 01:18
161F:推 amo0717 : 被罷免的都沒來嘴 倒是有一隻b一直來秀下限 有趣 05/04 01:38
162F:推 jerry83688 : 每次看到他麻吉有難就趕快過來潑髒水,我養的狗都沒 05/04 01:40
163F:→ jerry83688 : 這麼忠誠 05/04 01:40
164F:推 amo0717 : 這樣真的很忠誠欸 你養的狗應該跟他多學習啊 05/04 01:42
165F:推 qazwsx879345: 官官相護的確不是R說的 是另一位提名人在粉專說的 05/04 07:21
166F:推 qazwsx879345: https://imgur.com/b3KRtwA 唯一引戰不會進桶 05/04 07:25
167F:→ qazwsx879345: 有人可以檢舉 申訴 怎麼會引戰不會進桶? 05/04 07:25
168F:推 f123456879 : 阿他不就沒進 還是他現在進了? 05/04 07:57
169F:推 ClownT : 唉就先這樣吧,連我的粉專發言都能變成理由之一,全 05/04 08:16
170F:→ ClownT : 案已經太情緒化了 05/04 08:16
171F:→ ClownT : 罷免提案人和組務們辛苦了 05/04 08:16
172F:推 rainjuly : 引戰沒有明確標準 你要怎麼讓其他板主去桶他 05/04 08:33
173F:→ rainjuly : 加如你是板主 05/04 08:38
174F:→ rainjuly : 你會拿一個沒有標準的規則去桶另一個板主嗎 05/04 08:39
175F:→ rainjuly : *假如你是板主 05/04 08:39
176F:→ rainjuly : 設想其他板主想桶他引戰 而他否認引戰 05/04 08:42
177F:→ rainjuly : 那其他板主拿什麼標準當依據桶他? 05/04 08:43
178F:→ rainjuly : 想一下自由心證條款的操作手法 就不會一直執著有在 05/04 08:46
179F:→ rainjuly : 其他板主可以檢舉這種無意義的事 05/04 08:46
180F:推 gto731216 : 提名人還要被檢視粉專發言???那NBA版主發文標準要 05/04 08:47
181F:→ gto731216 : 不要檢視一下他在PTT其他板的發文呢? 05/04 08:47
182F:推 jerry83688 : 在粉專說的也可以引來這裡XD ,笑死人,跟namie8103 05/04 08:48
183F:→ jerry83688 : 03一個樣,在八卦板被罵還可以在NBA板的公告文討拍 05/04 08:48
184F:→ jerry83688 : ,可憐啊~ 這素質 05/04 08:48
185F:→ rainjuly : 無所不能 無所不知的小組長 05/04 08:52
186F:→ rainjuly : 到粉專去海巡錯了嗎 05/04 08:52
187F:→ jerry83688 : 真的都不演了呢 05/04 08:54
188F:推 iminir2013 : 我相信小組長講粉專得事情只是情緒性發言 跟他駁回 05/04 09:55
189F:→ iminir2013 : 整個罷免提案無關 我只是好奇5/3 21:45為何不是駁回 05/04 09:56
190F:推 iminir2013 : 提案人對版主回覆的抗議 而是直接駁回整個罷免提案 05/04 09:58
191F:→ iminir2013 : 我相信21:45小組長被問到這個問題只是剛好有情緒性 05/04 09:59
192F:→ iminir2013 : 的發言 所以沒回答r的問題 05/04 09:59
193F:推 amo0717 : 沒事啦 某N還曾經在NBA版的Live文用勇版的事情跟人 05/04 10:27
194F:→ amo0717 : 吵架 我去檢舉他離題吵架 當然也是~不了了之 05/04 10:27
195F:→ amo0717 : 畢竟在Live文下面扯他板事務嗆聲不算引戰 對吧~ 05/04 10:28
196F:推 gto731216 : 他都用公告文發他板事務了,講的好聽給版友參考, 05/04 13:59
197F:→ gto731216 : 結果根本只是個人私人恩怨而已。唉..... 05/04 13:59
198F:推 hank7218 : 這結論真令人大開眼界 05/05 17:44
199F:推 alanhsu100 : 朝聖一下,我看了半天還是不懂這篇文的邏輯 05/05 19:12
200F:推 rainjuly : 邏輯學越深的人會越不敢嗆別人沒邏輯 05/05 22:17
201F:→ rainjuly : 如果你看到有一個人整篇文都在嗆人沒邏輯 05/05 22:18
202F:→ rainjuly : 你就知道這個人的邏輯程度... 05/05 22:18
203F:推 alanhsu100 : 不過我覺的r大你還是算了啦,基本上只要用組長有裁 05/05 23:36
204F:→ alanhsu100 : 量權就無敵了 05/05 23:36
205F:→ alanhsu100 : 連邏輯不好這種東西都出來了 05/05 23:36
206F:推 rainjuly : 裁量權根本不是這樣用的 裁量權是在合法的條件下才 05/06 00:07
207F:→ rainjuly : 有 非法哪來的裁量權 他對站規的理解根本有問題 幾 05/06 00:07
208F:→ rainjuly : 年前還在當小組長的時候就拿這條出來非法審核罷免理 05/06 00:07
209F:→ rainjuly : 由了 現在當群組長只是變本加厲 05/06 00:07
210F:→ rainjuly : 我之後還是會去申訴 但我不期待ptt會因為我的申訴改 05/06 00:10
211F:→ rainjuly : 變什麼 上面的運作效率那麼差 處理完這個只會出現下 05/06 00:10
212F:→ rainjuly : 個 被違法濫權的人佔據就是ptt無可避免的未來 05/06 00:10
213F:推 jerry83688 : 非常不建議申訴到站長,他是Junstudio的進化版 05/06 07:20
214F:推 edq02yc : 結果人家完全不理跑去發看板變動公告笑死,跟蔡一 05/06 12:13
215F:→ edq02yc : 個樣 05/06 12:13
216F:推 iminir2013 : 裁量權凌駕站規已經告訴各位這裡是人治為主法治為輔 05/06 12:22
217F:推 rainjuly : https://i.imgur.com/6oOgQwg.jpg 05/06 12:22
218F:→ iminir2013 : 「如果」有情緒化的判決,回應與不回應都是符合他們 05/06 12:24
219F:→ rainjuly : 這人就這種調調 講不贏就落跑 05/06 12:25
220F:→ rainjuly : 我寄信跟他討論的時候他不敢講幾句話 05/06 12:26
221F:→ rainjuly : 發公告又突然正義凜然嗆我 05/06 12:26
222F:→ rainjuly : 現在發現講不贏推文又消失 05/06 12:27
223F:→ rainjuly : 上任兩個禮拜就被看破手腳 05/06 12:27
224F:→ rainjuly : 不知道有沒有破最快的紀錄 05/06 12:28
225F:推 iminir2013 : 管理理念。行使裁量也不是裁定否決板主不得抗辯的抗 05/06 12:39
226F:→ iminir2013 : 議而是否決整個提案,也是告訴各位這裡人治也不符 05/06 12:40
227F:→ iminir2013 : 常理。情>法>>>>理 05/06 12:41
228F:→ iminir2013 : 各位也無須浪費時間據理力爭 因為沒有的東西怎麼據? 05/06 12:45
229F:→ iminir2013 : 最後推文有誤 不是我們沒理是這裡不講這個東西 05/06 12:49
rainjuly: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5/06 18:15 rainjuly: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5/06 18:28 rainjuly: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5/06 18:50
230F:推 whitecow : 不意外啦!難怪PTT體育群沒人要看 05/08 07:13
231F:推 wengeniusgod: 我也看不懂這篇裁判文的邏輯欸 05/08 23:13
232F:→ wengeniusgod: 講第一個判例就好 欸 你後面三點是什麼鬼? 05/08 23:13
233F:→ wengeniusgod: 裁判文裡面寫一些主觀意識的心證是殺小啊? 05/08 23:14
234F:→ wengeniusgod: 然後你第一點都知道是形式上了 不送去罷免是在凹殺 05/08 23:14
235F:→ wengeniusgod: 小 05/08 23:14
236F:推 jlincredible: 通篇的邏輯就是建立在自我的邏輯之上 最後再安別人 05/09 02:11
237F:→ jlincredible: 沒邏輯為自己的邏輯站腳 真是有邏輯阿 05/09 02:11
238F:推 nick1628 : 利用裁定文來酸人,真的不可恭維 05/09 18:41
239F:推 chatnoir : 很難看啦, 快點送~ 05/09 19:32
240F:→ bobyacool : 某群組開始出動了 The怕 05/09 20:48
241F:推 balire2351 : 裁判文的邏輯到底是...完全照著規則申訴也要擋 05/09 22:43
242F:推 alanhsu100 : 沒事,我看到新的兩篇文頭更痛了 05/09 23:10
243F:推 alanhsu100 : 他還是覺得罷免理由可以審核是合規定的.... 05/09 23:15
244F:推 malain : 護主仔也出動了,The忠心 05/10 00:07
245F:推 hakama99 : 其他申訴案會因為論述能力不足不審嗎?申訴內文都讓 05/10 00:39
246F:→ hakama99 : 群組長了解罷免理由了 還要補充甚麼?八股文嗎 05/10 00:40
247F:推 beergap : 好一條忠心耿耿 05/11 02:07
248F:推 md3q6e : 為什麼說明的2. 3. 4. 不直接私信當事人就好 05/11 02:20
249F:→ md3q6e : 這跟本案有關嗎? 05/11 02:20
250F:推 rainjuly : 回答樓上 因為他不敢 我總共寄給他4封信 05/11 02:51
251F:→ rainjuly : 他只敷衍我7行字 然後就出現了這篇 05/11 02:52
252F:→ rainjuly : 他有很多次機會可以回我在信裡提出的問題 05/11 03:03
253F:→ rainjuly : 但他不敢 所以跑來這裡用判決文批鬥我 05/11 03:03
254F:→ rainjuly : 沒想到推文卻一面倒 所以現在又躲起來了 05/11 03:05
255F:→ yasmine1030 : 開眼界了,公器私用直接開酸才是完全沒邏輯吧? 05/11 03:53
256F:→ yasmine1030 : 我覺得罷免理由很明確啊是哪裡看不懂? 05/11 03:57
257F:→ wengeniusgod: 媽的條文都幫你拿出來了還在那邊酸 真的是欠噴 05/11 05:20
258F:推 jerry83688 : 籃球群組的組長就是這樣,他們吃定沒人動得了他們, 05/11 06:10
259F:→ jerry83688 : 每個都跟天皇老子一樣 05/11 06:10
260F:→ Akira12Hsu : 不管誰對誰錯,你一個版務用這種詞語酸檢舉人? 呵呵 05/11 06:18
261F:→ Akira12Hsu : 不會寫訴狀就不能提案檢舉? 好大的官威啊 lol 05/11 06:19
262F:推 andy880913 : 難怪他們都只丟一句 直接上訴 05/11 06:55
263F:→ andy880913 : 組長辭職上訴個屁 05/11 06:55
264F:推 elvita : 用公告文來酸提案人 怎還能確保你用霸王條款審查時 05/11 07:04
265F:→ elvita : 保有中立?跟被罷免的某n根本一模一樣阿 05/11 07:04
266F:→ ghostxx : 這篇才真是充滿無謂且惡意的主觀意識 05/11 08:22
267F:推 jjler : 笑死人 公告文酸人 這個某板也常看到 05/11 08:29
268F:→ jjler : 不合意就叫人加強邏輯 這什麼邏輯 05/11 08:29
269F:→ jjler : 建議去上哲學或作文課 05/11 08:29
270F:→ monkeyro6611: 滿少看到公告文主觀意識這麼強烈的 05/11 09:01
271F:→ wengeniusgod: 學店生嗆人家邏輯不好 厲害 05/11 10:30
272F:→ ahinetn123 : 頗呵 05/11 13:45
273F:→ chenliu0716 : 有夠扯,擺明吃案嘛 05/11 17:25
274F:推 gold97972000: ㄜ...你看不懂「起點」和「因此」,那把這4個字遮住 05/11 20:22
275F:→ gold97972000: 總看得懂他在寫什麼了吧... 05/11 20:23
276F:推 a19951218 : 真的快笑死 幾百個等著要罷免他了 還在質疑罷免正 05/11 23:43
277F:→ a19951218 : 當性? 都沒問題會有人想罷他? 05/11 23:43
278F:→ a19951218 : 公告文酸提案者 真的大開眼界 05/11 23:44
279F:推 yoyodjy : 文化法律研究所算學店? 05/12 01:35
280F:推 SilentBob : 反正某N沒被罷掉沒差啊 看他還有沒有臉繼續出來發 05/12 11:08
281F:→ SilentBob : 公告 一出來絕對都是XX 05/12 11:08
282F:推 jagr : 「信達雅」是翻譯上準則,拿這來期許別人母語寫作是 05/12 11:18
283F:→ jagr : 不是發文者中文認知不好,建議中文學好點再來發文 05/12 11:18
284F:推 h129875230 : 凶R嗆人沒邏輯 好猛R 05/12 13:32
285F:→ edq02yc : 有投不信任的注意,之前有投但今天又發現能再投 05/22 16:53
286F:→ edq02yc : 看來是被偷偷重置過了,記得檢查有沒有投到 05/2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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