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站內Sportcenter
標題Re: [問題] 板主未上線逾二週
時間Fri Jul 13 13:45:43 2012
1.
感謝使用者主動協助公務進行。
Alfred板主於06/12/2012 07:39:03 Tue後沒有再上線,
確實已經符合組規的怠職要件,
本案原應由小組長處理,
然而Alfred同時身兼籃球群組小組長,
且組規對其他板主沒有異議的情況另有明文的例外規定,
加上Alfred小組長即使在最後一次上線時,
仍在Jun 12 09:24:25與Jun 12 19:04:24有兩篇組務處理文章,
#1FrffC-K (Sportcenter)與
#1Fro8wgM (Sportcenter),各值 1000 Ptt幣,
亦即他即使最後一次上線,
仍確實待在本板板內長時間處理組務、並po了兩篇共長達二十幾頁的文章,
最後離開本板時間則在Jun 12 19:04:24以後。
當然,這個檢舉是檢舉其「板主」職,
而馬刺板內部公務的話,則由於當時該隊的球季已經結束,
較難以處理公務紀錄時間衡量。
但以上時間點適足說明,
不論各位是否完全同意其公務處理內容,
Alfred還有在上線階段對公務所付出的時間與精力,
當突然失蹤,
應該被視為非常不正常,且不應僅以怠職隨意處理的狀況。
因此,本案我將待Alfred小組長出現後,
請Alfred小組長自行說明與處理。
若Alfred小組長遲至NBA下季開始前、群組逐漸熱絡時仍未出現,
我會再做考量。
2.
何謂「報私仇」?
事實上每位使用者心裡真實在想什麼,我當然不會精確知道。
所以我並不是指qsqs君本人的此次檢舉就是報私仇,
然而從A小組長仍在處理組務最後階段的氣氛看來,
等著以此未上線的狀況,來反擊其組務處理狀況的人,
我必須先劃清楚紅線加以警示。
尤其,
A小組長最後一次上線時間,是
a: 06/12/2012 07:39:03 Tue,
最後一篇處理公務,是
b: Jun 12 19:04:24,
而qsqs君開始不指名詢問的時間,是
c: Jun 26 09:39:02(
#1FwHAwOf (Sportcenter))
接著,qsqs來信指名檢舉的時間,是
d: Jun 26 10:28:43,
我在
e: 06/26 14:25~06/26 14:26於
#1FwHAwOf (Sportcenter)推文要求公開檢舉
而qsqs君公開指名檢舉的時間,是
f: Jun 26 21:36:53(
#1FwRhuHN (Sportcenter))。
換句話說,
針對一個已經球季結束的、於Alfred未上站期間平均一天只有一篇文章、
且依組規其他兩位板主得主張例外情況的看板,
在其最後上線時間剛好滿14天的兩小時後(時間點
a與
c間距),
就準備開始著手檢舉,
並在其最後上線時間剛好滿14天不到三小時(時間點
a與
d間距),
就來信檢舉,
除非說,是想追Alfred,
不然我實在很難相信如此緊盯Alfred上線狀況,不是針對性的動作。
更不用說,
Alfred最後一次上線的的活動狀況,
由他最後一篇文章
#1Fro8wgM (Sportcenter)看來是時間點b,
而qsqs君公開詢問的時間點c、來信檢舉的時間點d、我要求要就公開檢舉並警示
任何有意報私仇者的時間點e,
距離時間點b,
明明就全都
不足14日(時間點
b與
d間距),
檢舉者卻已過急地開始採取行動提出檢舉了,
這更說明了這個檢舉的針對性。
當然,
這是現在回溯「當時」的情況,
各位或許認為,現在已經拖得更久,是否要處理了?
而我的處理原則已在本文第1點表明了。
最後,
Alfred消失的行為,在他回來之後當然有義務說明與負責,
但也希望各位在組務上與小組長有不同意見者,
待小組長回來後(如果會有這一天的話)在該事件上直接與之辯論,
不要把組規工具化。
以前我曾經在
#1Bhwm5BG (Sportcenter)說過,
當一些慣例明文化、白紙黑字化、說我們以後就照這個文字辦事,
好處是「組務裁量的彈性」轉成「容易依循的白紙黑字」,
但壞處就是「官僚化」,
「如果要詳細訂規則的話,這等於是一體兩面,沒必要擦脂抹粉、掩飾什麼」。
以Alfred甚至到最後一次上線都仍在組務板處理兩篇公文長文的紀錄看來,
其失蹤我無法不以特殊狀況視之,我也不會只是照組規條文機械化、官僚化地辦事,
(況且,組規本來也就黑底白字表明了其他板主的意見應受考量,
此點我在
#1FwHAwOf (Sportcenter)回應qsqs君的推文中已提及)
希望各位不會在對組務意見不同時反而飲鴆止渴地抱這種期望。
3.
後續的其他推文回應,
我簡單回應一下。
有些人提到群組長先擱置這個檢舉「心態可議」,
從本文第2點提及的時間點看來,
我想過於緊盯是否已滿14日也是奇怪之處。
而有人提到為何不能公開檢舉?
這個質疑根本搞錯了,
反而,
本來是信件檢舉,
公開檢舉正是我在板上公開要求的。
以上幾點說明。
有事外出,
若有錯字或疏漏,回來再改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68.170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114.45.168.170 (07/13 14:01)
1F:推 MOJS:緊盯是否已14日根本就不是甚麼奇怪之處 07/13 14:02
2F:→ MOJS:小組長這次大動作的希望整頓群組和EZ板 07/13 14:02
3F:→ MOJS:卻在討論到一半消失,有在看的人自然就會發現 07/13 14:03
4F:推 MOJS:另外小組長也算是CourtBasketB的板主職吧? 07/13 14:07
5F:→ MOJS:上面這點我也只是點一下而已,我認為這根本就不重要 07/13 14:07
6F:→ MOJS:小組長消失是否滿14日的時間點我也很清楚,只是沒檢舉罷了 07/13 14:07
7F:→ MOJS:而且檢舉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針對性的動作 07/13 14:09
8F:→ MOJS:根本就不該冠上報私仇之名,你應該想想 07/13 14:09
9F:→ MOJS:另外一提,討論過程小組長還要求我一個禮拜要回報進度 07/13 14:11
10F:→ MOJS:假想一下,當初我超過一個禮拜沒有回報進度 07/13 14:11
11F:→ MOJS:小組長對此有意見是否為報私仇? 07/13 14:11
12F:→ MOJS:又或是其他人檢舉我一個禮拜未有進度,是否為報私仇? 07/13 14:11
13F:→ MOJS:在CourtBasketB板 一堆人的申請發言,是否又為報私仇? 07/13 14:12
14F:→ MOJS:今天不過就是檢舉者的檢舉時間點沒滿14日 07/13 14:12
15F:→ MOJS:這樣就要把他的檢舉通盤妖魔化? 07/13 14:13
16F:→ MOJS:你該做的應該是找回小組長甚至代為處理板務吧? 07/13 14:14
17F:→ MOJS:今天,失職的是小組長,熱心檢舉的是qsqs 07/13 14:15
18F:→ MOJS:把重點放對吧 07/13 14:16
19F:→ MOJS:現在的確是非球季時間,就算是在球季當中,我認為也沒必要 07/13 14:17
20F:→ MOJS:對小組長的上限時間緊迫釘人 07/13 14:18
直接問小組長到底去哪裡了,
而不是緊盯他其他公務是否屆滿文字上規定的14日,
就不會有把組規工具化、用以處理組務意見上矛盾的問題。
組務上的意見矛盾,
用這種方法處理,
就算不到光譜最極端的「報私仇」好了,
算得上「公」這一邊嗎?
同時,
我也在第一次不指名詢問時推文說明組規有但書狀況,
用不指名詢問的方式試圖先排除任何特殊狀況的空間,
然後才提出檢舉,
也是我認為沒有「公」可言之處。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114.45.168.170 (07/13 14:19)
21F:→ MOJS:現在也已經一個月了,你是否要公告協尋? 07/13 14:18
22F:→ MOJS:另外也確實影響到組務運作,如果你有再看那串討論的話 07/13 14:19
23F:→ MOJS:你應該很清楚 07/13 14:19
24F:→ mousepad:我目前也想不出到底怎麼找起!=.= 寄信到PTT信箱給他? 07/13 14:20
25F:→ mousepad:我認為還有一點時間,麻煩各位幫忙想想吧。=.= 07/13 14:21
26F:推 MOJS:你自己也都說白紙黑字了,照規定檢舉何來不公? 07/13 14:21
27F:→ MOJS:我甚至認為,他第一篇詢問不指名道姓更沒有針對性 07/13 14:21
28F:→ MOJS:那篇只會讓我們身在事件中的人了解,將被檢舉當事人是誰而已 07/13 14:22
29F:→ MOJS:或許是立場不同吧 不過我想那些都無所謂 也非重點 07/13 14:22
30F:→ MOJS:事情有處理就好了 07/13 14:22
31F:→ MOJS:協尋是你自己講的,小組長就算從此不出現我也沒意見 07/13 14:23
32F:→ MOJS:只是不能因為這樣就把其他人的事情給扣著吧 07/13 14:23
33F:→ mousepad:你說的是所謂官僚化的「公」,我們痛恨的公務員性格就是 07/13 14:24
34F:→ mousepad:這樣來的不是嗎?「法條這樣寫啊!你有特殊狀況?我沒辦 07/13 14:24
35F:→ mousepad:法噢!」欸,各位是組務上意見不同,不是仇人,應該還可 07/13 14:24
36F:→ mousepad:對這種異常狀況有最基本的理解吧?...... 07/13 14:24
37F:→ MOJS:以我自己的例子,討論中我都已經很清楚剩下的由小組長 07/13 14:24
38F:→ MOJS:判斷且決定,結果他卻消失了 07/13 14:24
39F:→ mousepad:好了,各位有意見請繼續,我得先走了,晚點再回。 07/13 14:25
40F:推 kuluma:想請問mousepad當初為什麼會指派Alfred上任? 07/13 14:25
41F:→ MOJS:我有說要辦他、罰他、警告他嗎? 07/13 14:25
42F:→ MOJS:我甚至還說希望他可以留下來繼續當小組長 07/13 14:25
43F:→ kuluma:Alfred自己不上線怠職,結果你不負起當初選定他的責任卻 07/13 14:27
44F:→ kuluma:找一堆零碎時間說是別人刻意針對? 真沒責任感耶。 07/13 14:27
45F:推 MOJS:是你自己認為那個檢舉,是對立場不同的攻擊 07/13 14:27
46F:→ MOJS:我可沒這麼覺得 07/13 14:27
47F:→ MOJS:茈B你打從一開始就說有特殊狀況的彈性空間 07/13 14:28
48F:→ MOJS:有人對此有意見嗎? 有你一直盯著你要警告他嗎? 07/13 14:29
49F:→ MOJS:而且你打從一開始就說有特殊狀況的彈性空間 07/13 14:29
50F:→ MOJS:有人對此有意見嗎? 有人一直盯著你要警告他嗎? 07/13 14:30
51F:→ MOJS:他不出現問題在於他,不在其他人好嗎 07/13 14:30
這點的確要感謝各位事後耐心等候,
但別忘了我這篇主要是用來說明6/26「當時」的狀況與回應。
目前準備的處理方式則是本文第1點末段。
52F:推 No99:很明顯就是抱私仇阿 要不然怎麼這麼巧就剛好盯到他? 07/13 14:43
53F:→ No99: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就別再硬凹拉 07/13 14:43
54F:→ No99:希望EZ版種可以把心力花在整頓自己版上的風氣 07/13 14:44
55F:→ No99:而不適搞一些針對人的小動作 這樣對事情沒有幫助 好嗎? 07/13 14:44
我暫時無法即時回覆與處理,
不過樓上請避免討論與小組長失蹤無關的其他爭端,
或直接指名批評而偏離主題,
否則將予以處份,
必要時只好鎖文了。
56F:推 Jefa910:又扯到EZ板眾 招誰惹誰 07/13 14:54
已經警告了,
勿理會即可。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114.45.168.170 (07/13 14:57)
57F:→ pu0429:檢舉人主觀動機是什麼又不重要,重點是有無檢舉原因的客觀 07/13 15:20
58F:→ pu0429:事實存在吧。 07/13 15:20
59F:推 gaiaesque:只希望之前EZ的事情能趕快弄好.. 07/13 17:45
60F:推 erotica:"打算藉此報私仇的則可以不用浪費時間。" 本來就是很輕浮 07/14 01:49
61F:→ erotica:的回應 若是一般使用者於申訴過程回應這類語氣 07/14 01:49
62F:→ erotica:我看還可能被執法者先行警告勒..... 07/14 01:50
63F:→ erotica:推pu 客觀條件符合就是有處理空間 甚麼叫"不用浪費時間" 07/14 01:52
64F:推 kuluma:為何要避談你當初為何選擇A上任當小組長,以及他怠職以後 07/14 09:42
65F:→ kuluma:你也不願意負起當初私自相授他小組長責任的問題? 07/14 09:43
66F:→ Ruri:聽到小組長還有私相授受就快要笑翻了 07/14 10:31
67F:→ Ruri:先搞清楚站規組規,把私人站硬套民主那套,你先繳稅再說吧 07/14 10:32
68F:推 MosesMalone:willyt的Case組規好威猛,換成alfred就主動失效 07/14 12:22
69F:→ MosesMalone:變形蟲好球帶不過如此,willyt規根就底不是某墊的人 07/14 12:23
70F:→ MosesMalone:差別待遇都能夠侃侃而談,那還談什麼制度? 07/14 12:24
71F:推 MosesMalone:那三篇說自己豪無偏袒正氣繚繞的說明文 07/14 12:28
72F:→ MosesMalone:現在看起來是如此的噁心。 07/14 12:28
73F:→ mousepad:在從二月到6/12前,Alfred小組長用了多少心力在組務上, 07/14 12:29
74F:→ mousepad:目前出現奇怪的發展,當然應受保障。 07/14 12:29
75F:→ mousepad:拿willyt所謂的套關係論來比較,未免層次低了點。 07/14 12:29
76F:推 MosesMalone:那你什麼時候保障過長久以來為AboutNBA盡心力的 07/14 12:30
77F:→ MosesMalone:第一線行政人員? 07/14 12:31
多數認真盡責的板主我們當然保障,
濫權板主那種貨色,則絕對嚴懲。
如果你都說濫權板主受到處份只是因為組務之間沒有關係,
你可以直接說你認為拉好關係就能你說了算、
不要假裝討論什麼「長久以來為AboutNBA盡心力」。
另外,論點和濫權板主太像,連錯的地方都一樣,只會讓人懷疑濫權板主,別害他了。
本板不設任何發言規範,旨在保障任何種類使用者對公務發言的權力,
但不代表使用免洗id打游擊、為了規避言責而使用跳板ip放話的貨色,
組務都有義務以同樣比重回覆。
事情就這樣處理了,
不要把群組內仇恨遷到組務板來。
本來責成Alfred小組長調查,
就是要試圖著手處理群組內仇恨,
現在他久未上站、事情的確受到延宕,
處理方式我也已表明了,
如果再過一陣子還是沒有出現,
我會設定一個日期,
這個期限會參考之前網球群組小組長的事件而定。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220.136.191.133 (07/14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