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rtcenter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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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iba541 (月は出ているか?)》之銘言: : 其實我對小組長就 EZ 板於 文章代碼(AID): #1FqZ6Xeb (Sportcenter)的考古 : 是頗有意見的 : 小組長說:「簡單的說,有兩點必須銘記在心: : 一、NBAEasyChat板打從一開始就沒有獨立的功能, : 而是當年部分人為了「維護NBA板的品質」的這個目的而設, : 而且這個目的相當程度一直延續到現在。 : 例如NBA板z-1-5-1裡的討論會一直提到NBAEasyChat板, : 但從那些討論裡,我們也很清楚的看到這個功能從來沒有有效達成過, : 畢竟一個人氣很少達到hot的看板要分流站上人氣前五的看板本質上就 : 不太可能。 : 設立目的與功能既然沒有達成, : 這個板長期以來惟一發揮的功效就是讓NBA板的板主在執行板規的時候 : 講一句:「請去EZ」而已」 : 不過如果去考查現存 EZ 的文章,會發現 : 在 文章代碼(AID): #12XRwvET (NBAEasyChat) ,當時的板主 kingpiggy 曾說 : 「至於版主之前對 nofun 的發文尺度較鬆 : 原因就如很多老版友知道的! 當初就是 NBA 版太多 kuso 文 : 才會新開這個版!! 希望藉這個版讓兩版的文章性質有較明顯的區隔 : 事實上我認為原本的平衡點也還不錯 : NBA 版廢文變少了...版面乾淨很多」 : 因此應該認為 ez 還是有分流的作用 Sat May 14 18:03:25 2005 這是這篇文章的發表日期。 就算當時他們認為有分流作用, 就算當時的NBA板板主與NBAEasyChat板板主有默契存在, 時至今日究竟還存不存在也已經很可疑了。 這裡不重複我前面舉過的例子。 況且,為了保障使用者在兩個看板發文的權益, 難道不應該把相關的事情講清楚說明白嗎? 不然使用者難道在NBA板就活該被一句「請去EZ」打發嗎? : 接下來是討論他板事務,其實早在 2005 年 5 月 : ez就有討論他板事務的紀錄,在 文章代碼(AID): #12Vq-enS (NBAEasyChat) 知道 : ● 246 m 3 5/09 nofun □ 小牛版巫師版連開賭盤的勇氣都沒有 : 討論到其他隊板開賭盤的事項 : 之後於 2006年,更出現了 「受不了NBA板的討論串」 : ● 459 m 7 1/09 BIASONICA R: [閒聊] 受不了nba版了... : 460 m31 1/09 BibbyMike R: [閒聊] 受不了nba版了... : 461 m11 1/09 nbalook R: [閒聊] 受不了nba版了... : 其實以 ez 的定位本來就會跟 nba 等其他相關看板產生聯繫或連動 : 要說是「歷史共業」倒也過於過分,畢竟曾擔任 ez 的板主, 你前後所舉的這些例子不就更是剛好完全證明這件事情確確實實是「歷史共業」嗎? 我早在第一篇文章就說過,類似的事情已經發生「好幾年」了, 所以我不斷的重複強調說追究「到底誰先動手已經沒有意義了」, 其實不用刻意舉這些攻擊性較小的例子, 所謂「十閒」或「十賢」難道是這一兩年的事情嗎? 知道我在說什麼的人就知道。 [中略] : 當然隨後在目前 z 板主上任時有討論到這個話題,不過如前所述 : ez 的定位不可能不跟其他 nba 相關看板連動,而且這樣的板風 : 也受到了部份主權者的肯認、甚至是使用 : 因此,既然小組長認為 : 「解決的方案就是制定整個群組一體適用的禁止評論他板事務的規範」 : 那我想問題應該是回到當初 z 板主上任時的爭議解套方式 : 「請先將組規定立出來後再要求之後的板主依照執行。」 : 這也是法治國原則底下,法律明確性的根本要求 當時並沒有以制定組規的方式解套, 而是直接上訴,最後由群組長以裁定的方式解決, 群組長的當時裁定也說的很清楚了, 經過這一陣子一引再引,我想不用在這裡重複再貼。 我最後再解釋一次為什麼這兩者是連動的, 因為 1.組規勢必要在所有看板都明確禁止仇恨性言論。 2.考量組內情勢與該板發文風氣, 應該慎重考慮NBAEasyChat板轉型為提供負面情緒發洩板面的可能性, 但這必須該板板主與該板使用者有此意願。 若該板確實有意轉型,則將成為前述組規的例外, 但例外到什麼程度?有沒有這個看板該不該影響前述組規的具體內容? 如果找到定位的NBAEasyChat板希望以其他的方式成為組規的例外呢? 這些都是應該同時一併列入考量的。 我並不反對在後續的實際執行上區分先後順序, 但討論時應該一併進行以求周全。 我也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各位都不把眼光放在組規的討論上, 明明我就用了相同長度的篇幅在處理組規的問題, 難道大家看文章都只看前面幾頁就直接end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1F:推 lonelysam:當檢討到小組長的時候 就是歷史共業了 06/10 02:10
2F:→ lonelysam:在此同時 court板已經開始檢討ez板主失職了 06/10 02:11
3F:→ lonelysam:到底是不是歷史共業 好混亂阿 06/10 02:11
4F:→ Alfred:歷史共業這詞我第一篇就講了。 06/10 02:11
5F:→ Alfred:至於EZ板主失職,那是群組長交辦,我原來並沒有想這樣處理 06/10 02:12
6F:→ lonelysam:如你在court板所言 06/10 02:12
7F:→ Alfred:不然我也不用在前面的幾個案子就先預告說我會處理這個部分 06/10 02:13
8F:→ lonelysam:群組長已經定義ez跟nba 沒有主 從板關係 06/10 02:13
9F:→ lonelysam:那這樣ez板為何一定要有分流nba板效果才能留? 06/10 02:13
10F:→ lonelysam:既然兩者是獨立的看板 那廢存關係與nba板分流何干? 06/10 02:14
11F:→ Alfred:你不要斷章取義,群組長那句話是在講「他板事務」的認定上 06/10 02:14
12F:→ Alfred:就算兩者間有分流的關係,並不會變成可以討論該板的事務。 06/10 02:15
13F:→ Alfred:舉例來說,NBAGM板當然跟NBA板有分流關係,但在NBAGM板討論 06/10 02:15
14F:→ Alfred:NBA板的板務也一樣是不行的。 06/10 02:15
15F:→ lonelysam:"Z當選人主張的「總板、子板」論亦不成立" 06/10 02:15
16F:→ lonelysam:那我再換句話說 有什麼能在nbagm板發的文不能在總板發? 06/10 02:16
17F:→ lonelysam:既然gm板的文都能在總板發 那gm板有何必要性? 06/10 02:17
18F:→ lonelysam:所以你用"能不能在總板發文"來定義有無分流效果 06/10 02:17
19F:→ lonelysam:我覺得本身就很有問題 06/10 02:17
20F:→ lonelysam:隨手翻了三頁gm板 隨便一篇丟到總板都能讓板眾長知識 06/10 02:19
21F:推 MOJS:我想問小組長是不是很希望和支持EZ轉型成NBAHATE板 06/10 02:20
22F:→ MOJS:如果是的話,我會於本板與使用者溝通和討論 06/10 02:20
23F:→ MOJS:你要知道一點,我非常同意明確禁止仇恨性言論 06/10 02:20
24F:→ MOJS:甚至只有我們ez這樣做我也沒意見 06/10 02:21
25F:→ MOJS:希望小組長不要因為其他人的言論而對我有預設立場 06/10 02:21
26F:→ Alfred:沒錯啊,只要你能講出有特定的議題足以分流就可以開板啊 06/10 02:22
27F:→ Alfred:EZ的問題是沒有那個清楚的特定議題啊。 06/10 02:22
28F:→ lonelysam:所以我好奇的是 你拿什麼來定義能不能分流?? 06/10 02:22
29F:→ MOJS:不,我的意思是說,小組長是否有這個意思去推動轉型? 06/10 02:23
30F:→ MOJS:搞混了XD 06/10 02:23
31F:→ Alfred:我對你沒有預設立場啊,我從頭到尾都一直在講事情啊 06/10 02:23
32F:→ Alfred:我提出的幾個選項當然都是我認為可行的,但是我沒有既定立 06/10 02:24
33F:→ Alfred:場一定要你們選那一個,一直都是拋出方向希望得到正面回應 06/10 02:24
34F:→ Alfred:而已。這是看板的公共事務,不是私事,講道理才是最重要。 06/10 02:25
35F:推 MOJS:了解,我本來是想說,如果你有特定立場希望推動的話 06/10 02:25
36F:推 lonelysam:所有反迷聚集在ez算不算一種分流? 06/10 02:25
37F:→ MOJS:我會去做這件事情 06/10 02:25
38F:→ TheoEpstein:拿"深度討論GM事務"的GM板跟easychat比?這搞錯了吧 06/10 02:27
39F:→ lonelysam:有支持就會有anti 06/10 02:27
40F:→ TheoEpstein:lonelysam你要舉例也舉個好點的例子,拿GM板當例子? 06/10 02:27
41F:→ lonelysam:反科 詹黑 鄧黑 yi黑 以詼諧幽默的態度去ez閒聊 06/10 02:27
42F:→ lonelysam:拿gm板當例子又怎樣? 06/10 02:28
43F:→ Alfred:老實說,PTT確實有不開特定anti板的默契,例如antilakers就 06/10 02:28
44F:推 MOJS:我得跟講一件事情,當初是因為總板風氣太差 06/10 02:28
45F:→ lonelysam:你懂不懂小組長對分流的定義? 06/10 02:28
46F:→ MOJS:我們才會有些人跑到EZ板去正常討論的 06/10 02:28
47F:→ Alfred:一定不可行,但我已經舉了不是anti而是更廣泛的「批評」類 06/10 02:28
48F:→ lonelysam:不是說gm板討論比較嚴謹就一定有分流效果 06/10 02:28
49F:→ TheoEpstein:lonelysam你拿小組長三個字壓我?哈阿哈哈哈 06/10 02:29
50F:→ TheoEpstein:"有特定的議題足以分流就可以開板"lonelysam看見了嗎 06/10 02:29
51F:→ Alfred:的看板,那些看板都是有前例可循,至少讓「所有人」都可以 06/10 02:29
52F:→ lonelysam:來亂的就免囉 建議你搞清楚大家在討論什麼再開口 06/10 02:29
53F:→ MOJS:又有人要吵架了 06/10 02:29
54F:→ Alfred:批評的看板就可以。好了我不要一直講同樣的事情了 -_- 06/10 02:30
55F:→ TheoEpstein:被打臉就說別人來亂啊,接下來要查我是不是登入38次吧 06/10 02:30
56F:→ lonelysam:正常討論就是有人要找架吵 不是顏色對了就滿分好嗎= = 06/10 02:30
57F:→ TheoEpstein:沒人要跟你吵架啊,祇是指出GM板是符合特定議題的 06/10 02:31
58F:→ lonelysam:所以我改用詹黑 鄧黑 yi黑 這樣的角度小組長覺得呢? 06/10 02:32
59F:→ TheoEpstein:而且GM板的討論也確實有深度在,Easychat的深度? 06/10 02:32
60F:→ lonelysam:重點是分流 分流 分流好嗎? 06/10 02:32
61F:→ Alfred:好啦兩位不要吵,GM板的例子是我舉的。大家知道意思就好。 06/10 02:32
62F:→ lonelysam:並不是每個人進ptt都是在找深度 ez純粹就是娛樂 06/10 02:33
63F:→ lonelysam:跟gm板本來定位就不同 我著重的點在分流效果 06/10 02:33
64F:→ Meigray:分流不應該包含 [攻訐他版版務]與[攻擊他版球迷] 06/10 02:34
65F:推 TheoEpstein:哪方面的娛樂?黑特球員跟球隊與球迷? 06/10 02:35
66F:→ Meigray:即便分了流 但這種情形持續存在 那跟現行狀態仍舊無差異 06/10 02:35
67F:→ TheoEpstein:把攻擊性言論說成「娛樂」,想想也是十分了不起 06/10 02:35
68F:→ lonelysam:所以現在ez不就在管制了? 06/10 02:36
69F:→ lonelysam:小組長也說攻擊他板是歷史共業了 不知道這兩位在亂入啥 06/10 02:36
70F:→ Meigray:EZ的管制[承諾]源於2011年Z版主上任前 06/10 02:37
71F:→ lonelysam:每個板或多或少都有出現攻擊他板的行徑 06/10 02:37
72F:→ lonelysam:你們針對ez針對得很開心 06/10 02:37
73F:→ Meigray:或多或少不能否認 但EZ的狀態[顯而易見] 06/10 02:37
74F:→ lonelysam:連小組長都強調不需針對ez 你們兩位倒是針對得很開心 06/10 02:38
75F:→ lonelysam:各隊板絕對也不在少數 06/10 02:39
76F:→ lonelysam:你口中的顯而易見可以套用在整個籃球群組 06/10 02:39
77F:→ Meigray:我在7080篇就已經貼出超過20篇此類文章了 06/10 02:40
78F:→ Meigray:其中尚且不包含最近湖版事件及76人版事件 06/10 02:40
79F:→ lonelysam:我就說你的顯而易見可以套用在整個群組 06/10 02:41
80F:→ lonelysam:應該不需要我去各隊板找這種言論20篇來還你吧? 06/10 02:41
81F:推 MOJS:一個巴掌拍不響,別吵就沒事了 06/10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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