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公告] Jeremy_Lin板板主Bignana停職處分
時間Thu Mar 22 08:27:13 2012
主旨:
Jeremy_Lin板板主Bignana自即日起停職。
說明:
Jeremy_Lin板板主Bignana,
因不當變動帳號數值案件被帳號部判處停權五周,
(判決參見
#1FP0AJbz (ID_Finance))
在停權期間無法執行板主職務,應該立即停職,以免誤導看板使用者。
依群組規定,板主未告假而未上站達四星期者應予免職,
被判處停權五周而不能執行板主職務已超過這個期間,
若類推應立刻予以免職。
但本案情形中:
1.Bignana板主主動來信告知該項處分,(該信件因涉及第三人帳號,暫不公布)
並主動與該看板其他板主協調板務分配,
與一般請假之動作無實質分別,
雖准假與否權在組務,但該看板其他板主若願為其分擔板務,
通常情形組務不會拒絕准假。
2.Bignana板主受處分之原因並非因為濫用公權,而係個人行為違規,
雖有影響使用者對板主之信任之虞,但此應交由該看板使用者自行決定。
考量到以上因素,本案不由組務直接免職,
而交由該看板其他板主與使用者決定是否要更換板主,
該看板使用者可自由選擇是否:
對該板主提出不信任之罷免,
或重新推舉其他板主以填補該空缺,
亦可單純等待Bignana君復權後再至組務申請回任。
但若復權後申請回任,須重新得到該板所有其他板主的附議,
亦屆時將視為該板其他板主重新行使站規中之「申請板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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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1F:→ Alfred:本公告同時轉錄至Jeremy_Lin板。 03/22 08:28
※ Alfred:轉錄至看板 Jeremy_Lin 03/22 08:28
2F:推 leoz69927:因版主選舉剛結束我且B版主管版也很正常 傾向不再選舉 03/22 13:36
3F:→ leoz69927:除非是該帳號永久停權 我個人意見如此 03/22 13:37
4F:推 SentoS:哈哈 03/22 15:42
5F:→ Starwindd:因為被停權原因跟板主職權無關,我也跟leo板主有相同的 03/23 03:31
6F:→ Starwindd:看法。除非板友直接提出要求重新選舉,不然就由我跟leo 03/23 03:31
7F:→ Starwindd:先撐一下度過這段間了。 03/23 03:31
9F:→ ypyp5566:第八條:犯罪者於判決前即參選或申請接任本站公職者,不罰 03/23 15:53
10F:→ ypyp5566:但其參選及接任申請無效。===>根本不應該讓他回任吧 03/23 15:53
完整條文:
八、犯罪者於判決確定後至復權之期間,不得登記參選或接任本站任何
公職,違者逕行撤除其競選資格及職務,並處以罰單五張。
犯罪者於判決前即參選或申請接任本站公職者,不罰,但其參選及
接任申請無效。
請注意「判決確定後至復權之期間」,以及
「判決前即參選或
申請接任本站公職者」,
換言之,
判決前已接任完畢者不在本條情形內。
(這條其實是用來規範判決出來到停權執行的一小段空檔期間的漏洞,
否則停權執行後該ID不能發文也不能使用信箱,實際上不可能做任何事情。)
若是犯罪情節重大者,(通常是有濫用公職權力的情形)
站方會主動將該使用者目前擔任的所有板主職務撤除,
同時另有「褫奪公權」之處分,規定該使用者一定期間內不得任本站任何公職。
這是區別所在。多看幾個帳號部的判決就很清楚了。
本案中站方沒有這樣做,則是否要撤職則回歸由組務決定,
組務的決定與理由在上面的裁定中已經說明過了。
至於後續處理,本裁定已交由該板板主與使用者共同決定,
請有意見的使用者先至該板參與討論。謝謝。
※ 編輯: Alfred 來自: 99.125.165.60 (03/23 21:16)
11F:推 Starwindd:代nana板主轉貼說明,在ID_Finance板的公告中 03/23 22:19
13F:→ Starwindd:mark80123 經查您並無利用板主職權進行不當更動帳號數 03/23 22:19
14F:→ Starwindd: mark80123 因此不會更動您的板主職務。 03/23 22:20
15F:推 Starwindd:所以依據帳號部的說明,nana板主的職權並沒有更動 03/23 22:24
16F:→ Starwindd:如果板友有意見,請到板上提出不信任案 03/23 22:24
17F:推 ypyp5566:法條的解釋,還是由PttLaw法務站長來解釋比較好吧. :) 03/25 12:09
18F:→ ypyp5566:劣文二+違反站規,分身被砍除,然後可以再申請回任? 03/25 12:09
19F:→ Starwindd:ypyp5566, 我沒有特別的意見。如果你真的覺得很有疑慮 03/26 13:07
20F:→ Starwindd:請到板上敘述你的看法 03/26 13:08
21F:→ Starwindd:Alfred上頭也說了,請先至Lin板討論。在這邊推文看到的 03/26 13:09
22F:→ Starwindd:人不多。 03/26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