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公告] Jeremy_Lin板板主Bignana停职处分
时间Thu Mar 22 08:27:13 2012
主旨:
Jeremy_Lin板板主Bignana自即日起停职。
说明:
Jeremy_Lin板板主Bignana,
因不当变动帐号数值案件被帐号部判处停权五周,
(判决参见
#1FP0AJbz (ID_Finance))
在停权期间无法执行板主职务,应该立即停职,以免误导看板使用者。
依群组规定,板主未告假而未上站达四星期者应予免职,
被判处停权五周而不能执行板主职务已超过这个期间,
若类推应立刻予以免职。
但本案情形中:
1.Bignana板主主动来信告知该项处分,(该信件因涉及第三人帐号,暂不公布)
并主动与该看板其他板主协调板务分配,
与一般请假之动作无实质分别,
虽准假与否权在组务,但该看板其他板主若愿为其分担板务,
通常情形组务不会拒绝准假。
2.Bignana板主受处分之原因并非因为滥用公权,而系个人行为违规,
虽有影响使用者对板主之信任之虞,但此应交由该看板使用者自行决定。
考量到以上因素,本案不由组务直接免职,
而交由该看板其他板主与使用者决定是否要更换板主,
该看板使用者可自由选择是否:
对该板主提出不信任之罢免,
或重新推举其他板主以填补该空缺,
亦可单纯等待Bignana君复权後再至组务申请回任。
但若复权後申请回任,须重新得到该板所有其他板主的附议,
亦届时将视为该板其他板主重新行使站规中之「申请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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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1F:→ Alfred:本公告同时转录至Jeremy_Lin板。 03/22 08:28
※ Alfred:转录至看板 Jeremy_Lin 03/22 08:28
2F:推 leoz69927:因版主选举刚结束我且B版主管版也很正常 倾向不再选举 03/22 13:36
3F:→ leoz69927:除非是该帐号永久停权 我个人意见如此 03/22 13:37
4F:推 SentoS:哈哈 03/22 15:42
5F:→ Starwindd:因为被停权原因跟板主职权无关,我也跟leo板主有相同的 03/23 03:31
6F:→ Starwindd:看法。除非板友直接提出要求重新选举,不然就由我跟leo 03/23 03:31
7F:→ Starwindd:先撑一下度过这段间了。 03/23 03:31
9F:→ ypyp5566:第八条:犯罪者於判决前即参选或申请接任本站公职者,不罚 03/23 15:53
10F:→ ypyp5566:但其参选及接任申请无效。===>根本不应该让他回任吧 03/23 15:53
完整条文:
八、犯罪者於判决确定後至复权之期间,不得登记参选或接任本站任何
公职,违者迳行撤除其竞选资格及职务,并处以罚单五张。
犯罪者於判决前即参选或申请接任本站公职者,不罚,但其参选及
接任申请无效。
请注意「判决确定後至复权之期间」,以及
「判决前即参选或
申请接任本站公职者」,
换言之,
判决前已接任完毕者不在本条情形内。
(这条其实是用来规范判决出来到停权执行的一小段空档期间的漏洞,
否则停权执行後该ID不能发文也不能使用信箱,实际上不可能做任何事情。)
若是犯罪情节重大者,(通常是有滥用公职权力的情形)
站方会主动将该使用者目前担任的所有板主职务撤除,
同时另有「褫夺公权」之处分,规定该使用者一定期间内不得任本站任何公职。
这是区别所在。多看几个帐号部的判决就很清楚了。
本案中站方没有这样做,则是否要撤职则回归由组务决定,
组务的决定与理由在上面的裁定中已经说明过了。
至於後续处理,本裁定已交由该板板主与使用者共同决定,
请有意见的使用者先至该板参与讨论。谢谢。
※ 编辑: Alfred 来自: 99.125.165.60 (03/23 21:16)
11F:推 Starwindd:代nana板主转贴说明,在ID_Finance板的公告中 03/23 22:19
13F:→ Starwindd:mark80123 经查您并无利用板主职权进行不当更动帐号数 03/23 22:19
14F:→ Starwindd: mark80123 因此不会更动您的板主职务。 03/23 22:20
15F:推 Starwindd:所以依据帐号部的说明,nana板主的职权并没有更动 03/23 22:24
16F:→ Starwindd:如果板友有意见,请到板上提出不信任案 03/23 22:24
17F:推 ypyp5566:法条的解释,还是由PttLaw法务站长来解释比较好吧. :) 03/25 12:09
18F:→ ypyp5566:劣文二+违反站规,分身被砍除,然後可以再申请回任? 03/25 12:09
19F:→ Starwindd:ypyp5566, 我没有特别的意见。如果你真的觉得很有疑虑 03/26 13:07
20F:→ Starwindd:请到板上叙述你的看法 03/26 13:08
21F:→ Starwindd:Alfred上头也说了,请先至Lin板讨论。在这边推文看到的 03/26 13:09
22F:→ Starwindd:人不多。 03/26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