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標題[轉錄]Re: 這是怎樣?
時間Mon May 18 01:57:14 2009
※ [本文轉錄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kobelovesex (永遠的強姦之神)
標題: Re: 這是怎樣?
時間: Sun May 17 22:03:42 2009
我對小組長的判決不服
板主水桶標準不一致 而且小組長也胡亂審案
在NBA板該篇文章裡(標題: [陸聞] 虐待女傭案科比敗訴 被迫每月向其支付上萬津貼)
根本就是MauriceEvans先挑釁我
我只是說懶得查對方祖宗十八代的資料
就莫名其妙被水桶
明明我推文的字義就很淺顯易懂
卻被套上挑釁的帽子
而且小組長審理類似案件 竟然也有差別待遇
為何Gerrard1004申訴的案件 小組長就有反覆質詢板主
而我的案件就直接結案?
難道該篇文章裡(標題: [陸聞] 虐待女傭案科比敗訴 被迫每月向其支付上萬津貼)
那一堆口氣差的人 就都不算挑釁?
憑什麼這些人全不必罰 只罰我一個?
板主這種刻意針對本人找麻煩的行為
小組長竟然還予以認同 根本毫無公正性可言
我對小組長並沒有出言不遜
寫信問他問題 卻擺足架子 完全不回信
我知道群組長也不願意回我信
這幾天我也沒再寫信催促任何一個組長
但我還是希望群組長能公正再審此案
還給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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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tola:"在nba板就應該針對nba討論 這點你是做不到嗎" 05/18 02:52
2F:→ mantola:講話滿有道理的 也滿適合原句奉送回給閣下 05/18 02:53
3F:推 mantola:長期看nba板的人應該對這位人兄的言論不陌生 05/18 02:56
4F:→ mantola:有心來nba板討論又何必整天申請帳號反串 再來生一肚子氣? 05/18 02:58
5F:推 hllwolfkhan:同意樓上 這個人反串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詳情請見 05/18 09:56
6F:→ hllwolfkhan:NBA板的水桶 05/18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