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标题[转录]Re: 这是怎样?
时间Mon May 18 01:57:14 2009
※ [本文转录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kobelovesex (永远的强奸之神)
标题: Re: 这是怎样?
时间: Sun May 17 22:03:42 2009
我对小组长的判决不服
板主水桶标准不一致 而且小组长也胡乱审案
在NBA板该篇文章里(标题: [陆闻] 虐待女佣案科比败诉 被迫每月向其支付上万津贴)
根本就是MauriceEvans先挑衅我
我只是说懒得查对方祖宗十八代的资料
就莫名其妙被水桶
明明我推文的字义就很浅显易懂
却被套上挑衅的帽子
而且小组长审理类似案件 竟然也有差别待遇
为何Gerrard1004申诉的案件 小组长就有反覆质询板主
而我的案件就直接结案?
难道该篇文章里(标题: [陆闻] 虐待女佣案科比败诉 被迫每月向其支付上万津贴)
那一堆口气差的人 就都不算挑衅?
凭什麽这些人全不必罚 只罚我一个?
板主这种刻意针对本人找麻烦的行为
小组长竟然还予以认同 根本毫无公正性可言
我对小组长并没有出言不逊
写信问他问题 却摆足架子 完全不回信
我知道群组长也不愿意回我信
这几天我也没再写信催促任何一个组长
但我还是希望群组长能公正再审此案
还给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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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tola:"在nba板就应该针对nba讨论 这点你是做不到吗" 05/18 02:52
2F:→ mantola:讲话满有道理的 也满适合原句奉送回给阁下 05/18 02:53
3F:推 mantola:长期看nba板的人应该对这位人兄的言论不陌生 05/18 02:56
4F:→ mantola:有心来nba板讨论又何必整天申请帐号反串 再来生一肚子气? 05/18 02:58
5F:推 hllwolfkhan:同意楼上 这个人反串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详情请见 05/18 09:56
6F:→ hllwolfkhan:NBA板的水桶 05/18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