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Homura於MLB版公開私人信件
時間Sat Oct 6 12:54:05 2007
抱歉群組無法受理這樣的申訴
因為群組的申訴只能受理看板板友對板主的層次、且限當事人
l板主的狀況可能要回到個人信件被公開的層次處理(站方有一個機制處理類似事件)
至於此封信是否為私人信件
群組這邊先做一個初步認定
以便l板主進行後續行動之用
認定是:
1. 類似具有公務性質、實質上卻是信件或水球等形式的東西,
如果由案件當事人、應正式程序要求而被動公開
(例如應申訴格式要求、應小組長閱覽證據需求、或公開該文件為繼續申訴
動作之必須時),
則屬於公務使用範圍、不需經過對方同意。
2. 若主動於其他非正式程序公開並散佈,
通常不屬於棒球群組認定的公務使用範圍。
3. 若經由非案件當事人公開,
不屬於棒球群組認定的公務使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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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如下:
由於目前規定第一層級的申訴必須對板主提出
因此所有對板主的判決感到不滿的申訴
目前大部分都以「使用者與板主間私人信件」型態存在
這些信件在第二層級申訴(也就是到組務板時)
因為要求申訴者張貼板主回應
往往直接被公開貼在申訴文中
換句話說
使用者針對板主以水球或信件進行的第一層級申訴
通常不認定為隱私
因為不論在程序上、或實質上
內容均為公務
但這個以隱私狀態(信件、水球)存在、卻具有公務性質的文件
應該只能在公務要求上(例如組務板申訴程序中規定張貼板主回應)
由「當事人」應上述要求公開
而不能以任何其他形式、在任何其他地方公開
更不能如此次事件中
交由其他人公開
因為對非案件當事人來說
這不是公務、也不是切身權益相關的事件
而是別人的信件
以上是棒球群組對於第一層級申訴的信件與水球
所具有的公務性質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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