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Re: [申诉] Homura於MLB版公开私人信件
时间Sat Oct 6 12:54:05 2007
抱歉群组无法受理这样的申诉
因为群组的申诉只能受理看板板友对板主的层次、且限当事人
l板主的状况可能要回到个人信件被公开的层次处理(站方有一个机制处理类似事件)
至於此封信是否为私人信件
群组这边先做一个初步认定
以便l板主进行後续行动之用
认定是:
1. 类似具有公务性质、实质上却是信件或水球等形式的东西,
如果由案件当事人、应正式程序要求而被动公开
(例如应申诉格式要求、应小组长阅览证据需求、或公开该文件为继续申诉
动作之必须时),
则属於公务使用范围、不需经过对方同意。
2. 若主动於其他非正式程序公开并散布,
通常不属於棒球群组认定的公务使用范围。
3. 若经由非案件当事人公开,
不属於棒球群组认定的公务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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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下:
由於目前规定第一层级的申诉必须对板主提出
因此所有对板主的判决感到不满的申诉
目前大部分都以「使用者与板主间私人信件」型态存在
这些信件在第二层级申诉(也就是到组务板时)
因为要求申诉者张贴板主回应
往往直接被公开贴在申诉文中
换句话说
使用者针对板主以水球或信件进行的第一层级申诉
通常不认定为隐私
因为不论在程序上、或实质上
内容均为公务
但这个以隐私状态(信件、水球)存在、却具有公务性质的文件
应该只能在公务要求上(例如组务板申诉程序中规定张贴板主回应)
由「当事人」应上述要求公开
而不能以任何其他形式、在任何其他地方公开
更不能如此次事件中
交由其他人公开
因为对非案件当事人来说
这不是公务、也不是切身权益相关的事件
而是别人的信件
以上是棒球群组对於第一层级申诉的信件与水球
所具有的公务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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