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棒球板主archi821亂浸水桶
時間Mon Apr 9 05:39:55 2007
本申訴整理如下
1.
本板2518篇L網友說道
「我
不懂板主憑什麼以反串的理由將我水桶
我的文章完全沒有顯示出我是誰的迷 何來的反串?」
本板2524篇L網友說道
「我看不懂什麼叫做周守訓式恆等式
再者
這和反串有什麼關聯 板主也沒有說清楚
我看起來像是亂扣罪名」
同篇L網友繼續針對A板主的回覆說道
「以上也
沒有指出我哪裡有反串」
同片L網友總結其立場
「總結以上
板主以反串為由浸我水桶
然而卻沒有為此荒謬的理由作說明
只是講了一堆不相甘的話來轉移焦點」
因此
L網友對此案的立場與要求很明確
L網友對A板主以本板2522篇中之內容判定為「反串文」並以此判決給予水桶30天
認為A板主沒有充分說明判決理由
這裡L網友認為的判決理由不充分包括:
a. 板主沒有充分說明什麼是反串文
b. 板主沒有說明該文與反串的關連
2.
其他如A板主提到該板15618篇的違規、以及L網友提及上一次被禁水桶的狀況
前者A板主已表明「當時的版規太輕無法回溯處理」
後者與本案無關
因此均不納入本案處理時的考慮範圍
關於後者
L網友若是質疑A板主兩次對您的水桶處分是「針對您這個人而非依據板規」
必須請L網友「充分舉證」其執法之針對性
否則恕難處理
----
依據以上對此申訴文之理解
本申訴受理
參考第1項理解
亦即
L網友申訴之原因為其認為A板主沒有充分說明判決理由
因此請A板主於本文張貼後72小時內於本板公開、充分說明判決理由
參考第1項理解之a.b.兩點
A板主之說明應包括:
a. 在棒球板中,什麼是反串文的定義?
b. L網友該篇違規文章(目前為本板2522篇),與棒球板對反串文定義之關連為何?
--
本文同時轉寄A板主信箱
請於po文時間後之72小時內於本板公開回覆
若有延遲之必要請於本板公開申請
本案處理中
未經小組長要求
請勿發言
否則將依組規做必要之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