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標題[轉錄]Re: 我要申訴請開放我的權利
時間Mon Mar 19 23:38:11 2007
※ [本文轉錄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blade1927 (呆丸狼沒品)
標題: Re: 我要申訴請開放我的權利
時間: Mon Mar 19 19:20:18 2007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 引述《blade1927 (呆丸狼沒品)》之銘言:
: : 如題...
: 請寄到我的信箱
: 我會幫你完整轉貼
以下是他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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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場外面燈光打成這樣
真的有夠台...跟電子花車沒兩樣
劉老闆你的品味真的很奇怪 ^.<
去看球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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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台" "沒品味" 已算是不好的用詞
再加上
"劉老闆你的品味真的很奇怪 ^.<
去看球的也是...^.<"
這是意有所指的引戰言論
而警告單之前的板主有開過,而引戰方面是可以不經警告而做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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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已經認定台是不當用詞
這是意識形態問題 有些人也說自己很台 五佰 mchotdog ...等一些藝人
她們認為台沒什麼不好 台是台灣的象徵
版主卻認為是沒品味 這是版主認知有問題
我相信 問問其他人對台的定義 我相信會有很多種答案
版主卻要往壞的方面解釋...還用這理由浸水桶
引戰不應該只是版主說了算 是否也要給當事人說明的空間?
不應該只是意識形態的不同就認為是引戰
我的文章並沒有貶低任何人的字眼
問人品味奇怪
假設今天我問你 你的興趣怎麼這麼奇怪? 妳的興趣怎麼這麼特別?
算引戰嗎?
在來 版規是定來幹嘛?版主所有作為應該都按照版規行事
否則會讓人無所適從 說警告就會寄到信箱 就是要寄
不要做錯事在找藉口 說不用寄...一切都版主說了算
那乾脆別定版規了....
請處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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