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标题[转录]Re: 我要申诉请开放我的权利
时间Mon Mar 19 23:38:11 2007
※ [本文转录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blade1927 (呆丸狼没品)
标题: Re: 我要申诉请开放我的权利
时间: Mon Mar 19 19:20:18 2007
※ 引述《mousepad ()》之铭言:
: ※ 引述《blade1927 (呆丸狼没品)》之铭言:
: : 如题...
: 请寄到我的信箱
: 我会帮你完整转贴
以下是他的回覆
---------------------------
球场外面灯光打成这样
真的有够台...跟电子花车没两样
刘老板你的品味真的很奇怪 ^.<
去看球的也是...^.<
--
首先 "台" "没品味" 已算是不好的用词
再加上
"刘老板你的品味真的很奇怪 ^.<
去看球的也是...^.<"
这是意有所指的引战言论
而警告单之前的板主有开过,而引战方面是可以不经警告而做处份。
--------------------------------------------------------
首先他已经认定台是不当用词
这是意识形态问题 有些人也说自己很台 五佰 mchotdog ...等一些艺人
她们认为台没什麽不好 台是台湾的象徵
版主却认为是没品味 这是版主认知有问题
我相信 问问其他人对台的定义 我相信会有很多种答案
版主却要往坏的方面解释...还用这理由浸水桶
引战不应该只是版主说了算 是否也要给当事人说明的空间?
不应该只是意识形态的不同就认为是引战
我的文章并没有贬低任何人的字眼
问人品味奇怪
假设今天我问你 你的兴趣怎麽这麽奇怪? 你的兴趣怎麽这麽特别?
算引战吗?
在来 版规是定来干嘛?版主所有作为应该都按照版规行事
否则会让人无所适从 说警告就会寄到信箱 就是要寄
不要做错事在找藉口 说不用寄...一切都版主说了算
那乾脆别定版规了....
请处理处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5.186.19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7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