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belick (我愛蚵神(舔))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關於板主或小組長的處分
時間Thu Aug 31 19:19:51 2006
我是覺得沒必要另開標題
也沒必要由棒球小組長來幫籃球小組長代答
不過還是順便問一下mousepad:
1.你說"不可能告訴你找誰申訴、透過什麼手段才可以得到妳需要的所謂實質處罰"
這句話讓我十分震驚
ptt身為全國知名大站
竟然會連基本的站規都定得不清不楚
意思就是說,不管price如何公私不分,濫用職權,
大眾都無從申訴,只因為站方至今尚未定出確實的處分規定?!
所以他再怎麼亂搞,可能都只是被口頭告誡而已,是嗎?
2.你說"目前本站絕大多數板主均經由連署或板上一定票選程序產生,
因此各群組多有使用者罷免板主機制"
可否解答一下,究竟連署該在哪個板發起?是本板?還是PttNewSport板?還是NewBoard板?
還有,之前看到許多連署文章,明明贊成罷免板主或小組長的人居多,
只要上司當成沒看到,連署就完全沒用,那連署系統的效力何在?
是做心酸的嗎?這條不詳細,那條不清楚,叫我們使用者如何心服口服?
3.如果小組長或群組長也認為該板主是瀆職,會有怎樣的處分?
會不會因為板主已辭職,所以沒有其他的處分?(問第5遍了,正面回答有這麼難嗎?)
既然你也有回同一串的文
就不要叫大家另換標題
這樣的確有雙重標準與箝制言論的感覺
你可以反駁
大家卻不能反駁?
應該另開標題的是警告文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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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64.226
1F:推 mousepad:關於第一點 請回到妳提出的問題 妳問的是找誰可以讓妳想 08/31 19:33
2F:推 mousepad:要的處罰發生 根本上妳還是想找個人保證你勝訴 08/31 19:33
3F:推 mousepad:我已經列舉所有申訴層級 不申訴是你的決定 無需再問 08/31 19:33
4F:推 mousepad:關於第二點 我很驚訝有人不會罷免板主卻推給制度 08/31 19:35
5F:推 mousepad:罷免板主制度很清楚 照組規辦事 至於罷免小組長的問題 08/31 19:35
6F:推 mousepad:已經在前篇文章答覆完畢 08/31 19:35
7F:推 mousepad:關於第三點 要看小組長違規程度 也就是要看你的證據 08/31 19:38
8F:推 mousepad:遲遲不拿出證據一直問這種問題 是在浪費你自己的寶貴時間 08/31 19:38
9F:推 mousepad:至於第三點的第二行問題 我只知道棒球群組處理方式 08/31 19:38
10F:推 mousepad:關於妳最後的一段 甚有道理 因為本討論串為進行中之討論 08/31 19:38
11F:推 mousepad:我更換警告文標題 並修正我的警告文 08/31 19:39
12F:推 mousepad:並針對你的最後一段謝謝你的提醒 08/31 19:40
13F:推 kobelick:我覺得我已經問得很清楚了,也看過很多連署是連心酸的例子 08/31 23:13
14F:→ kobelick:使用者先了解具體的站規與罰則,才去做整理證據的動作,這 08/31 23:14
15F:→ kobelick:是很正常的事,我從來沒說一定要勝訴,但沒人喜歡浪費時間, 08/31 23:16
16F:→ kobelick:申訴了卻不知道板主或組長會被怎麼處分,這就是制度不完整 08/31 23:17
17F:→ kobelick:雖然我還是沒得到確實的答案,不過也感謝你的回答 08/31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