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tZu (良牙)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棒球版版主 beek 無故浸本人水桶
時間Sun Oct 24 19:32:09 2004
※ 引述《herowww (相信臺灣堅持改革)》之銘言:
: 提出申訴人: herowww
: 被申訴對象: beek
: 申訴事由:
: 本人並未違反任何公告以降規定,並且遵照規定發文。
: 且提出的是攸關棒球版版友權益之重大問題。
: 申訴證據: 1519 篇之相同證據
: 要求:
: beek 解除水桶並公開道歉。
: 賠償本人水桶期間之精神損害,可用批幣抵算。
: 請群組長處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29.170.105
: 推 hanijun:beek真的太誇張,站不住腳就浸水桶>< 218.161.11.141 10/24
hanijun板友似乎也擔任過棒球板板主,
我想你應該很清楚,水桶屬於板主裁量權之一。
本人之前被水桶時,積極爭取板主水桶應該公告,
並且在明示違反哪條板規(事由)、刑期長短。
可惜本人訴求不為小組長mousepad和okcool所接受,
致使後人仍受其害。
依照現行規定,並未要求板主浸人水桶時,
必須明示違反哪條板規、刑期,亦未要求必須公告。
所以就算板主無限期水桶,你也告不了他。
當初棒球板板主和小組長就是這樣搞我的,
一直到PttLaw法務板主人事有所更動之後,本人案例才進行平反,
但是板主仍然沒有道歉,亦未賠償。
若herowww此案成立,本人希望可以比照辦理,
要求板主道歉及P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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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252.28
1F:推 hanijun:我只是奧運期間臨時版主,結束後即卸任。 218.161.11.141 10/24
2F:推 hanijun:我一般爭議水桶都會公告 218.161.11.141 10/24
3F:→ hanijun:就是因為代理過版主,更能體會版主的辛苦 218.161.11.141 10/24
4F:→ hanijun:DCT2、oki、小版主都是理性熱愛棒球的人。 218.161.11.141 10/24
5F:推 dotZu:我不否認DCT2、oki都是很有熱情、對PTT 140.135.252.28 10/24
6F:→ hanijun:溝通許久還鬧成這樣,都是有他們的考量。 218.161.11.141 10/24
7F:→ dotZu:棒球板以致於整個棒球群組都很有貢獻的人 140.135.252.28 10/24
8F:→ dotZu:但是我不同意他們對爭議的處理方式 140.135.252.28 10/24
9F:→ dotZu:我自己是無限期水桶的受害人,而且板主連 140.135.252.28 10/24
10F:→ dotZu:回信溝通都不願意,我對此點無法諒解。 140.135.252.28 10/24
11F:推 hanijun:6月的事了現在已經挺亂為何要故意參一卡 218.161.11.141 10/24
12F:→ joh:樓上...會敗訴還不是你不好好管教那兩位 218.167.204.75 10/24
13F:→ dotZu:其實是5月的事,但是和幾月發生的無關吧? 140.135.252.28 10/24
14F:→ dotZu:我覺得這次事件證明了我當初的主張是合理 140.135.252.28 10/24
15F:→ dotZu:的,我認為我的主張可減少日後爭議 140.135.252.28 10/24
16F:推 youngstory:臨時版主也是版主 220.141.145.111 10/24
17F:推 hanijun:我知道啊 218.161.11.141 10/24
18F:推 joh:敗訴的人不要再來嗆聲了,之前還不是牽拖一 218.167.204.75 10/24
19F:→ joh:堆 218.167.204.75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