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tZu (良牙)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Re: [申诉] 棒球版版主 beek 无故浸本人水桶
时间Sun Oct 24 19:32:09 2004
※ 引述《herowww (相信台湾坚持改革)》之铭言:
: 提出申诉人: herowww
: 被申诉对象: beek
: 申诉事由:
: 本人并未违反任何公告以降规定,并且遵照规定发文。
: 且提出的是攸关棒球版版友权益之重大问题。
: 申诉证据: 1519 篇之相同证据
: 要求:
: beek 解除水桶并公开道歉。
: 赔偿本人水桶期间之精神损害,可用批币抵算。
: 请群组长处理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61.229.170.105
: 推 hanijun:beek真的太夸张,站不住脚就浸水桶>< 218.161.11.141 10/24
hanijun板友似乎也担任过棒球板板主,
我想你应该很清楚,水桶属於板主裁量权之一。
本人之前被水桶时,积极争取板主水桶应该公告,
并且在明示违反哪条板规(事由)、刑期长短。
可惜本人诉求不为小组长mousepad和okcool所接受,
致使後人仍受其害。
依照现行规定,并未要求板主浸人水桶时,
必须明示违反哪条板规、刑期,亦未要求必须公告。
所以就算板主无限期水桶,你也告不了他。
当初棒球板板主和小组长就是这样搞我的,
一直到PttLaw法务板主人事有所更动之後,本人案例才进行平反,
但是板主仍然没有道歉,亦未赔偿。
若herowww此案成立,本人希望可以比照办理,
要求板主道歉及P币赔偿。
--
┌本文采用┐Some Rights Reserved.
│
creative│在姓名标示、非商业性、相同方式分享的条件下,
│
commons │您可自由重制、散布(转录)本着作,或创作衍生着作。
└授权条款┘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5.252.28
1F:推 hanijun:我只是奥运期间临时版主,结束後即卸任。 218.161.11.141 10/24
2F:推 hanijun:我一般争议水桶都会公告 218.161.11.141 10/24
3F:→ hanijun:就是因为代理过版主,更能体会版主的辛苦 218.161.11.141 10/24
4F:→ hanijun:DCT2、oki、小版主都是理性热爱棒球的人。 218.161.11.141 10/24
5F:推 dotZu:我不否认DCT2、oki都是很有热情、对PTT 140.135.252.28 10/24
6F:→ hanijun:沟通许久还闹成这样,都是有他们的考量。 218.161.11.141 10/24
7F:→ dotZu:棒球板以致於整个棒球群组都很有贡献的人 140.135.252.28 10/24
8F:→ dotZu:但是我不同意他们对争议的处理方式 140.135.252.28 10/24
9F:→ dotZu:我自己是无限期水桶的受害人,而且板主连 140.135.252.28 10/24
10F:→ dotZu:回信沟通都不愿意,我对此点无法谅解。 140.135.252.28 10/24
11F:推 hanijun:6月的事了现在已经挺乱为何要故意参一卡 218.161.11.141 10/24
12F:→ joh:楼上...会败诉还不是你不好好管教那两位 218.167.204.75 10/24
13F:→ dotZu:其实是5月的事,但是和几月发生的无关吧? 140.135.252.28 10/24
14F:→ dotZu:我觉得这次事件证明了我当初的主张是合理 140.135.252.28 10/24
15F:→ dotZu:的,我认为我的主张可减少日後争议 140.135.252.28 10/24
16F:推 youngstory:临时版主也是版主 220.141.145.111 10/24
17F:推 hanijun:我知道啊 218.161.11.141 10/24
18F:推 joh:败诉的人不要再来呛声了,之前还不是牵拖一 218.167.204.75 10/24
19F:→ joh:堆 218.167.204.75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