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ppachinn (苛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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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休息時間禁玩手機(12/24補充)
時間Mon Dec 23 03:27:22 2013
借一下C大的文章,謝謝
最近剛上班第四天遇到一樣的問題
規定吃飯時間只有20分鐘
我習慣一個人吃飯時邊滑手機玩line
但今天中午吃飯時,
主管看到說:「我們上班不能玩手機」說完就走了
我心想:我吃飯休息...?邊吃邊玩也不行???而且只有20分鐘
(對我來說難以接受,抱歉,我是重度使用者
但除了休息的20分鐘以外時間絕對不會用
上班時間是10:00~22:00,午晚餐各休20分鐘)
晚上下班前
主管認真跟我說了一次
說員工規定裡面有
但我沒有看到
我們是算月薪,所以不知道吃飯是否有支付薪水
但...
我後面繼續問
那如果有時會不餓只想利用20分鐘睡個覺
主管回我:「如果不吃飯就是不能去休息那20分鐘!!!」
跟C大有一樣的疑惑
這是很普遍的規定嘛?
還是可以因為有支付薪水而限制你的休息時間要做什麼?
從來沒有聽過有這樣規定
有遇過這種規定的大大嘛?
沒想到第一次在ptt發文是這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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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補充說明~
今天詳細談完後,提出離職了...
薪水跟員工守則寫的不一樣
當初面試都說好聽話,沒說到試用期就算了
12月份這幾天竟然以時薪75元計算
最扯的是我1/1要請假,這天禁休
除了要扣全勤獎金以外
還要因為禁休請假從一月份薪水裡再扣3300
下次我會好好問清楚~
謝謝回文的大大們解惑
看來這根本超扯的...
雖然有點離題,但他扯的太不像話
可以請老闆們別這麼誇張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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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62.243
1F:推 iPhone10s:這公司也太摳了吧... 12/23 09:30
2F:推 DaFoo:這什麼鳥公司... 12/23 12:33
3F:推 NURIKO:不能休息的話明顯違反勞基法 錄音吧 12/23 20:16
4F:推 nadoka:20分鐘本身已經違法了吧 12/23 20:38
5F:推 nadoka:35條超過4小時就要有30分鐘休息 12/23 20:43
6F:→ nadoka:至於能不能玩手機就不在保障中了 12/23 20:44
7F:→ nadoka:只能說公司摳,拍拍屁股走人省事 12/23 20:44
8F:推 nadoka:休息時間是勞基法規定,本來就含在工時內的。 12/23 20:46
9F:推 thinkpink:你主管大概是奴 12/24 00:17
※ 編輯: kappachinn 來自: 114.40.162.243 (12/24 00:55)
10F:推 nadoka:既然要閃順手檢舉吧XD 12/24 20:00
有想過,下個月10號可以支領這幾天薪水
規定員工要加入其所屬公會,會費1千
但我沒有填寫其文件,不知道是否已經有幫我加入
若有可能這幾天薪資還得扣除1千...
若到時支領薪水真是如此,真的要檢舉了...
謝謝n大了QQ 這幾天就當學一次教訓...
※ 編輯: kappachinn 來自: 114.47.127.236 (12/24 21:47)
11F:→ play0517:隨便看看就違反好幾條勞基法....真誇張 12/26 18:15
13F:→ subarui:這邊可以PO 12/28 00:29
14F:推 kgh:12小時不能休息,是請黑奴嗎? 01/01 20:10
15F:→ cmvie:可以去告他了 一堆違法規定 01/05 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