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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台中昭X52行館違反勞基法規定
時間Sat Jul 13 00:19:11 2013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21 、70 條
要旨: 曠工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
全文內容:勞工曠工當日工資得不發給,惟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有關規定並應明定於
工作規則,報准主管機關後公開揭示。
之前有同事曠職,結果公司規定曠職一天扣三天薪水,結果薪水也給人扣了,但薪資條上又
不是這樣作帳,這應該是違反勞基法吧!
勞基法第十六條規定,雇主依第十一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下列各款之規
定: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在來勞基法規定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離職要20天前告知,但公司卻又規定20天前是不含
假日... 雖然條文上沒寫上這條,但我打去勞保局詢問,預告基是含假日的,所以這也是違
反勞基法吧!
所以是想說員工不會真的去申訴才用這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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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196.19
1F:推 OrzSex:不如舉一家服務業沒有違反勞基法的 我還真的想不出來 07/13 21:58
2F:→ nadoka:沒違法的比較難找+1 07/14 03:23
3F:推 missbambi:沒違法難找+1 07/17 22:56
4F:推 kawababy:沒違法難找+1 你嫌違法不做,一堆人搶著做 09/21 11:23
5F:→ kawababy:而且可能比你便宜又更耐操 09/21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