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ekingTu (madova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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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餐廳服務業的賠償
時間Mon Aug 13 22:35:05 2012
剛剛我媽跟我聊到他在餐廳當出納的事
說到有客人因為午餐不滿,而在晚餐時說他們經理答應他們五折
然後被客人盧一下,並且還有客人再排隊結帳所以就答應了
原因就是帕客訴
而他們經理卻在事後說怎麼可以這樣~~
雖然是大企業的一間餐廳
但人濫制度濫,所以我媽也開始隨便客人了
然後又聊到送錯菜賠償問題(這才是我想問的)
假設員工在上菜過程上錯桌
然後廚房又不肯出,堅持要員工賠
如果不賠廚房就不出菜
這樣在法律上有成立嗎?
我的看法是
員工算是公司財產,應該要由公司賠償
所以就是廚房要出菜,事後的責任權責問題再來討論
廚房不出算主廚的
而不是由員工賠,如果事端重大再依照程序開除之類的
而員工不需要再兒外出錢
我媽觀點是
廚房就是很鴨霸不出
不出菜外場服務員就只能等著被客人客訴
所以只好認命賠
於是又扯到盤碗破損
好像有每個月破損不能超過營業額的百分之三還是千分之三
他說他們有賠過,
這樣子合理嗎?
我個人是認為另外出錢是公司的制度組成很爛
公司如果認為不適任就不要留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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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1.238.10
1F:推 TGI:基本上我認為要員工賠錢的服務業都差....除非是偷錢 08/13 23:09
2F:→ TGI:台灣目前服務業的薪水普遍不高~要員工賠錢到底是甚麼道理... 08/13 23:10
3F:推 dabaca:台灣的餐飲服務業...並不是真的服務業...跟打工沒兩樣 08/13 23:49
4F:→ carlos741124:小弟倒是有不同看法...首先雇主和員工是雇傭關係, 08/13 23:57
5F:→ carlos741124:而菜送錯桌,判斷員工失誤應該不過分 08/13 23:59
6F:→ carlos741124:既然員工失誤造成公司損失(收一份料的錢得出兩份菜) 08/14 00:00
7F:→ carlos741124:多的部分員工負擔應不過份... 08/14 00:01
8F:→ carlos741124:當然,以客服角度廚房應該是要先出菜的 08/14 00:01
9F:→ carlos741124:先把客人擺平,後續問題可以再慢慢解決 08/14 00:01
10F:推 M0824:以前在某比薩店打工 做錯比薩店長是會要做的人自己買下來 08/16 13:08
11F:→ M0824:大的250 小的好像150 我覺得相當不合理 因為其他福利也很糟 08/16 13:09
12F:→ M0824:所以我對薪水方面態度就很強硬 只有自己腰包少收或找錯錢 08/16 13:10
13F:→ M0824:才會自己賠 我那時候給他們的感覺是要我賠就不要叫我做比薩 08/16 13:10
14F:→ M0824:去站櫃檯外送薪水都一樣 為何還要多學製作增加賠錢機會 08/16 13:11
15F:→ M0824:因為我都會把自己的事情做好 學的好像也快 所以都沒叫我賠錢 08/16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