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small (尖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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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這些是正常的嗎?
時間Thu Dec 29 13:22:26 2011
我們公司除夕過年沒有雙薪,還強制禁止休假
公司卻說,說雖然沒有加薪,但是也沒有提高目標,這樣業績好相對薪水會提升,
可是業績是我們自己做出來的,所以業績獎金多點也是應該的吧!?
門市一天上班11個小時,月休六天,時數長,這也符合勞基法嗎?
百貨假日一天12~12.5 這樣算是超時嗎?
可以要求加班費嗎?
假日禁休..但親友結婚又不額不請假..更誇張
請一天..扣全勤(1000)+當天日新(600)+當天業績(約200多) ..以上這些可以諒解
還要再扣一個目標獎金(2000)
合折下來請一天扣到要4000!!!!兩天5000!!!還要包紅包欸....
這也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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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3.5.14
1F:噓 pnn:噓公司 完完全全不合法!但是申訴的話就是沒工作...勞工的無奈 12/29 22:12
2F:→ japanstyle:我家的正職人員~週慶有做到13個小時~還不包括加班 @@ 12/30 01:47
3F:推 MINAMIKE:申訴-> 資方"重罰" n萬 勞工走路(背著被開除的紀錄) 12/30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