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賢書院風華再起-2009新春攝影比賽報名簡章
一、宗 旨:
三級古蹟寺廟興賢書院位於彰化縣員林鎮員林公園內,是歷史意義深遠的珍貴文化
遺產,為使其特有之人文氣息與風貌留下真實寶貴的紀錄,並讓更多喜愛藝術、攝
影及古蹟建築的民眾能一睹其迷人風采,特辦理此次攝影比賽,邀請各界攝影好手
共襄盛舉。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三、承辦單位:寺廟興賢書院管理委員會
四、攝影主題:
(一)興賢書院各項祭典及活動(2009年比賽期間各項重大祭典活動整理如下):
1. 國曆1月19日(農曆12月24日):文昌帝君開光、謝燈、送神
2. 國曆1月26日(農曆正月初一):新春團拜
3. 國曆1月29日(農曆正月初四):迎神接福
4. 國曆2月上旬:高中蒞臨開學祈福(日期未定)
5. 國曆2月27日(農曆2月3日):文昌帝君聖誕祭典、成年禮
6. 國曆2月28日(農曆2月4日):國高中社團才藝表演
(二)興賢書院平日景觀:如建築風貌、民眾參拜、環境維護、考生自修及借書院場地上
課之課程等。
五、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六、作品規格:
(一) 參賽作品,皆以光面相紙(不限軟片相紙廠牌)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
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相片不拘(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連作不收,每
人以5張作品為限,並不得裝裱、拷貝、加色、格放、劃邊、疊片、電腦合成,
且須為未曾公開發表、參賽之作品。數位攝影作品請以600萬畫素以上之相機拍
攝,規格為JPG或TIFF檔。
(二) 參賽作品背面須黏妥報名表。(報名表可影印使用)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3月5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興
賢書院,逾期不予受理。作品請用信封包裝完整,如有一件以上作品參賽,須分別使
用不同信封裝妥,並請於信封正面註明:(1)「參加2009新春攝影比賽」;(2)作
者姓名、連絡住址及電話。
八、收件地點:興賢書院辦公室(彰化縣員林鎮中正里三民街一號)
九、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規格,且為活動期間內拍攝之作品,否則不予評審 。
(二)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三)凡得獎作品,傳統相機須原稿底片;數位相機須交付高階電子檔光碟片(600萬畫
素以上圖檔),由主辦單位通知並依規定日期繳交。前3名得獎者須另繳交放大
16×0吋的得獎作品,以利展覽使用並由主辦單位永久留存。如上述物件未於期限
內繳交則取消得獎資格,並不予遞補。
(四)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五)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
(六)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七)所有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送件之日起,為您已同意
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
、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
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
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
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八)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九)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十一、獎勵方式:
金牌獎 一 名 獎狀乙紙、獨得獎金10,000元
銀牌獎 二 名 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6,000元
銅牌獎 三 名 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3,000元
優選獎 五 名 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1,000元
佳作獎十五名 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500元
十二、得獎公告與頒獎:
得獎作品預計於98年4月上旬公布於興賢書院公佈欄並擇日頒獎,同時將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三、活動洽詢:
寺廟興賢書院管理委員會總幹事?富籐先生,聯絡電話:(04)8342571
十四、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報名表及辦法下載如下:
http://0rz.tw/375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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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7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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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177.135
※ 編輯: giola 來自: 219.71.177.135 (01/16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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