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贤书院风华再起-2009新春摄影比赛报名简章
一、宗 旨:
三级古蹟寺庙兴贤书院位於彰化县员林镇员林公园内,是历史意义深远的珍贵文化
遗产,为使其特有之人文气息与风貌留下真实宝贵的纪录,并让更多喜爱艺术、摄
影及古蹟建筑的民众能一睹其迷人风采,特办理此次摄影比赛,邀请各界摄影好手
共襄盛举。
二、主办单位:彰化县文化局
三、承办单位:寺庙兴贤书院管理委员会
四、摄影主题:
(一)兴贤书院各项祭典及活动(2009年比赛期间各项重大祭典活动整理如下):
1. 国历1月19日(农历12月24日):文昌帝君开光、谢灯、送神
2. 国历1月26日(农历正月初一):新春团拜
3. 国历1月29日(农历正月初四):迎神接福
4. 国历2月上旬:高中莅临开学祈福(日期未定)
5. 国历2月27日(农历2月3日):文昌帝君圣诞祭典、成年礼
6. 国历2月28日(农历2月4日):国高中社团才艺表演
(二)兴贤书院平日景观:如建筑风貌、民众参拜、环境维护、考生自修及借书院场地上
课之课程等。
五、参赛资格:凡爱好摄影人士均欢迎参加
六、作品规格:
(一) 参赛作品,皆以光面相纸(不限软片相纸厂牌)冲印或输出8×10英寸之彩色、黑
白照片。正片、负片或数位相片不拘(传统相机或数位相机皆可),连作不收,每
人以5张作品为限,并不得装裱、拷贝、加色、格放、划边、叠片、电脑合成,
且须为未曾公开发表、参赛之作品。数位摄影作品请以600万画素以上之相机拍
摄,规格为JPG或TIFF档。
(二) 参赛作品背面须黏妥报名表。(报名表可影印使用)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3月5日止。邮递送件者,以邮戳为凭;亲自送件者,应於上班时间内送至兴
贤书院,逾期不予受理。作品请用信封包装完整,如有一件以上作品参赛,须分别使
用不同信封装妥,并请於信封正面注明:(1)「参加2009新春摄影比赛」;(2)作
者姓名、连络住址及电话。
八、收件地点:兴贤书院办公室(彰化县员林镇中正里三民街一号)
九、参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须符合摄影主题、作品规格,且为活动期间内拍摄之作品,否则不予评审 。
(二)参赛作品因邮递或不可抗力致生损害,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三)凡得奖作品,传统相机须原稿底片;数位相机须交付高阶电子档光碟片(600万画
素以上图档),由主办单位通知并依规定日期缴交。前3名得奖者须另缴交放大
16×0寸的得奖作品,以利展览使用并由主办单位永久留存。如上述物件未於期限
内缴交则取消得奖资格,并不予递补。
(四)作品未达水准者,奖项得从缺。
(五)铜牌奖以上奖项,每人限得1件。
(六)参加本活动一经评审入选者,不得自行放弃且视为同意遵循本活动办法之各项规定。
(七)所有参赛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数位档)之着作财产权,自送件之日起,为您已同意
主办单位在依照着作权政策内规范下,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
、发行、公开发表、公开传输该等资料,您对此绝无异议。您并应保证主办单位使
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公开传输、转授权该
等资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财产权,否则应对主办单位负损害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於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主办单位拥有重制、广告宣传、刊印、公
开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权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费用。
(八)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九)奖金均应依所得税法扣缴所得税。
十、评审方式:
由主办单位聘请摄影专家及学者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参赛作品之评审。
十一、奖励方式:
金牌奖 一 名 奖状乙纸、独得奖金10,000元
银牌奖 二 名 奖状乙纸、各得奖金 6,000元
铜牌奖 三 名 奖状乙纸、各得奖金 3,000元
优选奖 五 名 奖状乙纸、各得奖金 1,000元
佳作奖十五名 奖状乙纸、各得奖金 500元
十二、得奖公告与颁奖:
得奖作品预计於98年4月上旬公布於兴贤书院公布栏并择日颁奖,同时将专函通知得奖者。
十三、活动洽询:
寺庙兴贤书院管理委员会总干事?富藤先生,联络电话:(04)8342571
十四、本简章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解释、修正之。
报名表及办法下载如下:
http://0rz.tw/375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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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1.17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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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177.135
※ 编辑: giola 来自: 219.71.177.135 (01/16 21:28)
※ 编辑: giola 来自: 219.71.177.135 (01/16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