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321321 (小藍莓)
看板San-Ying
標題Re: [新聞] 台灣也有「最牛違建」 就在鶯歌老街
時間Tue Oct 20 21:33:34 2009
※ 引述《lin321321 (小藍莓)》之銘言:
: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90514193617
: 〈獨家〉台灣也有「最牛違建」 就在鶯歌老街
: 鶯歌老鎮上,出現了史上最牛違建戶,地點就在鶯歌人文老街上,去年TVBS曾經
: 報導老街上一棟建築是違建,相關單位隔天馬上貼出公告,要勒令拆除;沒想到
: 事隔一年,違建不但沒拆,而且還愈蓋愈大,讓當地的商家是氣炸了;因為屋主
: 提出行政訴願打官司拖延,不過鎮公所表示,不會縱容,未來一定要拆。
: 搭上鷹架,工人趕忙施工,外牆貼上漂亮的瓷磚,但這一棟鋼骨水泥大樓,在鶯歌
: 鎮公所眼中,其實卻是一棟大違建。記者:「你這是老闆叫你什麼時候來施工的?」
: 工人:「…。」
: 工人騎上摩托車快閃離去,但當地的商家可是氣炸了。當地商家:「有啊(生意)影響
: 很多啊,客人來喔,每個也都笑,說你們台北縣政府是在幹嘛?這個房子這樣立在路
: 中央,畸零地怎麼能蓋成這樣?」
: 當地商家:「那工務局也說認為是違建,那既然你已經牽涉到司法官司,有牽涉到
: 國賠的問題,那你這樣讓他繼續蓋,蓋的愈多賠的愈多。」
: 去年縣府就已經貼出公文,公告要拆除,沒想到違建還能「愈長愈大」,從過去的2層
: 樓鐵皮屋,改成了3層樓鋼骨水泥洋房,今年更是已經開始貼上外牆瓷磚,最牛程度,
: 連鎮公所也搖頭。鶯歌鎮建築課長:「我寧可賠他錢,房子也不能讓它蓋。」
: 由於屋主認為當初也曾領過建照,目前還在打行政官司,但鎮公所還是強調,違建
: 就是違建,已經編列預算做出最壞打算,不管如何,違建都要拆,要維護鶯歌老鎮
: 的人文景觀。
: =================
: 改天去拍張照留念 XD
請看, 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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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28227/IssueID/20091020
縣府官司敗訴 竟強拆民宅
老夫婦痛罵「鴨霸」律師:可聲請國賠
2009年10月20日蘋果日報
【羅國甫╱台北報導】政府太鴨霸(台語,意指蠻橫)了!台北縣一對老夫妻花了
畢生積蓄五百多萬元,整建鶯歌老街一棟房子,未料,房屋快完工時,縣府竟以
鎮公所發的「新建」建照錯誤,要拆他的房子;老夫妻不服打官司,連高等行政
法院都判他勝訴,但縣府仍在本月初強行拆除,老夫妻心痛大罵:「哪有這款鴨霸
政府,官司連連打輸,竟還強拆民房!」
欺人太甚
一德律師事務所辛武律師指出,台北縣政府在高等行政法院已敗訴,理當這張建照
就是有效的,再去強制拆屋顯然是違法,屋主要尋求救濟管道,建議先到警察機關
報案控告縣政府毀損,並準備打國賠官司。
律師王耀德也表示,屋主當初領得鎮公所核發的新建照按圖施工,這是基於人民對
政府信賴保護原則,政府不應事後發覺錯誤,再將這錯誤歸咎於屋主。
屋主「好像被整」
屋主蒐證
房子三樓地板遭拆除出現大洞,屋主張文熙不滿縣府霸道作風,自行拍照蒐證。
世居鶯歌鎮的男子張文熙(五十七歲),七年前以五百多萬元購買鶯歌老街、重慶街
上約三十坪的土地與樓高二層的房屋,因屬舊建築,他向鎮公所申請就地整建,
兩個月後建照獲准,他根據核發的建照建為三層樓建築。
但縣政府工務局事後勘查,認為鎮公所僅能核發「增建」或「改建」的建物,
認為鎮公所核發的「新建」建照超出鎮公所的權責,而認定無效,要張文熙立即
停工,並列入違建拆除。
張文熙和妻子施珠難以置信地說:「居然有這麼離譜的事!」兩年前,他們向台北
縣政府訴願委員會訴願,官司一路打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三月中,高等行政
法院作出判決認為,即使鎮公所核發使用執照錯誤,但該業務由縣政府授權,所以
不能因此而撤銷建照,而判決屋主夫妻勝訴。
張文熙說,勝訴後,事件並未就此結束,縣政府仍認應該要拆房子,並找他與鶯歌鎮
公所要進行三方協商,不過他們夫妻因不滿而未出席,沒想到,月初縣政府竟然就
把他的房子圍起來,然後強行拆除,「這款政府,太鴨霸了!」
張文熙說,房屋合法改建,縣政府漠視又曲解高院判決逕行拆屋,「感覺自己好像
被整!」
對此,台北縣政府代工務局長柳宏典回應說,縣政府敗訴後,也根據高等行政法院
的判決,先撤銷了屋主的這張建照,並與屋主商談賠償事宜,由於建築已認定實質
違建,縣府給地主一段時間自行拆除不成下,依法可在訴願期間逕行拆除。
民代籲嚴懲官員
強硬拆除
縣府大批人員進駐,強硬進行拆除。
張文熙的辯護律師呂丹琪則痛批北縣府:「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寫得很清楚,
台北縣政府主張本件建照核發係無效的行政處分顯無理由,張文熙的建照是有效的,
哪有政府漠視高院判決後又曲解法律見解?真不知道縣政府的法學素養在哪?」
縣議員陳啟能批評,縣政府這樣離譜的疏失,屋主即可聲請國賠,而且縣政府要
嚴格懲處失職的官員。
政府鴨霸拆屋事件簿
2006/02
屋主張文熙向鶯歌鎮公所申請建照
2006/04
鶯歌鎮公所核發新建執照
2006/09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認定是違建,寄發拆除通知書
2007/12
屋主不服提起訴願
2009/03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北縣政府要撤銷處分
2009/06
鶯歌鎮公所找屋主協商,屋主未出席會議
2009/07
工務局撤銷該地就地整建建造執照
2009/08
拆除大隊重新開立違建認定通知書通知屋主
2009/10
拆除大隊現場進行拆除
資料來源:台北縣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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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複雜, 拆了嗎? 改天去瞧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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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146.164
1F:推 JLN:拆的速度很慢,因為是用人力跟鑽子拆,不是很怪手! 10/20 21:54
2F:→ JLN:現在樓頂的水泥不知道已經弄完了沒@@"~我是從我家樓下 10/20 21:55
3F:→ JLN:說錯,是從樓頂看過去的~~ 10/20 21:55
4F:推 Boasoul:北縣政府最近開始擺爛擺的很兇 我覺得還蠻誇張的 10/20 21:58
5F:推 JLN:那是你不知道原因才這麼說,之前政府很早就說建照有爭議, 10/20 23:10
6F:→ JLN:要求他停工先不要蓋。他鳥都不鳥政府,然後繼續往上蓋 10/20 23:11
7F:→ JLN:而且那個是畸零地,依法本來是只能改建原有的地上物, 10/20 23:11
8F:→ JLN:是他跟人家買完地之後,把原來只有兩層的鐵皮屋拆了重蓋 10/20 23:12
9F:→ JLN:很多事情不是只有聽一方說法就認定如何如何,因為他只會說對他 10/20 23:12
10F:→ JLN:有利的部分! 10/20 23:12
11F:推 hungjian:即使建照合法,政府也能因公益理由廢止,更何況這建照還 10/20 23:33
12F:→ hungjian:可能違法...若屋主明知建照違法而一意續建,搞不好連信賴 10/20 23:34
13F:→ hungjian:保護原則都不適用... 10/20 23:36
14F:→ hungjian:禍都是鶯歌公所亂發建照引起的,最後可能要全民來賠償吧. 10/20 23:38
15F:推 JLN:其實這件事情還牽涉到土地重測的問題,總之那個人因為土地重測 10/20 23:40
16F:→ JLN:多了好幾坪的土地。然後就引發一堆問題。板上有代書ㄇ? 10/20 23:41
17F:→ JLN:我聽了這件事情之後對於土地重測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 10/20 23:41
18F:→ JLN:重測結果在公告後30日內沒有異議,就成定局了嗎?? 10/20 23:42
19F:→ JLN:國家多畫土地給別人,對該人而言不就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了?? 10/20 23:42
20F:→ JLN:那這樣真的沒有侵害土地變少人民的財產權嗎??我一直很疑惑@@ 10/20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