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mor (bomor)
看板Salesperson
標題Re: [問題] 一般簽的優缺點和風險
時間Sat Nov 3 22:35:42 2007
※ 引述《skye1123 (湯小兵)》之銘言:
: ※ 引述《bomor (bomor)》之銘言:
: : 各位大大好 小弟剛從是房地產不久
: : 一直到最近 雖然開發量還可以看
: : 但卻一直對所謂的"一般簽"非常的納悶??
: : 比方說好了
: : 看醫生都要找專職有牌的醫生 很少會去同時給西醫看 或者 接連又給另外一個西醫看 畢竟葯是不能亂吃的
: 如果給醫生看,看不用錢,有治好才能拿錢
: 我想....給幾個醫生看是....還滿不錯的
: : 但是拉到正題
: : 房子每個都可以賣的情況下
: : 屋主都能放手給大家賣 但卻不怕背後的風險嗎???
: 有什麼風險?
: : 比方說 買賣屋法律上的問題
: 例如呢?
: : 或者一百個仲介搶一個案子 皆簽了一般簽
: : 但最後總有一個可以成交
: : 當然不管是怎樣成交的 難道屋主都不會對另外99個仲介抱歉嗎???
: 其實你可以不要接一般約
: 這樣他就不會有機會對你說抱歉了
: : 他們的保障 所花的時間 所花的人力 所打的廣告
: : 都要自己悶不吭聲 認屋主說一聲"抱歉...the game is over..."
: : 當然這是社會上的競爭 我也不能說啥
: 是沒錯
: 但是也許你換個角度想想
: 但你花時間花人力打廣告,所得到的買方客戶
: 就算這間用不到,你也可以為他多找幾間類似的
: 總是你的資源,並不吃虧呀
: 而且你真的為他做了這麼多,花了這麼多的心力
: 我想,別人不是沒看見
: 這戶成交了,也許還有別人也想賣,想說你這麼努力
: 也想給你賣
: 看了沒買成的,也許會買下一間
: 我認為,重點是你有沒有幫你的客戶多想一些
: 而不是只想改變他
: : 大陸聽說也都是以一般簽的方法去做業績
: : 但是這到底是好還是壞 對仲介業又或者買方 賣方是否是個安全性的保障
: : 難道不怕遇到不孝房仲業者席款而逃????
: 老實說,以你的專業
: 你覺得有機會嗎?無論收定,還是.....等,不用開收據嗎?
: 而且就算是專任約給你了,這事實上跟會不會捲款而逃,你覺得會有分別嗎?
: : 又或者反正屋主都抱持天真的想法
: 嗯...
: : 誰賣出去誰利害?
: 我是覺得,如果出自真心的幫屋主也幫買方
: 我想雙方都看的見的
: 但是如果是想著報酬,應該會很生氣
: : 其它房仲業者請下次在來 所花的成本都是給你學習??
: 如果你所花的人力,物力,沒有為你帶他新的買方或賣方
: 也許真的要好好的學習
: : 我想 就算以後連賣是不可否認的制度
: : 但屋主的觀念要轉真的是需要房仲業者好好努力的方向吧!!
: 真心的為你的客戶,而不是為你的報酬
: 才是應該要好好努力的方向
: 為了你的客戶好,你真的會學到很多
: 我從空地,法規,稅,債,交易過程,跑照(建,使,營)
: 大多都是從客戶身上學到的
: 所認識的老板,銀行主管,會計,設計師....也是客戶一個接一個的幫忙介紹的
: 因為真心的為他解決問題,學到的真的是自已
: 以前我也覺得做了很多白工
: 但是現在學到的,卻讓我覺得很受用
聽完skye大的講法
我又學了一課 或許事實就是如此 你要改變別人 不如先改變自己
或許這個時間仲介一直都是這麼的競爭 這麼的需要用心思考
難免有時候會遇到盲點 但我想聽到s大的開導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
這幾天我改變了我的心態
想想我可以為屋主做啥麼 而不是想改變他
就算我們南區愛買店店長對我說過的一句話
"用溝通改變彼此 不要用說服強迫別人"
經過過去一般簽的洗禮 雖然當時踢了鐵板
但其實過去真正沒有滿足到屋主的仲介 或許真的有過失 或許是屋主問題
但那又怎樣呢???
重點應該是我能提供他們什麼 能為他麼做什麼
重點是 彼此的努力要"勤聯絡"吧!
謝謝s大的激勵 有機會學習學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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