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li523 (noli)
看板Salary
標題Re: [問題] 這算職場性騷嗎?我該怎麼辦...
時間Sun May 5 08:20:30 2024
認真回你
他們搞不好會對你毛手毛腳了
現在只是在探你口風看看你的接受度如何
所以我建議你先收集他們的指紋(可以請教律師朋友,或上網查怎麼做)
例如故意遞給他有咖啡的紙杯
或是在他們面前故意掉東西請他們幫忙撿
最後就是等他們要對妳伸出狼爪的時候
一擊斃命
另外不想聽到這些不會直接婉拒表達嗎?
連這樣都不會做,那人家當然就會吃定你可以好欺負好玩弄了…
如果不想給別人有機會去傷害你,這種基本婉拒的自我保護態度還是要擺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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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alary/M.1714868432.A.626.html
※ 編輯: noli523 (1.200.2.221 臺灣), 05/05/2024 08:43:58
1F:噓 sazabijiang: 最好性騷擾跟蒐集指紋有關,你這行為跟偷拍裙底05/05 08:54
2F:→ sazabijiang: 沒兩樣了,不要亂教。05/05 08:54
當然有關係,等到毛手毛腳時,因為沒辦法錄影,到時候摸了哪裡也沒辦法舉證,除非公
司到處都有監視器
而且這行為跟偷拍裙底有什麼關係?搜集指紋自保犯法了嗎?你的邏輯很好笑欸
※ 編輯: noli523 (1.200.2.221 臺灣), 05/05/2024 09:16:30
3F:推 ttc768160: 推試探底線,我就是言語阻止被抹黑成個性脾氣差態度差05/05 10:03
4F:→ ttc768160: 、結果兩個姓林的垃圾人反過來利用辦公室是獨立的、別05/05 10:03
5F:→ ttc768160: 人看不到就用肢體接觸05/05 10:03
6F:推 ttc768160: 用下半身頂我屁股、還在外出出差的時候把我鎖在車上不05/05 10:05
7F:→ ttc768160: 給他牽手就不給我下車、我說要報警也照樣在那樣汙言穢05/05 10:05
8F:→ ttc768160: 語05/05 10:05
9F:→ ttc768160: 還反過來去別間公司抹黑我05/05 10:05
10F:噓 peter98: 亂教~ 給噓05/05 10:28
11F:推 Angelfly77: 蒐集指紋咧~乾脆趁他們午睡,去蓋他的手印,好噗好05/05 11:52
12F:推 Angelfly77: t大那個太過分,依照我的性格會跟他互毆05/05 11:54
13F:推 ttc768160: 樓上,我罵回去結果我黑掉啊 05/05 12:01
14F:推 ttc768160: 投訴人資還被吃案05/05 12:02
15F:推 Angelfly77: t大沒錯的,大家都以為投訴公司HR有用,事實就是沒用05/05 12:05
16F:→ Angelfly77: 而且還會被黑。我當初也是覺得HR會保護我,結果是我想05/05 12:05
17F:→ Angelfly77: 太多HR才不想管咧,也算是人生的寶貴經驗05/05 12:05
18F:推 Angelfly77: 而且我當初投訴的那個HR還跑來我部門面試,被我看到 05/05 12:07
19F:→ Angelfly77: 我去問才知道,真的是多荒唐都可以被我遇到 05/05 12:07
20F:推 ttc768160: HR也是資方的拉、直接投訴公家機關才有用 05/05 12:14
21F:噓 as4123: 不要鬧了啦,蒐集指紋05/05 19:36
22F:→ leptoneta: 蒐集指紋? 沒被告算你好運05/05 20:47
23F:推 babbyface: 錄音。然後勞保局投訴。 05/05 22:30
24F:噓 catherine213: 指紋算個資別亂教05/06 02:19
自保沒有要做什麼那也不會被告吧
※ 編輯: noli523 (1.200.2.221 臺灣), 05/06/2024 08:10:22
25F:噓 xvited945: 不懂法律就不要亂教 05/06 08:24
26F:噓 sazabijiang: 指紋是個資,你「沒有要做什麼」卻收集他,就是違法 05/06 20:51
27F:→ sazabijiang: 尤其指紋屬於個資中的敏感資訊,你沒事去偷人家的 05/06 20:52
28F:→ sazabijiang: 敏感資訊,罪刑可能比偷拍還嚴重。 05/06 20:52
我不覺得欸,法庭上說自保的可能性法官可能會採信,而且並沒有犯法,別人也不會知道
你有搜集,而且也沒有拿來做什麼,等到對方伸出狼爪才要拿來當證據,這倒是很合情合
理。
※ 編輯: noli523 (1.200.2.221 臺灣), 05/07/2024 06:52:42
29F:噓 furio: 真的不要亂教 05/07 08:37
30F:噓 xvited945: 毒樹果理論你自己去查查看 05/07 10:13
人為定義證據搜集因違法無效其實跟真正的犯罪行為被揭穿沒有關係,這是兩回事。不會
因為自保而蒐集的證據,這行為就會跟那些犯人沒兩樣,為了自保找到證據(我指的我認
定的蒐證正確行為,是為了自保或伸張正義去蒐集證據,而不是為了陷害而去蒐集證據)
,卻被認定違法,甚至有什麼毒樹果理論,那都是法律在玩的文字遊戲,不管蒐集到的證
據法律是否認定違法,就算被認定違法,那又如何?真相大白遠比這重要多了,要專業合
法蒐集證據?乖乖遵守的,我相信不少受害者因爲這種奇怪的法律蒐證定義,反而無法讓
事實真相大白。
法律不是不會變的,從來也沒有什麼事比真相大白更重要,至於法律要因為這樣判定違法
蒐證的證據是無效而無法把犯人繩之以法,那根本就是法律的問題,這本身就是有重大瑕
疵,只是沒人去提案修法,所以我看起來法律不就是保障壞人居多嗎?哈哈哈
31F:→ xvited945: 真的別再用你自己的想法來理解法律了05/07 10:13
法律沒有比較大,所以我用我正確的理解去這樣解釋保護自己這沒什麼問題。
32F:噓 vincehuang: 亂教一通05/07 17:34
33F:噓 sazabijiang: 你回覆的那些,跟偷拍狼一模一樣05/07 20:24
那是你的想法,也跟我想的不一樣,所以跟我無關,而且我認知的這樣的蒐證未必法律到
時候判定證據就是違法甚至是無效的。法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否則也不需要法官來定
讞,只需請個懂法律的AI來做判決即可。
※ 編輯: noli523 (1.200.2.221 臺灣), 05/07/2024 23:10:25
34F:→ sazabijiang: 你沒救了05/08 12:00
目前只有你一人這麼認為,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 編輯: noli523 (1.200.27.219 臺灣), 05/08/2024 19:04:48
35F:噓 sazabijiang: 只有你一人覺得沒問題吧,還是你沒看上面他人的噓 05/08 21:11
我是指我詳盡解釋毒樹果理論我看了根本就不是那樣以後,就只剩你一人在喊我沒救了
,所以不就只有你一人有問題?跟你不一樣思考就說人沒救,其實沒救的就是你自己,只
是你還在糾結別人沒救,自己最有救?不好笑嗎?
※ 編輯: noli523 (1.200.27.219 臺灣), 05/08/2024 23: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