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1312 (辛巴)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離職簽署文件合理性
時間Fri Dec 24 11:29:03 2021
下個月要離職了,這週收到需要簽署的文件,
左思右想,總覺得不太合理,想請大家幫忙看看,
或有沒有建議能直接向哪個單位確認這些內容是否合法,
以下上圖
這份是離職申請單的同意事項欄
https://imgur.com/ZMb2BpG
兩點都覺得不太合理
另外還有一份獨立的聲明書
https://imgur.com/mUPhY2R
自己覺得第 3、第 5 點不太有依據
以上,還請大家解惑,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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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oonchris: 覺得怪就不要簽啊12/24 11:49
2F:推 cityhunter04: 第一張還好吧?第二張3很難舉證,5就是智慧財產權12/24 12:01
3F:→ cityhunter04: 的問題12/24 12:01
4F:推 saccharomyce: 違法的事不會因為簽了文件就有效 所以其實沒差12/24 12:26
5F:→ lingerptt: 另有制度的公司,以前一定有教訓12/24 12:38
6F:推 Shellingford: 第一張那兩點看了讓人有點不爽.12/24 12:41
7F:→ D600dust: 離職生效日起他欠你的錢就不用還了 的意思12/24 12:44
8F:推 Shellingford: 第二張有第3點我會不簽。離職是權利,罰責是三小12/24 12:44
9F:→ D600dust: 第二張那他要給你附文說哪些算他們認定的營業祕密12/24 12:44
10F:→ Shellingford: 而且第3點和營業祕密及智財權什麼關係真是看不懂12/24 12:45
11F:→ D600dust: 每一條都是在害你 我不懂什麼理由會讓你想簽他12/24 12:45
12F:→ D600dust: 4F: 違法的事情不會因為它違法就受到懲罰 懂嗎12/24 12:45
13F:推 saccharomyce: 不會因為你簽了違法文件 所以就要履行義務12/24 12:52
14F:→ saccharomyce: 就算簽了一樣可以討該拿的 法院才不管這些廢紙12/24 12:53
15F:推 saccharomyce: 不給你的公司就算你不簽 一樣不給你 照樣上法院吵12/24 12:54
16F:推 skizard: 第二張太誇張不要簽 時間到直接走人12/24 12:56
17F:→ skizard: 相關離職信之類的證據留好 也不用怕公司不給離職證明12/24 12:57
18F:→ skizard: 頂多CC給勞工局12/24 12:58
19F:推 undersky: 要求太過分了 按法律規定一個月預告交接閃人就好12/24 13:01
20F:推 vi000246: 不簽會怎樣嗎...12/24 13:10
21F:推 tue678: 第二張你不要做那些行為 罰則就不存在啊12/24 13:20
22F:→ tue678: 就第五點比較奇怪 你可以問人資啊12/24 13:21
23F:→ tue678: 1-4點都是算保密條款12/24 13:22
24F:推 q2520q: 其實你不爽可以不要簽,反正你要離職了他們也不能拿你怎樣12/24 13:42
25F:推 yeng1217: 不簽會怎樣 笑死12/24 14:25
26F:推 a91221480: 離職的人最大沒聽過嗎…..12/24 14:41
27F:→ Swando: 你不簽會影響什麼?都不會那就別簽12/24 15:01
28F:→ Shellingford: 不做那些行為罰則就不存在。問題是公司憑什麼制定該12/24 15:46
29F:→ Shellingford: 離職條款。12/24 15:46
30F:→ Shellingford: 入職要簽就算了,不簽大不了公司不用,員工不到職12/24 15:51
31F:→ Shellingford: 離職要簽東簽西是怎樣,不簽還能不給走逆12/24 15:52
32F:推 goodyW: 傻了才確定離職時簽文件,除非老板的女兒要浪渡給你12/24 17:05
33F:→ kodato: 離職最大,不簽不讓你走嗎?不讓走更好,年終獎金送上門12/24 18:26
34F:推 baolidab: 很正常,互相不佔便宜12/24 18:40
35F:推 SukaBlyat: 乖,不簽名契約就不成立12/24 19:15
36F:→ SukaBlyat: 依照勞動基準法去做就好12/24 19:15
37F:推 shoinchang: 如果在台北市就順便檢舉吧 勞工局抓很兇12/24 19:31
38F:→ alice78226: 都是保密和應盡義務相關,第三點的金額不是公司說了算12/24 19:43
39F:→ alice78226: 。這些條款,很多知名外商都會要求供應商內部要遵守,12/24 19:43
40F:→ alice78226: 只不過外商是寫英文文件為主,大家不會認真看,在台商12/24 19:43
41F:→ alice78226: 翻成中文,員工就越看越覺得不對勁!12/24 19:43
42F:推 accy: 第一張不OK;第二張正常。12/24 20:33
43F:推 mysterionh: 都不用簽12/24 21:47
44F:推 sazabijiang: 離職只要在預告期前告知,就開始計時,時間到就生效12/24 22:56
45F:→ sazabijiang: 什麼都不用簽也可以離職。其實如果你不在意損失一點12/24 22:56
46F:→ sazabijiang: 錢的話,曠職達一定天數,公司就可以火掉你了。12/24 22:56
47F:→ sazabijiang: 不過還是不要做這麼絕就是。12/24 22:57
48F:→ sazabijiang: 第二點無效,興訟權力無法透過事先約定而放棄12/24 22:58
49F:→ sazabijiang: 第二張就更好笑了,那種東西要在到職的時候就該要求12/24 22:58
50F:→ sazabijiang: 員工簽,不簽的人就不用來報到,怎麼會是離職的時候12/24 22:58
51F:→ sazabijiang: 才簽?那我不就是不簽,今天起開始擺爛,公司就不會12/24 22:59
52F:→ sazabijiang: 開除我,還給我薪水嗎?12/24 22:59
53F:→ sazabijiang: 公司HR笨笨12/24 22:59
54F:推 x52013: 兩張都不用簽,因為他又沒給你對應的代價12/25 00:11
55F:推 tommy134075: 簽不簽哪有差,如果違法的東西你等於簽一張空白紙而12/25 01:29
56F:→ tommy134075: 已12/25 01:29
57F:推 davidaustin: 時間到就走,為什麼要簽12/25 02:11
58F:推 prohibitive: 為什麼要簽12/25 05:05
59F:推 harehi: 能不簽就不簽 不要給雇主一個你曾經同意過的話柄12/25 09:02
60F:→ harehi: 這兩張都各自有點問題 不簽為妙12/25 09:04
61F:推 brianoj: 不簽也可以離職 簽了公司給你什麼好處12/25 12:58
62F:噓 blizzaro: 都不用簽12/25 13:03
63F:推 jackai11293: 第一章還好,但是第二張就過分了12/25 15:06
64F:推 lifegoeson: 第一章也不合理哦,公司提前你的離職日就算非自願離12/25 22:11
65F:→ lifegoeson: 職了,看要給資遣費還是開證明的12/25 22:11
66F:→ lifegoeson: 除非本來就是資遣,那公司要押哪天離職都可以,錢給12/25 22:12
67F:→ lifegoeson: 對就沒問題12/25 22:12
68F:→ lifegoeson: 第二條也不合理,如果離職後發現公司算給你的最後一12/25 22:14
69F:→ lifegoeson: 筆薪水不對,你也要放棄請求或訴訟嗎12/25 22:14
70F:推 lifegoeson: 第二張的1,2,4是還好,算一般的保密,不過3不對,除12/25 22:25
71F:→ lifegoeson: 非他有給你100萬,第5點也不對,離職後還幫公司簽署12/25 22:25
72F:→ lifegoeson: 什麼屁文件,還要協助取得專利,幫忙訴訟,這張到底12/25 22:25
73F:→ lifegoeson: 是離職還是入職?還規範你離職後的工作內容耶~~12/25 22:25
74F:推 Sourxd: 太荒謬了吧12/26 00:57
先感謝大家回覆,直接問人資了,他有幾個解釋,比如:
「這只是用來防想對公司不利的小人」、「勞基法一定凌駕離職文件之上,所以不會影響你
應有的權益」、「而且公司也都需要舉證這些行為,其實並不容易成立」
我有問如果我做了違反合約但不違法/沒有法律根據的事情呢,他說就會進調解程序,請法
院判斷誰的對錯比較多;
我也有問不簽會怎麼樣嗎,對方回覆是說「通常是沒看過有人不簽啦,很多企業都會有這種
條款,但當然還是依現行法律規定走」
最後人資有說會再請法律顧問看過我覺得有爭議的地方,有沒有文字或意思上需要調整的。
以上更新,我自己是覺得聽下來都幹話(?),打算都不簽自己遞乾淨的文件,也再次感謝大
家幫忙~~
※ 編輯: ad1312 (118.160.69.13 臺灣), 12/26/2021 06:26:36
75F:推 Yisai: 推13F12/26 07:43
76F:→ Yisai: 3.舉證困難,引誘要如何引誘?12/26 07:45
77F:推 Shellingford: 原po聰明. 公司講的真的是幹話12/26 10:37
78F:→ Shellingford: 看他們的解釋就知道,他們也知道站不住腳12/26 10:38
79F:推 XtrEmeMasTeR: 我覺得還好欸 簽一份無法凌駕正常法條的爛內規 屆時12/26 12:52
80F:→ XtrEmeMasTeR: 真有爭議他們也站不住腳 簽名根本等於無效 笑笑12/26 12:52
81F:推 ladoris: 除了第二張的3、5,其他都還好,但我的話不會簽12/26 17:02
回來更新一下進度
人資後來說有跟顧問開會,把第一張的兩行刪掉,第二張也不用簽了
已離職,結案,真的感謝廣大鄉民朋友~
※ 編輯: ad1312 (111.71.47.122 臺灣), 01/25/2022 13: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