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7629 (pipi)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被資遣的交接順序
時間Sat Dec 18 01:00:28 2021
各位職場前輩好。
想向各位詢問勞基法的「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工在「被資遣」情況下,可否向雇主要求先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雇主如果不發「非自願離職證明」,則拒絕工作上交接程序。
搜尋過各種法條或律師見解。
只提到「被資遣」,雇主有責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對這一關鍵訊息則找不到法條或律師見解。
被資遣員工在願意被資遣情況下,可以享有哪些權力?
還希望各位職場前輩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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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ikejan: 公司不發也可以向勞動局申請 12/18 04:39
2F:→ XDdong: 不一般在預告期不會先給吧 12/18 04:40
3F:→ XDdong: 拒絕交接若有造成雇主損失是要賠償的 12/18 04:41
4F:→ XDdong: 交接完 你只要堅持不簽自願離職就可以了吧? 12/18 04:42
5F:→ onlysolitary: 原來走的時候還要簽自願離職嗎?沒簽過 12/18 06:26
6F:→ wzmildf: 雇主不發你還是要公事公辦交接好,證明可以去勞工局申請 12/18 08:52
7F:→ wzmildf: 他不發證明是他的責任,你可以去檢舉申訴他,不過你不好 12/18 08:52
8F:→ wzmildf: 好交接就會變成你的的責任了 12/18 08:52
9F:推 gs00001: 就非自願離職書跟遣散費,台灣勞基法沒什麼效力,對老闆 12/18 09:29
10F:→ gs00001: 不痛不癢。 12/18 09:29
11F:→ loadingN: 我不清楚能不能先拿 但先拿可能也沒辦法先申請補助? 12/18 09:31
12F:→ loadingN: 然後有什麼權力 你查一下就知道了 就多幾天假讓你找工作 12/18 09:32
13F:推 yudofu: 證明沒有規定要先給,但是所謂好好交接也沒有定義什麼叫作 12/18 10:01
14F:→ yudofu: 好,反正時間到了走人就是你贏他輸,表明自己的態度,不要 12/18 10:01
15F:→ yudofu: 都被資遣了還在想當好人,要交接順利叫老闆至少在最後拿出 12/18 10:01
16F:→ yudofu: 態度來,合法的東西沒有什麼不能提的這裡的奴才太多了,大 12/18 10:01
17F:→ yudofu: 部分建議都不能聽。 12/18 10:01
18F:→ lingerptt: always go high,正常交接,證書會給或是讓法令要求他給 12/18 10:07
19F:推 drano: 推樓上,被資遣就是他認為你不行,既然你不行,該還的東西 12/18 10:08
20F:→ drano: 記得還一還,其他的就容易了吧? 12/18 10:09
21F:推 D600dust: 他不發表示你帳面上還在職 要給你錢啊 12/18 10:31
22F:→ sazabijiang: 離職證明跟交接是兩碼子事。你離開公司,公司就要給 12/18 11:04
23F:→ sazabijiang: 你離職證明。而你要離職前,把你所擁有的公司資產 12/18 11:04
24F:→ sazabijiang: (鑰匙、密碼、文件..)交給其他人,這是義務,但把 12/18 11:05
25F:→ sazabijiang: 工作技能傳承給下一個人(教育訓練),不是義務 12/18 11:05
26F:→ sazabijiang: 舉個例子,假設你是公司的會計,離職時你就是交接 12/18 11:06
27F:→ sazabijiang: 帳本、公司章、識別證繳回等等,但沒有義務教新人 12/18 11:06
28F:→ sazabijiang: 怎麼報稅,那是公司的事情。 12/18 11:06
29F:→ sazabijiang: 只要在資遣日生效前,你就還是員工,拿錢做事。 12/18 11:07
30F:推 cityhunter04: 通常要先交接,跑完公司流程才會給非自願,你不可 12/18 11:38
31F:→ cityhunter04: 能用這樣抵制的 12/18 11:38
32F:推 fanix21: 這應該是人資想資遣員工,照規定來提早告知,一天事務交 12/18 12:01
33F:→ fanix21: 接就可以讓員工離開,頂多折換金額 12/18 12:01
34F:推 stoorz: 如果擔心,建議直接問公司能不能先寫個證明(email也行) 12/18 12:46
35F:→ stoorz: ,說明離職當日會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與無註記離職證明、 12/18 12:46
36F:→ stoorz: 以及薪資、資遣費和其他費用(若有)發放的時間。讓勞資 12/18 12:46
37F:→ stoorz: 雙方都能安心。非自願離職證明也是離職證明的一種,我個 12/18 12:46
38F:→ stoorz: 人認為公司若堅持在離職日才發給也是合理的。 12/18 12:46
39F:推 sazabijiang: 離職證明本來就是在離職之後給阿,不然萬一雙方反悔 12/18 14:06
40F:→ sazabijiang: 不提前離職了怎麼辦? 12/18 14:07
41F:推 book2381: 本來就沒有先發的道理呀… 12/18 15:17
42F:→ sc1: 好好交接表現好可以留任 12/18 17:25
43F:推 gaea0127: 幹嘛留任?這種地方你敢待??話說出口就收不回了 12/18 18:14
44F:→ OverRaven: 想太多 哪個老闆主管敢這樣打自己臉的 12/19 02:18
45F:推 bjk: 推sazabijiang 12/19 11:13
46F:推 godghostmars: 權利的話,你還有謀職假可以請。離職證明本來就是 12/20 14:16
47F:→ godghostmars: 離職才給,只要確認自己沒有簽/申請什麼自願離職文 12/20 14:16
48F:→ godghostmars: 件就好。交接部份sazabijiang大的說明很清楚,就不 12/20 14:16
49F:→ godghostmars: 贅述 12/20 14:16
50F:推 yansi821: 推sazabijiang 12/21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