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ngchuan (yongchuan)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未到預定離職日期 主管要求搬離宿舍
時間Fri Dec 3 17:59:39 2021
小弟這幾年被主管話術及大餅騙到離家鄉半個台灣遠的地區工作
這幾年下來 別說升遷了 連薪水都在原地踏步...
如今找到新工作決定離職返鄉了 也在上個月中提了離職
離職日期壓在12/31 扣掉剩餘的特休日 只需工作到12/10
由於期間一直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辦公室樓上)
主管卻私下放話要我12/10下班就交出宿舍鑰匙
請問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嗎?
我的認知是 離職日期是壓12/31 在1/1前我都還是公司員工
正常來講我在12/31搬走就行了吧
我想在最後工作日12/10結束後再慢慢收拾行李 跟客戶吃個飯什麼的再離開
頂多是再多待個2~3天 又不是要佔公司什麼便宜
有需要這樣刁難我嗎?
如果12/10就逼我交出鑰匙搬走 這樣有違反什麼法規嗎?
不知道是否有相關法規可以參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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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oadingN: 看當初有沒有簽約吧 不然資產就算公司的 12/03 18:05
2F:→ yongchuan: 沒有簽約 包括當初調過來也沒有正式行文 12/03 18:08
3F:→ loadingN: 比較實際的做法是可以跟公司談,早點放人 12/03 18:10
4F:推 book2381: 沒喔…我情況跟你一樣…可留到月底 12/03 19:08
5F:→ book2381: 你硬一點… 直接嗆勞工局見…捅上HR ,總經理,廠長 12/03 19:09
6F:→ book2381: 主管馬上跪下求你 12/03 19:10
7F:→ D600dust: 沒簽約的話 那也沒證據顯示你有鑰匙要還他吧 XDDDD 12/03 19:46
8F:推 OverRaven: 那就改12/10公司資遣你 你提早走 公司提早收回宿舍 雙 12/04 01:43
9F:→ OverRaven: 贏 但我看公司不可能會這麼做啦 12/04 01:43
10F:→ loadingN: 後來再看一次,他的意思是還想繼續住,那只能自己交涉 12/04 04:40
11F:→ z030060374: 自己去問人資阿,如果一樣跟主管說的連寬限期都沒辦法 12/04 05:44
12F:→ z030060374: 給就現在開始請事假說要收行李。 12/04 05:44
13F:→ z030060374: 剩沒幾天了要搞大家一起來 12/04 05:45
14F:推 dalconan: 如果你12/31號不用進公司拿離職證明還說得過去 12/04 09:46
15F:推 Aline05: 如果離職程序已走完,31日不需再回公司交辦,倒也還算合 12/04 11:31
16F:→ Aline05: 理 12/04 11:31
17F:推 dnzteeqrq: 看當初合約是否在職會提供住宿 =.= 12/04 12:33
18F:噓 cityhunter04: 宿舍是公司的,他要你啥時走就是啥時走,法律不管這 12/05 00:16
19F:→ cityhunter04: 個的 12/05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