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61004123 (rodick)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業務人員被資遣 業績獎金拿不到?
時間Sun Sep 5 23:21:51 2021
上上週某天臨時被主管約談
約談之前 以及約談當下1個小時左右
都沒提及要講什麼
而是用一起找客戶的理由來我區域找我
面談的最後幾分鐘 才以新人試用期評核未通過而資遣
給予10天支薪找工作的時間,
10天後到公司辦理離職
請問這樣的流程是合法的嗎
尤其是通知資遣的時間
另外, 身為業務人員,
公司業績獎金是一季(3個月)結算一次
獎金跟主管共同分配
主管領的29% 業代領71%
若發獎金當月沒有業代 就是主管領100%獎金
詢問公司若未滿一季 獎金如何分配
公司回覆 :未滿一季不分配獎金 , 若要破例請尋求主管同意
主管回覆也是:發放獎金當月要在職
(互踢皮球)
詢問其他同行 大部分都是按比例發放
心裡OS: 獎金辦法是公司訂定 為何是要徵求主管同意
若要主管同意 是否代表 主管有刻意不讓業代領獎金之嫌疑 本來主管只能領29%獎金
變成領100%獎金
況且獎金規章裡 未記載要做滿一季才能領獎金
以上... 請前輩們幫忙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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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moQ: 這種問題直接找勞工局比較快 09/05 23:23
2F:推 krissada: 去申請調解 很有用 09/05 23:26
3F:→ j61004123: 如果已經離職了 調節還有效嗎 09/05 23:39
4F:→ j61004123: *解 09/05 23:39
5F:推 color345: 資遣的程序沒錯,記得如有未休假要抵錢,以及非自願離職書 09/06 00:12
6F:推 Winderley: 關於資遣,目前看起來是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09/06 00:14
7F:→ Winderley: ,但你已經離職的話,現在在吵這個我認為意義不大 09/06 00:14
8F:→ Winderley: 另外獎金的部分,這個基本上勞基法沒有相關規定,所以 09/06 00:16
9F:→ Winderley: 就看當初合約簽的時候怎麼寫了… 09/06 00:16
10F:推 ihateants: 似乎你沒聽懂或者有誤會吧,照你的說法,公司是“不滿 09/06 02:11
11F:→ ihateants: 一季就不會有獎金”,“破例發獎金”的但書才是“主管 09/06 02:11
12F:→ ihateants: 同意”,也就是說你自己都講明白了,其實公司就是不會 09/06 02:11
13F:→ ihateants: 發獎金.. 09/06 02:11
14F:→ ihateants: 至於主管說發放獎金當日在職就跟上面的邏輯相符,實際 09/06 02:13
15F:→ ihateants: 上你是不會有獎金的..是這樣理解無誤? 09/06 02:13
16F:推 taipoo: 應該是不會有獎金給你的 09/06 03:26
17F:→ celtics1997: @taipoo 錢奴專業亂講 09/06 06:40
18F:推 hcw1: 他單純想a你錢 09/06 08:17
19F:推 krissada: 離職也可以,我就調解領過,雖然可能沒辦法拿全額 但是 09/06 08:49
20F:→ krissada: 自己的權益要爭取 公司一定會給的 09/06 08:49
21F:→ dong531: 規定不是很清楚了嗎?沒有互踢皮球啊? 09/06 09:50
22F:→ dong531: 我看你的敘述就是未滿一季不發獎金,就是不發,主管只是 09/06 09:50
23F:→ dong531: 直接敘述一遍公司規定,也就是他不想破例發給你,至於合 09/06 09:50
24F:→ dong531: 不合法去問勞工局 09/06 09:50
25F:推 vi6: 勞基法不會對獎金有什麼解釋,真的想要這筆錢應該要去勞工局 09/06 10:46
26F:→ vi6: 之類地方調解 09/06 10:46
27F:→ vi6: 先跟公司講你要去勞工局申訴,搞不好公司省麻煩直接按比例給 09/06 10:47
28F:→ vi6: 你獎金 09/06 10:47
29F:→ dds7788369: 原Po應先了解你前東家的獎金制度的規範辦法,是不是 09/06 13:40
30F:→ dds7788369: 屬於會被勞工局認定為經常性薪資,是的話才可以爭取 09/06 13:40
31F:→ dds7788369: ,不是的話,他就算都砍光,你最多譴責惡劣也不能怎 09/06 13:40
32F:→ dds7788369: 麼樣,我目前協助處理的案件中只有一件成功拿到獎金 09/06 13:40
33F:→ dds7788369: ,但那是因為他們一開始在招聘上就有強調達標就發, 09/06 13:40
34F:→ dds7788369: 該案件當事人離職當月不僅達標且還超標,卻被以任職 09/06 13:40
35F:→ dds7788369: 未滿契約載定時效為由不予發放,而契約中雖然有契約 09/06 13:40
36F:→ dds7788369: 時效卻沒有名列若提早離職會不予發放獎金的備註,所 09/06 13:40
37F:→ dds7788369: 以才順利到手 09/06 13:40
38F:推 showlive0214: 先看看原本可以拿到多少獎金,再研究後續 09/06 13:58
39F:推 rahit: 簡單說看offer怎麼簽,但我覺得希望不大 09/08 09:50
40F:→ rfdgrfdg: 邏輯不合格的人不要做業務比較好 09/08 19:01
41F:噓 iamyauyau: 法律是定義基本薪資,獎金沒有定義 09/11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