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ld (Naiii)
看板Salary
標題Re: [討論] 強迫我簽自願離職單
時間Tue Mar 23 13:27:22 2021
原文恕刪
光是公司逼你簽自願離職書
這點很明顯就違法了
千萬不能簽
過來人給你一些建議
1.從現在開始全程錄音,有利於你自己的證據要記得保存好
2.詢問勞工局該如何自保,如果資方不退讓的話可以走調解委員會
3.資遣費/離職預告日薪資/非自願離職證明這些該拿的都要記得拿,這都是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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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分享一下我去年碰到的拉基公司,工作時長一個月
該公司的副總逼我簽自願離職書,我以勞基法為由拒簽,該情況應屬資遣
副總突然爆氣跳針說我們有試用期blahblah
我當下懶得跟他灰(台語),回辦公室後當著其他同事的面打給勞工局尋求協助
歷經一番波折後本來已經期待上調解委員會提早領年終了
事情發展到最後副總出現在我面前並臭著臉拿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
只能說馬的超爽der,拉基公司下去
以下內容是隔壁部門的同事跟我講的
該同事也早就看上面不爽了,於是跑來跟我爆料
我待的那個部門,包含我共5個人
當初面試我的主管在我入職兩個星期後就離職了(他只待2個月)
而且主管當初面試我的時候還唬爛我
說我的上一任做了1年多才離職
結果進去後才發現才做2個月
我的職位前幾任通通做不到3個月
還有好幾個是被氣走的^^
同部門其他同事的前幾任也通通做不到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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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姑息養奸,捍衛你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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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uld (1.164.236.82 臺灣), 03/23/2021 13:29:10
1F:推 taipoo: 勞工局應該要有更強硬的制裁手段才對 03/23 13:44
2F:推 eyebling: 惡意逼退要關10年,應該很多公司會倒成一片,政府不敢搞 03/23 13:50
3F:推 ifooleru: 不要姑息+1 03/23 14:28
4F:推 akane2005: 幹得好 03/23 16:50
5F:推 Muskmelonga: 不要姑息+1 03/23 17:38
6F:→ overwhat: 感謝您,希望大家都可以遇到對的主管對的人 03/23 18:15
7F:推 michaelgodtw: 惡意逼退來個刑事責任就好,罷凌傷害人家,很便宜 03/24 09:26
8F:→ michaelgodtw: 喔,所以這種事在臺到處有 03/24 09:26
9F:→ michaelgodtw: 在歐美就給你開告了 03/24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