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ary 板


LINE

有鑒於各位版友常常會遇到資遣問題, 雖然板上有很多文章可以參考, 但真的遇到卻還是會有部分細節不知該如何是好, 因此,我們想藉由本身的經驗, 寫成一篇文章, 希望讓各位能對資遣的流程有初步的概念。 圖文網誌好讀版: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 -------------------------------------------------------------------------- http://imgur.com/DyLNF9u 試著想像, 某日坐在辦公桌前埋頭坐著客戶急著要的報告, 或是一邊在桌邊服務客人一邊想著下班要去哪溜噠, 這時候,主管把你叫進了會議室, 冷冷地說:「嘿,你的表現還是不如公司預期, 你就做到這個月底吧,記得把業務交接好!」 這時候,該怎麼辦? 換個情境, 你知道公司這幾個月訂單開始減少, 同事也因為對公司前景堪憂而一個一個離去, 這時候老闆告訴你:「最近景氣不好,下個月開始職務津貼跟伙食津貼減半, 一起共體時艱,以後賺錢會多發獎金~」 那麼,又該怎麼辦? 如果你只是摸摸鼻子默默回家開104, 那代表老闆上輩子有燒好香找到心目中不吵不鬧的好員工, 然而,也意味著你放棄了法令賦予勞工的權利, 我們想讓你知道, 被資遣並不丟臉,也不會影響你往後的人生, 這只是勞動契約終止的一種類型而已, 因此,我們來談談,到底甚麼是資遣,流程又是如何吧! 首先,就開頭提到的狀況而言, 分別有兩種情況屬於資遣, 第一個就是因為公司的事由所導致的,法源如下: http://imgur.com/chrQg2f 絕大多數的事業單位,在資遣勞工時都是依第五款來請勞工走人, 但無論是依本條款資遣或依勞基法第12條行使「懲戒性解僱」, 資方都必須注意有無符合「最後手段原則」, 例如認為勞工不能勝任工作, 是否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動?是否能先以內部懲戒措施予以處份? 或是否對勞工職務技能仍有教化之可能, 當雇主窮極一切手段但仍認為勞工確實無法勝任工作時, 才能採本條款資遣(解僱亦同), 不過實務上,是否符合最後手段仍難以界定, 但老闆們要注意的是,當勞工提出終止勞動契約爭議時, 最後都是資方要負起舉證責任, 如果經法院判決勞資雙方終止勞動契約事由於法不符, 僱傭關係仍存在的話,到時候雇主就必須負擔至判決日止的薪資, 那更是因小失大囉。 另外一種符合資遣的情況, 是因雇主有惡意行為時, 由勞方主動提出的,法源如下: http://imgur.com/D6FRRk4 大部分勞工會行使的都是第六款, 也就是當資方有違反勞工法令或勞動契約時, (相關勞動法令有哪些,可參照剖析勞動法架構之小懶人包) 連結: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2/blog-post.html 勞工可以在知悉該情形的30日內離職並跟資方要求資遣費! (如果超過30日就變成是勞工默示同意了) 雖然法令文字是載明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但實務上,勞工最好還是發個存證信函, 一來可以明確讓雇主知道你的主張, 二來又針對行使權力的時間點有所證明, 未來提起爭議時,便會更加有利喔。 以上已經針對資遣的情形囉唆了一下, 接著,再來了解一下資遣的流程, 勞資雙方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吧, 如下圖所示: http://imgur.com/VsGlSrG 資遣最重要的當然是資遣費, 但其實對於勞方而言,還是有其他的權利可以行使, 首先, 當資方確定要資遣勞工時, 應該按勞工的年資先預告勞工,預告天數的規定如下: http://imgur.com/6y31dbd 依年資分別需在10日、20日或30日以前預告, 那如果勞工年資未滿3個月呢? 官方說法是法令未明文規定, 則由勞資雙方協商, 其實就是當天預告勞工就可以當天叫他走人的意思, 但是! 對資方而言還是有資遣通報的問題(就業服務法第3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90001&FLNO=33 除非勞工到職未滿十日,則可以在資遣日的3日內補通報, 否則都還是要在十天以前向勞動局或就業服務站通報, 否則會被處三到十五萬元的罰鍰喔! (如果心存僥倖不通報,到時候勞工去申請失業給付或檢舉時,資方就得不償失了) 當勞工接獲資遣預告時, 在預告期間內就可以有每週2日的謀職假, 這項假別是有薪的,而且法令也沒規定資方可以要求勞方提出證明, 因此勞工可以妥善運用這項權利去找下一份工作。 接著,就是有關資遣費的部分了, 要計算資遣費的金額,要先知道勞工的退休制度, 原則上只有94年7月1日以前到職的勞工才會有舊制年資, 因為已經越來越少,而且有舊制年資的也不一定會google到這篇 本篇文章還是以新制計算為主(就是你有提撥勞退6%的勞工), 簡言之,新制資遣費是照你的年資, 每滿一年發給0.5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20&FLNO=12 我們直接舉例, 如果一名平均工資36,000元的勞工,在103年7月1日到職, 並於106年10月30日被資遣, 則資遣費計算式為: 1/2 × (3年 + 120日 / 360日) × 36,000元 = 58,550元 http://imgur.com/dBTCNNh 試算連結(勞動部):https://calc.mol.gov.tw/ServerancePay/ 如果是有舊制年資的勞工,也可以經過上表填入轉換日期來試算, 計算出來的資遣費,就必須在資遣日的30日內發放喔! (工資的部分則是原本約定的發薪日發即可) 最後,就是要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勞工了(就業保險法第25條), 範例如下: http://imgur.com/cLZFJgW 主要是可以讓勞工拿著這張證明, 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去做求職登記、申請失業給付或報名職業訓練, 如果資方拒絕開立,勞工還是可以經由地方政府勞資爭議調解的程序, 去向資方請求開立,就算調解不成立資方依然不開, 勞方還是可以先以調解紀錄作為證明,先向就服站申請失業給付。 另外要注意的是, 上面所說的非自願離職證明, 與勞基法第19條所載明的「服務證明書」, 範例如下: http://imgur.com/lslN6az 原則上服務證明書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是不同的東西, 服務證明書僅可以記載勞工的職務、年資等事項, 不可以記載對勞工不利的紀錄, 而且也不得拒絕開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年4月18日台勞資二字第25578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 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至於服務證明書之內涵,法無明文規定。 惟應以記載有關勞工在事業單位內所擔任之職務、工作性質、工作年資及工資為主。 最後,我們彙整一張流程圖讓廣大的勞工與老闆都能快速理解資遣流程, 希望大家可以好聚好散,誰也不欠誰地分開 http://imgur.com/eRkPH9Y 勞動契約的終止,其實也只是人生的一個過程, 勞工無法適任一項工作, 但一定能在別的地方找到自己的價值, 勞工不該濫用上述的權利, 老闆也應該要遵守法令課予雇主的義務, 希望大家都能漂亮的轉身, 走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天空啊!! -- 労働力量,來自我們的能量。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39.24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alary/M.1493899988.A.006.html
1F:推 XDXDXXD: 實用推 05/04 20:34
2F:推 mikali03: 清楚!推 05/04 20:35
3F:推 kaki0919: 推!! 05/04 20:45
4F:推 pinkplumage: 推~~~ 05/04 21:17
5F:推 cecilis: 實用推 05/04 21:37
6F:推 minalife: 推推 05/04 21:39
7F:推 ai8051: M 05/04 22:05
8F:推 d062637776: 實用推 05/04 22:11
9F:推 kreety: 實用 05/04 22:44
10F:推 syuanfeng: 推 05/04 22:48
11F:推 jennifer0515: 推 05/04 23:08
12F:推 wtfskysa: 推 05/04 23:11
13F:推 lin7425: 推 05/04 23:15
14F:推 chjxd7c: 推 05/05 00:23
15F:推 saithur: 這應該放入國高中課本! 05/05 00:34
16F:推 iMooNK: 推 05/05 01:08
17F:推 skyprayer: 推 05/05 02:00
18F:推 klyuch: 推 05/05 05:17
19F:推 kirry: 讚 05/05 05:45
20F:推 domo2331: 推,遇過類似的情況但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05/05 06:21
21F:推 tonylaio: 推放入高中課本 05/05 06:30
22F:推 megxz: 推,這個一定要了解 05/05 10:05
23F:推 pretendface: 實用 推 05/05 12:25
24F:推 kr19930421: 推 可惜現才看到 上個上個月被惡意解雇已申請資遣 05/05 13:12
25F:推 abule911: 推~ 05/05 14:54
26F:推 asiu: 高中念那些國文不知幹啥?? 還有人去補國文咧?? 05/05 15:06
27F:推 edith01: 之前看過一個,就是年紀大了要你別來上班,但他未到退休 05/05 16:03
28F:→ edith01: 年紀所以還想上班到退休,於是把你原本的坐位調到廁所附 05/05 16:03
29F:→ edith01: 近,什麼事都不交待給你做,大家開會時你沒被通知,若你 05/05 16:03
30F:→ edith01: 去了到會議室,就說你來幹嘛,叫你回去;若你沒去又會罵 05/05 16:04
31F:→ edith01: 你為什麼開會不來,這樣怎解啊? 05/05 16:04
32F:推 jo66: 推 05/05 16:06
33F:推 adearlover: 實用文章推,另外建議文章靠左對齊比較好閱讀 05/05 16:07
34F:→ adearlover: 字體顏色再深一點會更好 05/05 16:11
35F:→ HZM: 先乘除後加減,所以中間少一個括弧…… 05/05 16:25
36F:推 HeliosPlus: 推 05/05 20:41
37F:推 fobffnazue: 超實用! 05/06 10:56
38F:推 WhiTEver: 讚啊 05/06 11:39
workforce:轉錄至看板 HRM 05/06 23:31
39F:推 samrossi: 推 05/07 22:17
40F:推 SuzieKo: 其他篇也都看完了,大推 05/08 10:42
41F:推 cplv: 腿 08/13 23:25
42F:→ cplv: 推 08/13 23:25
43F:推 s7938mantal: 大推 02/20 23:24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Tech_Job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