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xfordGOD (牛津神)
看板Salary
標題Re: [新聞] 勞團痛批 兩門檻判基本月薪案死刑
時間Thu Sep 27 15:55:16 2012
※ 引述《cqafox (小狐狸X小蝴妮X洨扶離)》之銘言:
: : 推 ssnlee:第一、不必曲解我的意思,閣下根本看不我最後那段在寫啥, 09/27 13:22
: : → ssnlee:薪水給你多少,報稅是資方不必管你報多少的,他只要管好自 09/27 13:22
: : → ssnlee:己就好,不是沒給你會報稅,是我已經給你了,你稅一毛都跑 09/27 13:22
: : → ssnlee:不掉,但我只要顧好勞保,這是兩回事。 09/27 13:23
: 如果我看不懂那應該怪你自己不知所云才對
: 我再跟你說一次 報稅與給薪不相符這就是逃漏稅 不知道你看不看的懂?
不好意思..這個我想補充一下...
的確,如ssnlee大所說的 勞健保是依據薪資級距來投保
如果你的級距是 20000 ,但是領的薪水是 25000
那就表示 5000 元的差距是額外給你的,不列入薪資級距裡面
通常公司會常常鑽這漏洞,
因為勞基法並沒很嚴重規範經常性和非經常性薪資的比例為何 (其實這可以考慮)
甚至你領 35000 結果保了 18780 的薪資級距公司我都有聽過
但...這個就是不違法~~ (勞基法漏洞)
打去給條件課詢問,他也跟你說這個不可行,問了違反哪條,答不出個所以然
另外稅金的部分,所得稅的報稅,是個人的事情,他不會按照你的薪資級距去報稅
而是你實際領多少就全報
假設你領 25000,雇主幫你報 18780 ,稅金的部分仍然是 25000 * 12
這個就是勞工很無助的地方,反正政府拔鵝毛收稅,管他怎麼拔,政府就是要錢就對了
另外再給你們一個概念,如果這筆稅金要轉嫁給公司
只有個方法,如果 20000 的級距 但是卻領了 25000
叫公司 5000 給你領現金,自然就轉嫁了
因為這個 5000 會併入到公司營業稅去...XDDD
我就是有遇過,公司對於領現金的人反過來要他們吐 6% 的稅金出來~~
以上
如果有錯誤的話,可以糾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8.85
1F:→ IBIZA:低報是違法的 09/27 15:59
2F:推 starfoxz:嘻嘻 沒出過社會? 還是你以為每個老闆都怕罰責? 09/27 16:00
3F:→ starfoxz:光是規避稽徵就有無數種方式,你在四大沒查過薪資遵循? 09/27 16:01
4F:推 ssnlee:低報你要舉的出來才會違法,不過現在勞保局的重點都在抓高 09/27 16:02
5F:→ ssnlee:報的。 09/27 16:02
6F:→ starfoxz:作稅抽會沒看過? 09/27 16:03
7F:→ IBIZA:違法就是違法 應該說被查到才會被罰 09/27 16:03
8F:→ ssnlee:低報有些人是自己自願的,這你也沒強制力說他不行。 09/27 16:04
9F:→ ssnlee:舊制一堆人先低報,退休前幾年在來瘋狂提高領退休金。 09/27 16:05
10F:→ IBIZA:自願還是違法啊...只是他們不會去舉發就是了 09/27 16:05
11F:→ IBIZA:舊制勞退嗎?舊制勞退是從公司的中信局帳戶提撥的 09/27 16:05
12F:→ IBIZA:應該不會有公司配合 勞保的話新舊制都可以這樣搞 09/27 16:06
13F:→ ssnlee:這種東西你根本就是無力去要求兩方,講難聽點,勞資合作A 09/27 16:06
14F:→ ssnlee:你勞保退休金,你要叫這個共犯結構推對方出來死? 09/27 16:06
15F:→ IBIZA:這種情況勞保局是會查的 09/27 16:07
16F:→ IBIZA:沒有那麼容易A 勞保局也不是笨蛋 09/27 16:07
17F:→ OxfordGOD:我說過了~低報的部分可以用非經常性薪資來做規避 09/27 16:07
18F:→ IBIZA:而且這個查到會有刑法問題喔XD 09/27 16:07
19F:→ OxfordGOD:法律上是行得通..不然請你舉出違反哪條法律?? 09/27 16:07
20F:→ IBIZA:OxfordGOD 依法 只要是工作所得都必須報勞保薪資 09/27 16:08
21F:→ IBIZA:即使是加班費也要 只是大家都不遵守 09/27 16:08
22F:→ IBIZA:勞保投保薪資依法是要以前三個月的平均薪資作為投保薪資 09/27 16:08
23F:→ IBIZA:和經常性或非經常性並無關係 09/27 16:08
24F:→ OxfordGOD:非經常性薪資可以不報阿...道德上是錯的 09/27 16:08
25F:→ OxfordGOD:法律上我不知道違反哪條? 09/27 16:09
26F:→ ssnlee:違法?是呀!但雙方合意,他同意保這個,其他轉獎金你能 09/27 16:09
27F:→ ssnlee:怎樣?合法呀!你怎麼搞他們兩個?這就是很妙的地方。 09/27 16:09
29F:→ IBIZA:自己看吧 09/27 16:09
30F:→ IBIZA:誰說非經常性薪資可以不報的? 09/27 16:10
31F:→ ssnlee:實領三萬保19200,你能把他怎樣? 09/27 16:10
32F:→ ssnlee:你說跳31500那他下個月領27000時,你會准他又降下來27600? 09/27 16:11
33F:→ IBIZA:依法是這樣報沒錯 09/27 16:11
34F:→ ssnlee:我說這種事簡直是對插,誰會想自找麻煩? 09/27 16:12
35F:→ IBIZA:只是大家都嫌麻煩 除了政府所屬單位 沒人這樣作 09/27 16:12
36F:推 cqafox:如過是這樣報 那麼薪資單上多出來的大都會以津貼或獎金的名 09/27 16:12
37F:→ IBIZA:像我們公司的話 為了避免麻煩 就往上多報一些 09/27 16:12
38F:→ cqafox:義發放 若本薪與申報薪資不符就是違法 09/27 16:13
39F:→ IBIZA:勞保投保薪資 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需算在內 09/27 16:13
40F:→ IBIZA:經常性給與若非因工作發給, 例如伙食津貼, 可以不報 09/27 16:13
41F:→ ssnlee:對呀!誰這麼閒?所以你說這個違法要全抄的話我看整個台灣 09/27 16:14
42F:→ ssnlee:會翻好幾圈吧。 09/27 16:14
43F:→ IBIZA:而加班費雖然不是經常性給與 但是是因為工作而發給 就必須報 09/27 16:14
44F:→ cqafox:我講的是就是這個狀況 但某人卻說短報薪資是合法的XD 09/27 16:14
45F:→ IBIZA:經常性給與可以不用報的前提 是不會因為請假或工時而少給 09/27 16:14
46F:→ IBIZA:例如伙食津貼假設一個月1200, 如果不管你這個月有沒有請假 09/27 16:15
47F:→ IBIZA:或是工作天數是22天或24天都給1200 那這個就不算因工作發給 09/27 16:15
48F:→ IBIZA:不算勞保薪資 09/27 16:15
49F:→ IBIZA:但是如果這1200是你請假會扣 那就得算勞保薪資 09/27 16:16
50F:→ IBIZA:加班費這種不報 我覺得是人之常情 因為每個月要改報很麻煩 09/27 16:16
51F:→ IBIZA:不過固定性的津貼不報 這個我不覺得有甚麼好體諒的 這就是違 09/27 16:17
52F:→ IBIZA:法 09/27 16:17
53F:推 ssnlee:問題就是不會扣他會在薪資條上另立一個減項請假。 09/27 16:17
54F:→ IBIZA:減項有沒有扣到津貼的部分是可以計算得出來的 09/27 16:18
55F:→ ssnlee:這東西他要換一個項目就換而已,說實在的也沒人去理它。 09/27 16:18
56F:→ IBIZA:請假扣薪>底薪/240 就是有扣到其他部分 不然就是多扣 09/27 16:19
57F:→ IBIZA:兩種作法都違法 09/27 16:19
58F:推 ssnlee:真的沒那麼傻,要弄那玩意之前他們都算過了。 09/27 16:20
59F:→ ssnlee:只有那種小公司沒空理的才會留洞給你刷。 09/27 16:21
60F:→ IBIZA:公司當然是很精 這種東西勞工自己選擇吞下去 我沒意見 09/27 16:21
61F:→ IBIZA:但是如果因此要在這邊合理化公司這樣做是對的 我不同意 09/27 16:21
62F:→ IBIZA:公司這樣的作法 是錯的 是違法的 09/27 16:21
63F:→ IBIZA:勞工無法舉證 或是因為生活被迫吞下去 也不能講成公司這樣 09/27 16:22
64F:→ IBIZA:作沒錯 09/27 16:22
65F:→ IBIZA:違法就是違法 抓不到 或是勞工自己願意吞 也不能改變違法事 09/27 16:22
66F:→ IBIZA:實 09/27 16:22
67F:推 ssnlee:他拿著交通費午餐補助一堆名目可以把那個洞補滿 09/27 16:23
68F:→ IBIZA:請假扣薪>底薪/240 就是有扣到其他部分 不然就是多扣 09/27 16:24
69F:→ IBIZA:兩種作法都違法 09/27 16:24
70F:→ ssnlee:你說違法?人家在合法的範圍之內,舉不出他一直說他違法, 09/27 16:25
71F:→ ssnlee:也不過是在那講高興罷了,對他根本沒損害。 09/27 16:25
72F:→ IBIZA:奇怪 我不就已經舉了嗎? 09/27 16:25
73F:→ IBIZA:請假扣薪>底薪/240 就是有扣到其他部分 不然就是多扣 09/27 16:25
74F:→ IBIZA:兩種都違法 09/27 16:26
75F:→ IBIZA:這不就是舉例了? 09/27 16:26
76F:→ IBIZA:請假扣薪 依法是用240小時去算 09/27 16:26
77F:→ cqafox:呵呵明明就是勞工但卻又愛擺出資方嘴臉 為何故呢? XD 09/27 16:26
78F:→ IBIZA:如果主張津貼不是工作給與 那麼請假就不能扣超過底薪/240 09/27 16:26
79F:→ IBIZA:如果公司這樣作 那就合法 09/27 16:27
80F:→ IBIZA:只要扣超過 就是違法 09/27 16:27
81F:推 ssnlee:你沒來上班,我午餐交通費不補你合理吧?那你那知道那啥? 09/27 16:27
82F:→ ssnlee:這東西我六年前的同事就去吵過了,還不是灰溜溜的回來。 09/27 16:28
83F:→ IBIZA:"沒來上班,我午餐交通費不補你合理"<--合理, 但這就是因工 09/27 16:29
84F:→ IBIZA:作而獲得的給與 09/27 16:29
85F:→ IBIZA:有工作才有 沒工作就沒有 這就是工作給與 09/27 16:29
86F:→ IBIZA:我還是那句話 違法就違法 不會因為你跟你同事吵不過選擇吞下 09/27 16:30
87F:→ IBIZA:去就變合法 09/27 16:30
88F:→ IBIZA:除非公司願意 你請假的時候還給你這筆錢 不然就是得把這筆錢 09/27 16:30
89F:→ IBIZA:當成你的工作給與報勞保 09/27 16:31
90F:推 ssnlee:但這說是補助,你說這叫工作的給與要記在勞保投保裡面, 09/27 16:33
91F:→ ssnlee:勞工局就打你槍了,因為這不穩定,假設我真的要很機歪, 09/27 16:33
92F:→ ssnlee:周休22天我就給你2200,有五週的就給2000,破事我就說我 09/27 16:33
93F:→ ssnlee:經歷過了,實質上就是沒那個屁用。獎金也是如此。 09/27 16:33
94F:→ ssnlee:我也重復說了很多次『不違法就是不違法』,因為你舉證不出 09/27 16:34
95F:→ ssnlee:來就是不違法,你不能說有這樣的事,但舉證不出來,你就違 09/27 16:34
96F:→ ssnlee:法!這是很奇怪的說法。 09/27 16:35
97F:→ IBIZA:穩定?勞保薪資本來就不用穩定 09/27 16:35
98F:→ IBIZA:依法申報 勞工局要打你甚麼槍?更何況勞工局也不管這個 09/27 16:36
99F:→ IBIZA:勞保是勞保局管的 09/27 16:36
100F:→ ssnlee:作事方式違法,但人家合於法規就叫合法,一直強調違法,但 09/27 16:36
101F:→ ssnlee:就是辦不了他,你說別人吞下去?不吞下去開幹也幹不倒,你 09/27 16:36
102F:→ ssnlee:還是只能說他違法就只有這樣而已,事實上沒有! 09/27 16:36
104F:→ IBIZA:15.夜點費及誤餐費是否為工資之認定 09/27 16:36
105F:→ IBIZA:自己看 09/27 16:37
106F:→ IBIZA:6.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膳)食津貼,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09/27 16:37
107F:→ IBIZA:自己看 09/27 16:37
108F:→ ssnlee:一直強調他作事方式違法,但事實上舉不出證明,你是要用 09/27 16:37
109F:→ ssnlee:那個法去辦他違法?辦不了他只是一直在那你違法,精神勝利? 09/27 16:37
110F:→ IBIZA:違法就是違法 09/27 16:37
111F:→ IBIZA:我已經舉出證明了 09/27 16:38
112F:→ IBIZA:需要我把內文也貼出來嗎? 09/27 16:38
113F:→ IBIZA:我還是那句話 違法就是違法 09/27 16:39
114F:→ ssnlee:唉...貼內文又怎樣?你說殺人違法,那你有辦法證明他殺人? 09/27 16:41
115F:→ ssnlee:你要有本事證明的了他殺人,才能說他違法吧!你一直提殺人 09/27 16:41
116F:→ ssnlee:這大家都知道呀!你貼殺人違法的內文給我幹嘛?舉證呀大大 09/27 16:41
117F:→ cqafox:他的意思是殺人違法 跟你就算殺了人沒有證據就不違法的論點 09/27 16:44
118F:→ cqafox:根本天差地遠你是在番啥? 09/27 16:44
119F:→ cqafox:殺了人沒證據不會被抓=/=殺人不違法 懂嗎? XD 09/27 16:45
120F:推 ssnlee:他要這麼報雙方也同意了,也做在法規範圍內,那請問違啥法 09/27 16:45
121F:→ ssnlee:人家在法規的違圍內活動,你指著他一直講違法,但你說的這 09/27 16:46
122F:→ ssnlee:個法,就是治不到他因為他在合法範圍內!這要怎說? 09/27 16:46
123F:→ ssnlee:你說他殺人就殺人呀?還插低咧!超搞笑的吧這個! 09/27 16:48
124F:→ cqafox:那只是你單純吵不過人家罷了 你又真的有去檢舉嗎? 09/27 16:48
125F:推 ssnlee:單純吵不過人?拜託一下我同事去檢舉完被打槍回來為什麼? 09/27 16:50
126F:→ cqafox:沒被抓到=/=合法 你真的有搞懂嗎? 09/27 16:50
127F:→ ssnlee:就是因為你說殺人就殺人呀?舉證出來的東西人家就是準備好 09/27 16:51
128F:→ ssnlee:合法範圍你想怎樣?想挖洞也要看挖不挖的了。 09/27 16:51
129F:→ ssnlee:好像有人搞不清楚合法,不是你抓不到的樣子。 09/27 16:52
130F:→ ssnlee:就是因為合法你才挖不到洞,不要被害妄想腦補成違法抓不到 09/27 16:54
131F:→ cqafox:你同事是去檢舉被扣伙食津貼 還是去檢舉伙食津貼被扣所以應 09/27 16:56
132F:→ cqafox:納入工作性收入所以應該納保? 09/27 16:57
133F:→ cqafox:我都不知道你在跟人家吵啥了XD 09/27 16:57
134F:推 ssnlee:簡單來說勞保低報因為事關資遣費和後面的就業補助,但壞就 09/27 17:00
135F:→ ssnlee:壞在有獎金和津貼這類你無法證明這東西在固定薪資裡面。 09/27 17:00
136F:→ ssnlee:我才不曉得閣下這種人是想跟人吵啥,我只看到你在盧而已。 09/27 17:01
137F:→ cqafox:人家已經教你如果是因為缺工被扣的就是經常性薪資的舉證法 09/27 17:02
138F:→ cqafox:你還在那邊舉證困難到底是?????? 09/27 17:03
139F:→ ssnlee:靠~~又扯回舉證困難了,我就跟你說合法範圍跳針呀? 09/27 17:04
140F:→ ssnlee:因為合法範圍你舉不到證,很難懂???????????????????????? 09/27 17:04
141F:→ cqafox:不過我看你講你同事應該就只是去要津貼失敗而已吧 根本不是 09/27 17:05
142F:→ cqafox:你講的這些東西 09/27 17:06
143F:→ cqafox:XDDDD 我嘴角上揚了唉呦 09/27 17:06
144F:推 ssnlee:你看是你看,閣下腦補這種東西很無謂,我也說過了要資遣費 09/27 17:08
145F:→ ssnlee:和事後的就業補助而已,津貼幾千塊值得這麼大張旗鼓鬧到勞 09/27 17:08
146F:→ ssnlee:工局去? 09/27 17:08
147F:→ ssnlee:您的嘴角上揚?別笑自己好嗎?科科。 09/27 17:09
148F:→ iincho:低報就是違法沒有錯啊,看你要不要告而以.. 09/27 17:27
149F:→ seaopal:只要有給錢就要開立扣繳憑單報稅,為什麼給5千就轉嫁??還 09/27 21:45
150F:→ seaopal:是轉到營業稅??營業稅是開出去的鎖貨稅額扣除掉進貨的稅額 09/27 21:45
151F:→ seaopal:差因此得到每單月15日要繳的營業稅吧,還是你在講營利事業 09/27 21:46
152F:→ seaopal:所得稅?? 09/27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