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eenerica (Erica)
看板Salary
標題Re: [問題] 約聘的資遣費…
時間Mon Aug 13 15:10:46 2012
不好意思又來請問一下了…
我朋友被學校告知只能做到8/20
後來要請公司提供非自願離職單及資遣費之後
公司突然又在這兩天下了一份公文說
從8/21開始調到她到學校另一處室然後兼任原本處室的工作這樣
可是我朋友因為這樣子沒有保障的狀況已經不想在這裡上班了
是不是她如果拒絕就沒辦法拿到非自願離單以及資遺費了呢
3Q
以下是前情提要…
※ 引述《queenerica (Erica)》之銘言:
: 代朋友詢間
: 若是在學校公辦民營單位擔任一年一聘的職員
: 年資已滿7年,每年4月簽訂一次約聘合約
: 但現在突然被告知只能做到8月份(今年4月已簽了合約到明年4月)
: 那麼是否可領資遣費呢…
: 如果可以,那麼資遣費只能以1年不到的年資去算
: 還是能以7年的年資計算呢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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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43.25
1F:→ callmeanswer:對 08/13 15:11
2F:→ queenerica:抱歉那請問若調她去新處室又要她兼任原處室的工作 08/13 16:15
3F:→ queenerica:是否可用與原本工作內容不符要求提供資遣費呢,謝謝 08/13 16:15
4F:→ callmeanswer:不行 08/13 17:02
5F:→ queenerica:可以請問為什麼不行嗎?謝謝 08/13 20:17
6F:推 nextstar:學校約聘僱人員若是引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入學校任 08/13 23:43
7F:→ nextstar:進入學校任職是不適用勞基法的,所以其實是非常沒有保障的 08/13 23:44
8F:→ callmeanswer:= = ....你覺得工作內容有可能不能改嗎... 08/14 10:38
9F:→ callmeanswer:內容不符要求資遣是哪招...冏~ 08/14 10:38
10F:→ queenerica:抱歉我的意思不是不符合要求 08/14 11:31
11F:→ queenerica:而是跟一開始契約上約定的工作內容不同 08/14 11:31
12F:→ queenerica:而且由一份工作變成兩份工作內容 08/14 11:31
13F:→ star60281:契約都嗎會寫公司因需要有權調動職務 基本上公司要什麼 08/14 21:51
14F:→ star60281:你都得去作 不作就只能走人 08/14 21:52
15F:→ queenerica:但若是由一份工作變成要兼任兩份職務這樣仍然合法嗎 08/14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