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noka (惹龍惹虎不要惹鄉民)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離職-我明明連一個月都沒做滿...
時間Sat Jun 23 23:22:05 2012
某某公司規定
離職前 要於1個月前向主管報備 否則以曠職論...
(詳文)
http://0rz.tw/WzFMS
問題是
我現在根本做不到10天
而發薪日是每月5號 (所以是七月五號)
我想在這個月27號做完就不做了
要是這公司不讓我走人,甚至是要脅我不發薪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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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65.97
1F:→ ducise:不合勞基法的規定不成立。要走沒問題,錢老闆該給你 06/23 23:28
2F:→ ducise:但現實是很多無良公司會拖或不給錢。告,麻煩,不告又沒錢 06/23 23:30
3F:→ ducise:自己留證據(錄音或書面),到勞工局、法扶去問問吧 06/23 23:32
4F:→ kunoka:最下面還寫 公司員工若毀損公司名譽 或 不實散播謠言,使 06/23 23:33
5F:→ kunoka:公司權益受損經查證後,一律革職。 06/23 23:34
6F:推 liisi:通常一般公司不會這樣做.... 06/23 23:47
7F:→ kunoka:不會...不發薪水嗎? 06/23 23:53
8F:推 sunny1986:該不會是我們公司吧?!我們公司有個新人我覺得他不想做了 06/24 01:18
9F:→ sunny1986:薪水又低工作內容又莫名其妙~我很替它擔心 06/24 01:19
10F:推 sausalito:不發你就去勞工局檢舉啊 06/24 01:20
11F:→ kunoka:我工作的時候都說還可以適應 只是我是找到待遇比較好的 06/24 01:45
12F:→ kunoka:要跳.... 06/24 01:45
13F:→ sc1:不要拿薪水 06/24 02:22
14F:→ raca15:自行搜證,告知要離職了,提醒它要發薪,不發就去檢舉它. 06/24 02:48
15F:推 garypan0304:10天對公司能有什麼貢獻?不給就不給,不用花時間跟他 06/24 10:35
16F:推 WMV:該爭取的權益還是要爭取 公司規定不符法律以法律為準 第一步可 06/24 10:49
17F:→ WMV:以用EMAIL或書面告知要離職 EMAIL列印下來或書面給公司簽收 06/24 10:50
18F:→ WMV:10天後詢問新資發放事宜 電話詢問可錄音 不給就把上述兩樣東西 06/24 10:50
19F:→ WMV:交給勞工局要求給付工資 順邊要求對該公司勞動檢查 06/24 10:51
20F:→ WMV:剛沒看清楚 工作不到三個月 不受10天限制 06/24 10:54
21F:→ kunoka:這時間其實他們很缺人...要有救生員在才能開門... 06/24 11:48
22F:→ jacqueswu:未滿三月可以當下說要離職~ 06/24 12:20
還好...
這公司讓我在27號做最後一天...
口頭上說會照實給...
希望如此...
等我7/5號刷簿子的結果吧...
感謝各位~
※ 編輯: kunoka 來自: 114.32.65.97 (06/24 23:08)
23F:推 vf19:該拿的還是要拿 記得拍打卡的紀錄存證跟勞保的紀錄 06/26 23:52
勞保?
那是什麼?
這家公司根本沒幫我保。
※ 編輯: kunoka 來自: 111.248.14.90 (07/06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