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ca15 (徵國標舞伴~意者請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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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沒放假員工的補償
時間Tue Jun 12 12:35:16 2012
剛一直在思考此問題
後來打去市政府問的結論是
加倍給薪+補假一日
勞動基準法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
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
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請記得維護自己的權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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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68.57
1F:推 yozen2:剛剛收到消息:老闆要我們自行請特休.... 06/12 12:38
2F:推 cutemen:那沒特休的人怎麼辦? 06/12 12:44
3F:推 e89515058:那我這種今天請補休的人..補休會扣一天嗎..? 06/12 12:45
4F:推 inohsuan:有人很可憐的現在還在公司嗎 06/12 13:09
5F:→ raca15:有...內人...所以特地為她而查的=.=~~~~ 06/12 13:13
6F:推 lovemo923:我...>< 06/12 13:15
7F:→ cooper43:沒消沒息....一樣照常上班.....哭哭 06/12 13:29
8F:推 iioo:台灣老闆的劣根性顯露無遺 06/12 14:45
9F:推 norita0406:那可以去哪裡申訴照常上班可是沒補假沒工資加給嗎? 06/12 15:00
10F:推 inohsuan:而且更慘的是 還要被扣全勤 今天公司只有五個人沒遲到 06/12 15:40
11F:→ inohsuan:老闆自己也超晚來的 06/12 15:40
12F:推 s0303520:今天上班 告知下午放假 下午上班時間就算額外加班費 06/12 16:32
13F:→ twins79:我姐姐... 06/12 17:32